继承

继承

构造函数继承:只能继承实例的属性和方法,不能继承原型下的属性和方法。

function Father(){}

function Son(){
    在子类中定义一个实例属性,值指向父类
    this.parent = Father;
    在子类中执行父类的功能
    this.parent();
    delete this.parent;
}

call和apply
和构造函数继承一样,只能继承实例的,不能继承原型的。

call:父类构造函数.call(this,参数1,参数2....) 通过call方式在子类中调用父类构造函数,让父类中的this指向子类的执行环境
call方法第一个参数:改变父类中的this指向
第二个参数:继承属性传参,个数为单个值,如果有多个,用逗号隔开,个数不固定

apply:继承原理同call
apply与call的区别
apply的第二个参数要求是一个数组,可以使用arguments代替
call的第二个参数个数不固定

可以添加自己的独特的属性,父类不受影响
apply和call一样,但传参方式不一样

原型链继承
子类.prototype = new 父类()

将父类的实例对象赋值给子类的原型对象。继承了父类的实例属性和方法,也继承了父类原型下的属性和方法,但是无法传参,也就无法再通过子类创建不同的实例对象
子类没有实例属性和方法、父类所有的属性和方法都继承到了子类的原型对象下。子类的constructor指向父类

组合继承
通过call或apply或者构造函数继承的方式,
实例的属性和方法继承在子类的实例对象中,再通过原型链继承方式,
父级函数的全部(原型和实例)继承在子类原型下

缺点:
1,父类执行了两次,子类原型下多了一些多余的属性和方法(原父类的实例属性和方法)
2,子类原型对象下的constructor的指向变成了父类

寄生组合继承:
通过call或apply或者构造函数继承的方式,实例的属性和方法继承在子类的实例对象中

使用Son.prototype = Object.create(Father.prototype);
把父类的原型下的方法继承到子类型的原型下

把constructor的指向强制转换成子类
Son.prototype.constructor = Son;

寄生组合继承的封装:

getProto(Son,Father);
        function getProto(subType,supType){
            var faObj = Object.create(supType.prototype);
            faObj.constructor = subType;
            subType.prototype = faObj;
        }
        

ES6继承,表现形式与寄生组合继承一样
super(参数1,参数2)方法,参数1,和参数2是父类的参数

class Father{
    constructor(name){
        this.name = name;
    }
    run(){
        alert(this.name)
    }
}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constructor(name,age){
        super(name);      //先继承,后定义自己的属性。
        this.age = ag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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