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day or One Day-我的便携式症候群


症候群。

前几天看托卡尔丘克的新作《云游》,里面提到,她的旅行史可以归纳为一种小病的病史。可以在任意一本临床病谱中找到她所罹患的综合征。她称之为:复发型脱瘾症候群。撇开花里胡哨的词汇,对这种综合征的精准描述是:人的意识顽固纠结于某些形象,甚或强迫性地寻找他们。

她的症状表现为总是被破损的、有瑕疵的、有缺陷的、破损的东西所吸引。无论什么形态,无论在制作过程中经历了什么样的失误,无论有没有前途,她都感兴趣。

“不小心突然泄漏的真相。伴随着令人尴尬的哎呀一声。完美的百褶裙下露出开缝的内裤。包着天鹅绒的家具里突然弹出了隐藏其中的金属支架,填得软蓬蓬的扶手椅里突然爆出一串弹簧,无耻地揭穿了任何关于柔软的幻觉。”


这一章在本书最相当往前的部分,如此坦白地暗示下,后面的每一章看来都像是为症候群准备的解药,时间不定,份量不一,用游走做药引,以故事冲服。服药的时长大大超过病发的时长。有时竟也分不清是在犯病还是在治疗。

人生就是各种症候群并发症的合集。“朋友圈”就像是一本本病历兼处方,详细记录着我们的病发时间、具体症状和服药剂量。我们很容易在里面找到同病相怜的人并随时分享药方:养狗、撸猫、跑步、夜宵、斯德哥尔摩和东京热。而“无病呻吟症候群 ”或许是其中最大的症候群。

翻看朋友圈,我们那些小小的追求,像极了一只寻回犬不停地追一只球。如果狗会发朋友圈,大概会说:今天追球追了10公里,这是我的追求。然后顺便po一张追球路线图。(当然,泰迪会有所不同:今天上了一个枕头;今天上了一只拖鞋;今天上了我主人的腿。)我在想,寻回犬是不是直接以病症名称命名的一类犬。而“寻回症候群”,应该是所有有寻回特征的狗或人的统称。人类的寻回特征不比狗少,症状也相当类似。不过是在一只莫比乌斯环里不停狂奔。那些看似惊奇的反转,也都在注定的循环往复里。徒劳前行。气喘吁吁却乐此不疲。寻回是病症,寻回亦是治愈。

想起贾宝玉的抓周:“不取纸墨笔砚,单抓脂粉钗环”。他出家前的人生也都在爱情里兜兜转转,不停寻回。《红楼梦》大概是一本教人戒“我执”、戒“寻回”的书,可最终给的解药不过是用一种虚无代替另一种虚无。

爱情是另一种顽疾。有人病急乱投医,有人讳疾忌医。有人互相伤害,有人相互疗伤。有人饮鸩止渴,有人以毒攻毒。有人病入膏肓,有人无疾而终。有人没有了爱情的病,却不得不继续服用爱情的药。婚姻便是一剂需要长期服用的特效药,可多数人已经没有爱情的症状,只剩下每日服药的苦涩。


疫情严重那段时间,除了取快递取外卖,几乎完全待在房间。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感觉时间被毫无保留地、名正言顺地交还到自己手里。自己同时间一起,从事件的网中被分离出来,不需要被琐事撕裂,不会被他人分摊。同时还得到了一个免疫愧疚的BUFF:就算完全无所事事,竟也变得理直气壮心安理得。

这段不长不短的日子,剥离了日常的嘈杂,但时间却被各种症候群填满,平日里湮没在翻滚生活里的症状,在潮水退去之后,搁浅在时间的岸边,一例一例,清晰可见。我脑中偶会出现非常科幻的设想,如果永久隔离,我大概会扣出这些镶嵌在时间里的“病症”赖以维生……



清晨与起床。

难以早起与迷恋清晨是我的两大绝症,无法根治。印象里,能在清晨自然醒来的日子屈指可数。这两种几乎完全对立的症状,一直存在在我身上,不可调和。我试过用各种方式早起,均以失败告终。有时,为了等一个完成的清晨,只能熬一个完整的通宵。没有生物钟的生物。

