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伟大在于渺小

从小到大,我一直被灌输着这样的理念:生命是伟大的。敬畏生命,这是我们作为一种有意识的生命应该学会的,既然能够认识到宇宙洪荒,天地玄黄,那么就应该对生命这种切切实实的存在有所敬畏。我并不否认生命是伟大的,但我在看完《万物简史》这部架构宏大的书之后,突然生发出一种强烈的感觉,即生命的意义或许恰恰在于渺小,这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地方。

《万物简史》涉及到科学研究领域的众多方面,可以说是纵有千古,横有八荒。而贯穿在其中的重要脉络就是生命这个永恒的命题。

生命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人们已经问了千百年。抽象的概念往往是随着认识它的人的见识而发生变化的,因此抽象的概念具有极强的兼容并包的特性,可以被赋予多重含义,也正因此难以明确定义。在我看来可以分开来理解“生命”两个字,生,出现,命,规律,生命,就是出现的一种规律,生命有生命整个群体的规律,生命的呼吸、活动、繁衍生息不绝,而每一个能够被称为生命的个体,又有着都属于自己的规律,这些无数个大大小小的生命的规律错杂相交,构成了庞大的生命世界。

生命看来固然伟大而且无可替代,毕竟生命是我们最为珍贵的财富,但是生命最伟大的意义我认为不在于其浩瀚无边以及无穷无尽的神秘,反而在于那渺小。

“神龟虽寿,尤有竞时;螣蛇腾雾,终为土灰。”生命首先是有限的,是脆弱的,这不仅仅在于生命轻易就会被抹杀,也是因为在思想当中,也会有“世殊事异,情随事迁”。有句话说,一个人会经历三次死亡,第一次是在心脏停止跳动,第二次是在葬礼,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死去。生命的脆弱性天然使得生命弥足珍贵。

生命又是无限的,因为渺小,所以无数的生命像沙粒一样在静静流淌的时光之河当中被无差别地带走,大多数沙粒在某一个时刻,悄然沉淀下来,湮没在众多的相同的沙子当中,铺成了河床,从此它从哪来,留在了哪里,谁也不曾记得,在这许许多多的沙粒当中,也许有一些小石子儿,或者是几颗亮晶晶的,被河边的众生发现,捡出来反复欣赏、把玩、收藏,或多或少就此留名于世。生命正是因为渺小,才能够生生不息地延续,而生命的延续又仿佛不仅仅是这种一代代的传承,生命以其渺小的力量进行着孜孜不竭的探索,一点点地挖掘想要了解的真谛,梅花鹿跑得更快是为了活下去,猎豹跑得更快也是为了活下去,犀牛和犀鸟组合互补互助,长颈鹿伸长了脖子,一些昆虫学会了伪装,一些花草学会了寄生,含羞草合上了叶子,蒲公英乘一阵微风飞向四面八方……作为重要的生命群体之一人类,虽然总是自以为无所不能,以“人定胜天”自居,却依然求知若渴,为着找到真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前赴后继,《万物简史》中举出了无数人的例子,著名的和默默无闻的,共同为了更好的发展孜孜以求,虽然“雄关漫道真如铁”,却上下求索,无畏“路漫漫其将远”,前人项背做了我们的奠基石,我们又将成为后来者的台阶……所有生命的求索,也许是为了生存,也或许,是为了守护,又或许,为了其他生命的延续。

在一个晴朗的夜晚,寻得一静心之所,仰望星空,看到苍穹下的繁星点点,或许向往,或许神思,但如果你仔细感受,身边的一切似乎都有了呼吸,天地之间仿佛唯你一人,那样的渺小,渺小得不值一提,“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在一刹那就懂得了“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也就懂得了生命的伟大,在于渺小。

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但有此心安处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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