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一人救4人——洞穴奇案读后感

故事简介

5名洞穴探险者在一次探险过程中遇到山崩,被迫困在山洞中。所幸,他们都是经验老道的探险者,在出发之前就和探险组的其他成员打了招呼,如果超过时间没有回去,就让搜救队来寻找他们。

20多天过去了,搜救队终于找到了他们。搜救队告诉他们由于山崩太厉害,还需要10几天才能救出他们。但是此时他们早已就水尽粮绝,如果一直这样下去5个人都会被饿死。

这时其中一个名叫威特莫尔的人提出:以抽签的形式选出一个人吃掉,这样其余的4个人能够坚持更长的时间熬到救援队救出他们。大家在认真的讨论了抽签的公平性都同意了这一想法。

于是威特莫尔便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外面的搜救队员,让他们询问专业的法律人员,这样做是否违法。搜救队员们把威特莫尔的话转告了专业的律师,律师们听了之后对威特莫尔的话表示惊讶,同时也表示自己无法给出建议。

随着饥饿的不断加剧,几个人决定开始抽签。但就在这时威特莫尔反悔了,他认为应该再等等。但是其余的4人还是进行了抽签,并由其中的一个人代替威特莫尔抽签。最终威特莫尔被不幸抽中而被吃掉。

最终剩下的4个人获救了,但是他们也被以谋杀罪告上了法庭。

洞穴里的故事到这就结束了,接下来同时也是本书的主要内容就是13名不同的法官针对这个案件的不同判决推论。

法官判案

无罪推论

设身处地的为这4个人想一下,这是他们能够活下去的唯一办法,他们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就好比一个人组了一个房子,突然遇上火灾,他为了生存,打破玻璃逃出去。这就是典型的紧急避难,不能判处这个人破坏财产罪——紧急避难法案

从法律的目的出发,法律的主要目的是威慑,为了今后人们在同样的情景下不敢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但是在这个案件的情况下,几个人都已经处于死亡的边缘了,法律的威慑力显然无法约束几个人了——法律的目的

法律之所以要触发触犯了法律的人,是因为这样的人会对社会的安全性产生威胁。但是案件中的几个人都是正常的普通公民,他们杀掉威特莫尔也是通过大家都认可了的公平的抽签形式,而并非是刻意为之,所以他们并没有犯罪意图——犯罪意图

从数字化的角度来看,死1个救4个是合算的。如果说救4个你还有所犹豫,如果是死1个人就可以救100万人了——数字化角度

有罪推论

生命是无价的,每个人的生命都同样的珍贵,如果剥脱了他人的生命,根据生命无价,所以任何东西都不足以弥补,只能用同样无价的生命来偿还——生命无价

一个人路过面包店的时候发现自己特别的饿,于是打破玻璃偷了几个面包来吃,后面被警察抓到后。警察问他为什么偷东西,他说他几天没吃东西了,如果再不吃东西就快要饿死了。虽然这个人这么说,但他还是被判处有罪。同理,被困在山洞中因为饿而杀了同伴吃掉当然也应该被判处有罪——饥饿不是借口

先假设一下,营救计划并没有那么顺利。吃掉了一个人的4个人又到了饿死的边缘,剩下的4个人又以抽签的形式吃掉了一个人,过了一段时间又到了饿死的边缘,剩下的3个人再抽签吃点一个人。又过了几天,剩下的两个人还需要抽签吃掉一个人才能坚持到获救。最后你会发现结果是死了4个人救活一个人——数字化的驳斥

法律条文写得很清楚,杀人偿命,作为法官就应该严格遵守法律,不应对法律做过多的解读——法律权威

感想

从我内心的角度来看,我希望4个人是无罪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4人有罪似乎又是板上钉钉的。但是我很好奇法官会从什么角度来对这个案件进行判决。

就这样我看着一个又一个法官的判决推论。有的判决有罪,有的判决无罪。而且都是针对同一个角度来进行推论,但是却有不同的结果,就好比数字化的角度。

当然更让我惊奇的是,针对同一个案件,竟然可以从那么多的维度去思考。即使是同一个维度的思考,采用不同的论证方式,可以得出那么截然不同的结论。然而每一个论证方式看上去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尤其是衍生出来对法律中谋杀罪的解读,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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