在诸多失败的努力中,有个无用的尝试,变成习惯保存了下来:我睡觉从不拉窗帘。开始天真地以为,能感觉到天亮便可以醒来。结果发现,不管多么亮堂的白天,我都能做到照睡不误。后来才知道祖师奶奶也有这样的习惯。“我向来喜欢不把窗帘拉上,一睁眼就可以看到白天。即使明知道这一天不会有什么事发生的,这堂堂的开头也可爱。”

我也是因为窗帘,自欺欺人式地读懂了张爱玲。疫情期间,难得可以光明正大地睡到天昏地暗。看书到凌晨,决定拉上窗帘肆意地睡一觉。拉到一半内心却闪过一丝微微的恐慌,就在那个时刻,我第一次有了一种“隔离感”,觉得拉上了窗帘,便不能参与到这个世界当中了。厌恶这种彻头彻尾的分离。哪怕只是一场短暂的熟睡。我没有幽闭恐惧症,只是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贪恋。如张爱玲般。

张爱玲是个积极的悲观主义者。世事洞察的人大都悲观,但悲观又积极的却不多。张爱玲是例外。明知虱子爬满长袍,却仍贪恋一袭华丽;红尘看破,依然贪财好色。

留一扇窗,对我来说还有另一样好处。我房间对面是一所中学,学校门前有一盏红绿灯,斜对着我的窗户。入睡前关掉房间的灯,外面红绿灯交替,房间也跟着在一闪一闪,忽明忽暗里,像整个城市在冲我眨眼睛。我盖好被子,想象自己睡在一座城市的子宫里,感受着她的心跳,一下一下。直到清晨。一束阳光打进来,开始抚摸我,试着把我叫醒。

城市与隔离。

《马克瓦尔多》里有一篇《属于一个人的城市》。描写人们去度假后空旷城市的样子。

“这天早上,他们出门去市中心散步。他眼前的马路宽敞无垠,街上连一辆车也没有,空无一人;街上房子的正面,不管是落下的一排篱笆般的灰色金属卷帘门,还是无边无际的百叶窗条,都像碉堡前的斜坡那样紧闭着。在一整年的时间里,马可瓦尔多一直梦想着能把这条马路当马路使,也就是能走在路中央:今天他终于能这么做了,而且还能闯红灯,斜着穿过马路,或者停在广场中央。但他也明白,这其中的乐趣并不是在于能做这许多不同寻常的事情,而是在于能以另一种方式来看这一切:马路就是深谷,或者干涸的河床,房子就像是成片的峭壁,或是礁石的岩壁。”


“就好像是这座城市刚被人类抛弃,就被直到昨天还隐秘居住、今天却占了上风的居民所统治:马克瓦尔多散着步,先是跟了一阵一列蚂蚁出走的路线,然后因为追随了一会儿一只迷路甲虫的飞舞而跟丢了蚂蚁,接着又因为循着一条蚯蚓曲曲折折的庄严前行而耽误点儿时间。正在侵占这块阵地的不仅仅是动物,马可瓦尔多发现,报亭朝北的那一面墙上,长出了薄薄的一层苔藓,而餐厅门前花盆里的那些小树正在努力地把自己的树叶往人行横道阴影的边框外推。城市还在吗?那个曾经囚禁了马可瓦尔多一天天生活的城市,那个由各种合成材料堆成的凝聚物,现在变成了性质各异的马赛克石片,由于硬度、热度和质地的不同,每一块石头不管是看上去还是摸起来,都非常地不同。”

卡尔维诺的描写,很像北京某个的时段。可卡尔维诺不会想到,有一天,意大利的城市真的如他幻想般一下空旷起来,走上街头的也不只是蚂蚁、甲虫和蚯蚓,还有各种体型庞大的动物。

我没有马克瓦尔多式的欢喜,只有一层浅浅的焦虑。看着楼下安静的街道,脑中总浮现《失明症漫记》里因疫情与隔离而停摆的城市。还好有一盏红绿灯。如常闪烁。

想起去年十一前,阅兵演习的坦克装甲车一辆一辆从楼下马路上经过,凌晨两三点路边三三两两聚满了人。几只狗在嬉戏。几对情侣在互相调戏。城市,将各不相同的热闹混杂在一起。

