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 那些闲书教会我的

相比老一辈,80后衣食无忧,得到一本好书的兴奋很难持久,不会将书看得非常重要。碎片化阅读和电子阅读的普及,更是将传统阅读与新兴媒体的优劣之争推至风口浪尖。

无论未来发展如何,记忆是每代人宝贵的财富,不应迭代褪色。

我曾经读过的那些“闲书”(课本之外的书),留给我的,不仅有每一本书带来的美好回忆,更是激发了我生活的热情,使我成为今天的我。


《雷雨》

看书最多是初中。在这之前我什么书都看,不过真正意识到沉浸在“心流”,茶饭不思,时日不知的体验,是从这本书开始。

我至今仍不能忘记那天的情景与感受。进入学校图书馆,左手是外国文学,右手是中国文学,中间是阅览区。我转向右边,踩到几乎挤满人的独木凳上,在人群中挤出一小口,艰难地左右挪动。我的手指掠过很多书脊,心痒痒都想看。最后在上几排的缝隙中,点了一本书。图书管理员在玻璃的另一侧取下那本书,并在我的借书卡上写下时间。

这本书就是《雷雨》。我曾听一位不错的语文老师推荐,所以将这次得之不易的借书机会给了这本《雷雨》。我等不及回家,坐到阅览区就翻开读起来。


一开始,我就被剧本的形式所吸引,这是我第一次阅读完全由对话组成的剧本,好奇心胜过对内容的关注。

接着,背景与人物交相铺展开。旧社会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老爷与夫人,继母与大少爷,大少爷与女仆等等,各种人物的冲突矛盾逐渐饱满。一旦有了想知道结局的强烈念头,我就无法阻止自己不看下去。

在看《雷雨》的过程中,我偶一抬头,眼前都是站在板凳上,挑着书的同学们的影子,虽然生动,但与很模糊。我觉得自己进入了那个动荡不安的时代,成为了一名旁观者,默视着剧情缓缓的推进。

我急切地想要知道结局,于是那天一下午都坐在图书馆里,一动没动地看完了整本书。合上书,我的魂魄还未从旧时代回归现代,仍旧徘徊在人物悲剧性的命运中。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伴随着这种恍惚,我的心中不断有声音喊着,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悲剧?为什么每个人有说不得的苦衷?为什么悲苦的劳动人民不得善终?

我的眼前仍是书架,图书馆里人渐渐少了。几个小时的阅读时光,在我看来才过了几秒。全身心投入故事中的专注,使我忘记了时间的流动。赶在图书馆关门前,我将这本书归还,内心的余震未平。

那个下午,我进入了一个浓缩的旧时代,看尽了各个人物在命运牵制下的痛苦,这个发生在24小时、雷雨天的故事,永远地记录在我的脑海中。更让我难以忘记的是,自己投入地去看一本书的专心致志。


至今我都没回看过《雷雨》。

年岁渐长,心思难收,怕自己再也体验不到那种一门心思投入的专注,而将这种不甘迁怒于小说。尽管此后我看了很多能让我拍案叫绝的书,但再没有像这本书一样,让我有如此炽烈的、久久不能忘怀的体验。

这本“闲书”告诉我,投入很重要,体验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持续地将自己的心力放在重要的事情上。



《365页趣事》

1993年我读小学,那时识字不多,一个月有几块或几毛零花钱,闲暇时就喜欢去书店看书。

这本28W字,4.9元,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书在我手中,翻了几页,就再难放下。书中365个故事,按时间顺序排列,每天一个。罗列了古今奇闻趣事。

对我来说,这本书向我打开了一扇奇趣之门,让我知道除了中国,世上还有各种风俗差异巨大的民族,而人类身上的未解之谜太多,我自己却很渺小。


世上真有体温超低的蓝皮肤人?返老还童可能吗?睡觉时不呼吸的人怎么活?有将13作为幸运数字的民族吗?会发电的少女如何生活?百慕大三角为何如此神秘?附近出生的为何孩子有读心与目光移物能力?

