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十三个百年》:第十六章:破奇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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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88年,胡天29岁–––自觉一事无成。

八月十五过后的晚上,月黑风高。

长安正街上犬吠声狺狺大作,马蹄声杂沓纷乱......这是一场血雨腥风前的动静。

胡天打开窗,窗外的树叶正纷纷飘落,秋风灌进来,夹杂着一丝凉意,带着死亡的味道,吹在胡天脸上。

不多久,巡街使叫嚷着“捷报!叛军李贞被平!”一时间,只听得门外开门关门声阵阵,熟睡中的人们从梦里惊醒,上街看个究竟,一须臾时间,街上百姓议论纷纷,人们只听说常乐公主造反,没想到还不足一月,就被平了。

向来是有征战的地方就有冤魂。官家和百姓眼里的捷报,可在胡天和余生眼里,那就是一道沾满冤魂的亡灵符。胡天关上窗,蹑手蹑脚的进屋,吹着火折子,点上蜡烛。刚想去看余生他们听没听见响动,一扭头就看见余生背着剑,抱着打呼噜的灵猫从里屋出来了。

“余大哥,你也醒了?”
“这捷报想必是那反对武后的人,被镇压了吧。”
“是。”
“走吧,柳林和米升在睡觉,先别叫他们了。”

三更时分,胡天灭了蜡烛,带着猫跟着余生出发了。

这剑停下来的地方,是一处宅院的外边–––常乐公主的宅院。宅院内外,尸横遍布,血腥味已经被腐臭味盖过,老鼠四处窜逃,忙着啃食尸体。这种灭九族的案子,没有官家下令,尸体是不能动的。再者说,这城已经被正规军破了,那还有什么官家,反者皆为匪。

冤屈的魂灵多为老弱妇孺,咒语绕着这些城池走了一遍,天已大亮,该送走的都送走了,胡天还在纳闷这次餮灵怎么没什么动作,正想着,那几只熟悉面孔就出现了,灵猫早就叫着炸起了毛。

但它们扇着翅膀,提领着爪子,朝着一个方向飞去,不像是饱餐后的行为,倒像是秋天兽场围猎。

“追!胡天,这些畜生肯定是围了什么魂灵。”余生不等胡天反应,大喇喇地拎起胡天的领子,入了剑跟上去。

剑速很快,胡天挂在剑外,被风吹得直哆嗦,两手环抱胸前,打算存些热气,刚抬起手,那剑就停了。

接着落地,远远瞧见一个妇人在哭,边哭边朝着餮灵手下那几只兽跑,胡天生怕她失了魂灵,快步追了上去。这才看清,一匹狼正和几只蛊鹰在争夺–––一个死掉的婴孩灵魂。

那匹狼丝毫没有畏惧,蛊鹰后退一步,狼就前进一步,那孩童尽管已经不在人世,灵魂却吓得一直哭泣,那女子焦急的继续朝孩子奔过去。

一须臾时间,孩童的灵魂被咬掉一块,一只胳膊上的魂没了,但狼赢了,拔腿就跑。那女子为了救下孩子的魂,挡在了蛊鹰前边。

“余大哥,快啊你!”胡天急得大喊。

灵剑削掉了一只蛊鹰的前爪,缓和了刚才的紧张气氛,蛊鹰怯怯地试探着,尽管害怕,却没打算放弃到嘴边的魂。

那孩童的母亲向那匹狼跑的方向追去,却看到了自己的孩子躺在一片地上,那狼不见了影踪。

胡天和余生和对面的对峙着,成掎角之势。本以为咒语念完,度了这魂灵就算结了。

不知那匹狼是疯了还是有什么东西在助它,就在灵剑打算舞起的一瞬,那匹狼从破败的残垣上跳了下来,'砰'的一声响,一只蛊鹰被狼咬断了脖子,落地成盒。

死去的蛊鹰吐出了刚吃进嘴里的一小段胳膊,那个小孩的。

只见那狼急匆匆的叼起那孩子的胳膊,朝那妇人追去,胡天登时兴起,也追了上去。

一时间,死去的蛊鹰迅速腐烂,发出阵阵恶臭,之前被它吃掉的魂灵全都四散奔逃,重获自由,余生赶紧念咒度人。

这边,胡天看到那匹狼拦下了那妇人,吐掉那孩子的胳膊,那孩子的灵魂完整了。妇人跪在地上千恩万谢。

胡天不等妇人跑远,念起咒语度了他们。

那匹狼早就注意到了二人,直到确认二人是善不是恶之后,才想着离开。

狼跑出几步远,又跑了回来。这次回来,竟开口说起了话:“你们可是会度人之法?”

“会,不知你可愿意加入我们。”余生的声音从后边响起。
“我,有形少魂,不惧邪祟,吃得少。”
“看来你是愿意加入我们了?”胡天开心的笑了起来。

一路上,那匹狼详细的说了自己怎么投胎为狼,如何忘喝孟婆汤,如何记得前世今生的事儿。

胡天回想起母亲之前说过的话,他以后当以畜为伴,想来,还是对的。这前后除了余生是人,其余的皆是畜,不过,畜何尝又比人差多少。

这狼跟到西安,在入市的坊门前却要停下。

“我散漫惯了,破个案子行,跟人混,不行,也不是不行,”那狼也是个幽默风趣的兽,“得加钱,不,得加肉。你俩干瘦,伙食不好,给,这是骨哨,有事儿一吹,我能听到。”

本以为带回来一员猛将,没想到就这么拍拍屁股,嫌弃没肉走了?

才怪。

没几日,西角元坊内,出了一个大案,巡街使什么都没察觉,古县令茶饭不思,查了半月,丝毫没有头绪。

差人来叫走了余生,说是过府一叙,其实就是案子没头绪,麻爪。

这余生晨起出了门,晚上鸡趴窝才回来,一脸凝重。

“死了十八口,鸡犬不留,家里的老鼠都被打死了,真是奇怪。”

之前只听过鸡犬不留,这倒好,喘气的都没留,怎么查?从何查?


我是饕餮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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