我是在春节过后读完《马可瓦尔多》,没有共鸣,只是觉得马可瓦尔多矫情。他所“向往”的生活明明唾手可得,只需循着一条小路,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走到他想要的山谷和原野。他的儿子就跟着牛群走到过。所有习惯性的埋怨,都不是因为真心喜欢。想要的太多而已。

人们的摇摆和游离造成了城市与自然隐隐的张力和暗暗的对峙。我也在这样的矛盾和矫情里。喜欢自然中的声色和生物,也喜欢城市里的声色犬马。

打扫与植物。

不管几点起床,我的一天都是从打扫开始的。我有严重的整理癖和轻微的洁癖。总不由自主地把身边的物件规范在某种条理、整洁和自己设想的逻辑之中。我不太容易忍受凌乱的房间和办公桌。就算是跟我完全无关的空间也会觉得不舒服。这种无缘无故的强迫性甚至延伸到了嗅觉上。

我住的公寓每层有数个房间,我的房间在中间偏里一点。每次来回经过其它房间都会有意无意地闻到里面透出来的气息。特别有那家刚刚开过门。大都混合着食物的味道、宠物的味道、呼吸的味道、睡眠的味道、孤单的味道、性爱的味道。又各有差异。凭借这些若隐若现的生活的气息,大概可以猜测和判断一个人生活的质感。有时仅从门缝溢出的气味,大概可以知道,一个人刚养了猫,换了新女友,来了大姨妈或宿醉了一整天。有时有租客搬走,原有气息还会滞留很久,直到下一个人搬进去,开始生活,才会把原来的气味吞噬掉。我也总爱借由对气味的好奇,找机会确认某个房间住着一个什么样的人。一种嗅觉上的偷窥欲。

清晨的打扫,不只是视觉上的整理,也是嗅觉上的清理。每一个清晨总是不可避免的沾染昨天腐烂的味道。每次打扫我都会扔掉一些昨日的旧物及腐烂的昨天,只有这样,新的一天才算开始。


我希望房间不管闻起来还是看起来都有种森林的味道,所以用木质的香水香氛,种无数的绿色植物,使用可以清晰看见泥土的玻璃瓶。粗略数下来,房间大概有三十几盆植物,而且还在增长。我在房间里的每个动作,几乎都被植物包围。

我喜欢跟植物相处的感觉,有种互不打扰的亲近,随时交换呼吸,但又不必强行沟通。不用说话,就十分美好。每当有新的植物或种子到来,我可以蹲在浴室里忙活大半天,不管是栽下植物还是种上种子,看着它们生根、发芽、成长,都有种正在创造什么的满足感。经常会盯着一株植物看好久,好几次因为这样误了时间。

很少有人能够像植物这样生活,从不过分努力,但也很少失败。不处心积虑,也不得意忘形。它们安静的待在那里,像一排排透明干净的陈述句,不置贬褒。这样不带感情色彩的陈述,只会出现在小学时的日记里,和小明一起。

成长的副作用之一,就是很难再用好陈述句。说出口的话不管如何克制,怎么掩饰,总会粘连着些许炫耀和意图。且不说有些炫耀和意图是蓄意为之,就算捂住嘴,也会从眼睛里流露出来。

想起曾国藩的“屡败屡战”,在中学课本里被当作说话艺术的范本。可我就是不喜欢这样的“心机”和“巧言”,和得逞后的沾沾自喜、洋洋得意。不过,这也是可被原谅的,掉脑袋的时刻,曾国藩也记不得孔子说的“刚毅木讷”吧。

我对清晨、植物和打扫的偏执,大概是潜意识中,试图弥补对某段时光的亏欠。朦胧记得,很小时候,老妈喜欢在夏天的周末清晨打扫房间和院子。洒水、擦拭、清扫。尘土的气味和着清晨的阳光和院外树林的气息渗进房间。我还未醒。睡梦中吮吸着老妈用扫帚和抹布调制出的家的气味,后调悠长,印在心底。等我醒来,便是整洁的房间、早饭和我至今也描述不出的清新味道。很长一段时间里,这都是我所能了解到的生活的样子。