我辗转反侧几天,想到书中未看完的、闻所未闻的奇事,如魔力般地方召唤前去,无法不去想。最后我终于狠狠心,省下半个月的零花钱,买回了这本书。


现在看来,书内的内容也足够惊艳。

地理上,这本书的内容遍及各大洲,古巴,英美,拉丁美洲,阿根廷,中国,泰国,瑞典,印度,非洲,比利时,很多当时没听到过的国家、民族、原始部落首次出现在我的眼前。

事件地点则涉及丛林,岛屿,城市,农村,海船,沙漠,古堡,森林等,365个故事奇趣盎然,居然很少有重复出现的故事地点。

时间上,博古通今,从人类缘起之谜,江郎才尽传说,春节民俗由来,乾隆六次南下,到二战时期轶事,这些故事被我当成传说来看,以致我长大后再听到相同的故事,都会惊叹于这本书编辑的“博学”。

最有趣的是跨越种族的奇闻,大象复仇,鹦鹉接受审理,白鼠500公里寻主人,猴娃之谜,猛狮求救,一个个离奇又发人深省的故事,让我隐约意识到,除了人类,世界上还有与我们密不可分的其他生灵。


儿时太过震惊,半信半疑,将这本书视为瑰宝。虽然现在,书中的故事我已无法全部相信,但此书仍能引发我强烈的好奇心。

对我来说,除了对书籍编者的感恩,也感慨于他们编辑此书的目。

书中扉页写道:“从许多书、报、刊中,只能读到有限的社会、自然、生物、奇人、异事等趣闻,难以满足儿童日益增长的求知欲望......在满足儿童猎奇、求趣的基础上,以达到开阔眼界,怡娱心性,增长儿童知识的目的......”


搬家时,我没舍得扔这本翻得旧黄的书,它比十万个为什么,更能让我产生对浩瀚宇宙的好奇心。

这本“闲书”告诉我,世界多样多彩,宇宙无穷无尽,而我只是一介微尘,不可故步自封,无理由骄傲自满。





小说是从小挚爱,近些年,觉得看小说“不务正业”,开始读一些功能书。

不过印象最深的还是小说动人曲折的情节,以及栩栩如生的人物:

《王子复仇记》中哈姆雷特在众人面前揭下面具,揭穿叔父阴谋的大快人心;

《基督山伯爵》中唐泰斯被当做死囚抛入大海,越狱成功的欢悦,第一次敬佩文字能描绘出这种难以置信的情节;

《三剑客》中达达尼昂一日约斗三位剑客,诙谐之情有之,然赴死之心足见他的忠诚;

《悲惨世界》中冉阿让悲惨的过往经历,却没有湮灭他发自内心的仁善;

《王子与贫儿》中爱德华误入贫民区,仍有一颗勤勉施政的仁心;

《福尔摩斯全集》中夏洛克惊人的记忆力与博学的化学地理知识,将之如偶像般崇拜。


大学后读计算机,直到工作后很长时间,将看书和写作当做文科生才做的事。

往事匆匆而过,幸好书香有痕。

原来,自己没有忘记那个躲在厕所看书看到腿麻,在酷热暑假一天看一本书,在被窝一页页翻4英寸屏电子书,在麦当劳喧闹的人声中看书的女孩。那才是我真正应该做的事。


翻出一篇当年为改善作文,摘抄下语文特级老师的文章《潇洒地阅读》,这篇文让我对阅读有了新的认识,以此作为整文的结尾与总结,大概是为表达我对阅读的观点吧:

在各种有益的休闲方式中,读书不失为可供选择的最佳方法之一。读被不少人认为“闲书”的书——包括报刊上那些似乎和“功课”和考试无关的文字。不用说,它们首先必须是有趣且有益的。

休闲地读书,是一种不为任何功利目的的读书,读书者的志趣,只在读书本身,只在于他的心灵愿意和书亲近;他在阅读中感到一种精神的愉悦和充实,这就够了。只要所读的确实是好书、好文章。是名副其实的精品。

休闲地读书,不必太多讲究阅读方法,根本的问题是要好(hào)读。如果你真能读得十二分投入,欲罢不能,自然会水到渠成,不求解而自解,这样的读书,才叫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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