这也一种寻回,徒劳的寻回。我试着凑齐所有的成分,夏日、清晨、阳光、植物、打扫……,像狗一样不停嗅闻,可总也调制不出这种气味。可能我始终都缺少一种当年的成分,不是年少,而是心安。

码几行字,发一会呆。翻出几缕发光的臆想,又掉了些灰。


读书与旅行。

几次与老妈确认过,我抓周时抓的是钢笔和书。那个时候家里没什么书,大概是本字典。我的名字应该也是用这本字典起的。

一直想戒掉读书这个坏习惯,却从未成功。它耗费了太多时间和精力。我读书虽快,但读一本书的时间用来扯淡聊天喝酒也可以泡到个姑娘。可只带具肉体回来又没意思,且读一本好书的高潮可以持续好久,想想也就算了,还是看书吧,既丰富自己,也不祸害别人。我的速度大概一周1.5本书。看看我每月看完的书单,大概也知道,我算是规矩的人。

所以我看书是有些功利的,拿到一本书,总会要些立等可取的收获。阅读对我来说不算消遣,人生可供消遣的时间太多,看书这么耗时的事拿来消遣真的有点于心不忍。毕竟有些书看完需要时间,有些书看懂需要时间。至于那些需要积淀,需要发酵的,不归我管。留给时间。

不过读书的确帮我抵挡了不少人生的困顿、孤独和思春。毛姆说,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小型避难所。的确如此。

除了特别亲近和了解的人,我几乎不给别人推荐书。问多了我便说《史记》和《易经》,又被说不够诚心和故弄玄虚。其实,我私心认为,一个中国人要阅读,《史记》和《易经》一定是必读书目,这两本书体现了这个民族的气象和思辨。气象就是一个民族的可能性。中国人很有意思,看似没什么信仰,但所有的观念和对生活的理解都藏在历史里,藏在经文里,且流传有序。

而这些观念和理解又被浓缩成精致、小巧且随身携带的成语,嵌在日常里,在做事里,成为一种群体的思辨。祖师奶奶说:“中国人向来喜欢引经据典。美丽的,精警的断句,两千年前的老笑话,混在日常谈吐里自由使用着。这些看不见的纤维,组成了我们活生生的过去。传统的本身增强了力量,因为它不停地被引用到新的人,新的事物上与局面上。但凡有一句适当的成语可用,中国人是不肯直接地说话的。而仔细想起来,几乎每一种可能的情形都有一句合适的成语来相陪。”“只有在中国,历史仍于日常生活中维持活跃的演出。”一个人如果会说“否极泰来”“谦谦君子”,即便不照此做事,也会在潜意识里存有一份“懂得”。它是一种对思维的反哺和提醒。而这份潜意识就是一个群体的记忆与信仰。

翻翻历史就知道,中国也不会出现什么种族歧视,对同性之爱也超级理解。中国人自古就有“天下”的概念,也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自觉。天下都是一家,何来歧视。而对于同性之事,更是轻描淡写,从不大惊小怪。

中国人的包容是骨子里的,不需要培养,也不需要矫正。想想也只有古罗马人有这样的包容力。但他们的“包容”里有一种“实用主义”的理性:同化战败者,维护罗马统治下的和平。不过现在罗马人早已不是以前的罗马人。古罗马的基因大概都佚失在充满战乱、霍乱、淫乱的中世纪。

中国的历史也充满了权谋、政治与潜规则。权谋、政治永远无法避免。哪都一样。但潜规则并不是某个民族的特性,它只是一种伴生品。只要是权利和资源过度集中的地方,都有潜规则。无论何时。

读完《史记》与《易经》一定会有一份立等可取的收获:对生命有种特别的关注跟关照,对人性也会有种特别的体谅和理解。

中国古代的书很好玩,不只有大而化之,玄之又玄的东西。像《易经》和《孙子兵法》也包含非常实用的“术”的部分。甚至不用想的那么高深。表面就够用。看个“五事七计”,写个中规中矩的商业策划案应该不是问题。武田信玄只用“风林火山”,便成了“战国第一名将”。其实《孙子兵法》是最教人踏实的一本书。不要整天想着这“招”那“招”,把最基本事情做好。诸葛亮奇谋第一,但怎么打也赢不了,因为“五事七计”根本没胜算。奇谋巧计都是不本质。所谓“多算胜,少算不胜”,就是把最最基本的事情一一罗列出来,然后脚踏实地,每项都做到八十分以上。

除此之外,《易经》是一本非常锻炼想象力和在不同要素间连接能力的书,想象就是新的连接。“闲坐小窗读周易,不知春去几多时”“玩索而有所得”,你大概也猜到,这本书多好玩。

如果再推荐一个人的书,那就是张爱玲。我出差或旅行必带一本张爱玲,即便她所有的书我都读过。祖师奶奶永远都不会让人失望。

标题放了旅行,但在这里却没有特别要说的。对我来读书和旅行是同一件事,是一种病症,一种无法克制的寻回。而寻回最大的特点就是总要回到起点。这段时间就是要在起点乖乖呆着。


运动与电影。

我无法在上洗手间时不阅读任何东西。在极少数情况下忘带书跟手机,我也会翻出洗手间里的瓶瓶罐罐读后面的使用说明和成分表。

我无法做完全盖住眼睛的面膜或眼膜。我受不了在极其清醒的状态下,什么也不干,就这么闭眼呆着。

我健身频繁,但几乎不做有氧。我很难忍受这种需要一直重复的枯燥。

对我来说,如厕、面膜和有氧就像什么都没在做一样。一种变相的无所事事。在无所事事时,我很难安置神智和心思,它们总是游离、涣散、焦躁。就像让你干坐着,但什么也不要想。我七情六欲都在,且十分旺盛,干不了这种高僧干的事。当然,给我一本书便可很快入定,但运动时无法看书。

前段时间无法去健身房,才发现划船机配电影的好。只有氧有点枯燥,只电影有点不甘。把划船机拖到电视机前。一次运动,一部电影。单次运动时长不知不觉变长很多,一周也可以看三到四部电影。

我把要看的电影提前下好,放到无线硬盘里,每次顺序播放。有天放了一部《火口的两人》的电影,头十五分钟还好,淡淡的日常,平静的讲述。大概十五分钟后,每五分钟就有一场让人血脉喷张的性交。结果锻炼没继续,电影也没看完。

我最大的症状大概是需要不停的“寻回”,不停的“看见”,不停的“嗅闻”。生活在为这些症状不停的埋单。有些症状就是解药。有些解药也是症状。成长就是不断犯病不断治愈的过程。改不了吃屎也不太容学会新把戏。

健身有些不一样,更多的是源于恐惧。恐惧变成一个大腹便便肥头大耳的人。而恐惧是另一种病。运动是化疗。


码字与烂尾。 

之前看过一篇关于印度导演Tarsem的杂志访问,谈到“创意人的身价”时(他的开价真的是天价),他说了一段话,大概意思是:你出一个价钱,不是只买到我的导演能力和工作时间,而是买到我过去所有生活的精华-喝过的每一口酒、品过的每一杯咖啡、吃过的每一餐美食、看过的每一本书、坐过的每一把椅子、谈过的每一段恋爱,看过的姑娘和风景、去过的每一个地方……你买的是我全部生命的精华,并将其转化成30秒的广告,怎么可能不贵?

除了天价的收入,我也羡慕这样一份职业。可以不用浪费生命的经历。这也是我一直选择做创意相关工作的原因。要完成当下的工作,需调动的不只是当下的时间,而是活过的整段生命。虽然未必是精华。但也的确是件很过瘾的事情。

其次就是码字。同样可以把整个生命体验收纳进来。每一段好的坏的生活,每一份好的坏的心情。每一个好的坏的恋人。每一场好的坏的性爱。皆可算数。

只是,我的每篇文字都烂尾,写到最后明显感觉气力不足,又懒得放到下回再写。作家到底是怎样有耐心又元气满满一群人?

不过,我的文字只是一场自我治愈。这次还包含了病症分析。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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