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这本书放在书架上有一段时间了。
当我把这本书拿下来读的时候,没有想像中的顺畅,不是那种一读就放不下的书。内容有点单调,虽然充满着激情。这书名字起得真是恰当至极,on the road,真的就是一直在路上,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路上,自由地释放自己,喝酒、听音乐、泡妞、嗑药……
断断续续,将近一个月,终于把这本书从头看到了尾。看完之后,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生活,可以有各种各们的姿态,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跟随自己的内心,自然而然的活着,富贵也罢、贫穷也罢,独身也罢、结婚也罢,其实都没有什么区别。人生百年如寄,生者为过客,死者是归人。
就像《在路上》书中的那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贫穷、潦倒,但当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他们的快乐是无敌的,他们就是王,他们过了他们最想要的生活。
主要人物之一萨尔是一位作家,另一个主要人物迪恩是个流浪汉,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有着一个又一个女人,生过一个又一个孩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充满激情、精力旺盛、开车技术绝佳(偷车技术也绝佳)。他偷车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能在路上,只要在路上,迪恩就充满欢乐,充满激情,抑制不住的滔滔不绝,一说就能说好几个小时,内容离不开酒和女人和音乐。
他们是无赖,是流氓,是小偷。他们在路上的时候,没钱的时候,去偷汽油,去小卖部偷面包。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在路上。
从本质上说,他们不是坏人。在红旗下长大的我,在读书的时候只是觉得他们的颓废和散漫。整本书中有一处狠狠地感动了我一下:萨尔、迪恩开着一辆破车从美国纽约一路向南,奔向墨西哥。当他们进入墨西哥的时候,遇到了印第安的小女孩向他们兜售当地产的天然水晶。这些当地姑娘围着他们的轿车哀求,有一个特别动情的孩子抓住了迪恩汗津津的手臂,哀求他。这个流浪汉、无赖、小偷,下车,打开后备厢,在他那个破旧的行李箱里乱翻,最后找出了一块手表,给了那个女孩,那个印第安女孩高兴的呜咽起来。
迪恩,从小就是一个少年犯,有着无数的缺点。但善良顽固地一直存在他身上。这一点深深地让人感动。这知道,萨尔、迪恩这些人是没有钱的,他们身上最多的就是激情、是冲动,是一种对命运的不满足,是一种对束缚人性的一切的反抗。但当他们遇到比他们更没有钱,更需要帮助的人时,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所谓地“垮掉的一代”,他们衣衫褴褛,浪迹天涯,他们搭车去各种地方,漫游在美洲大地上,享受着天赐般的快乐。他们嗑药、听波普照爵士,时而闪现顿悟,体验“感官错乱”,言谈怪异,贫困但快乐。
他们唱着威士忌,吃着苹果派,一路搭车,从美国东海岸游荡到西海岸的旧金山,站在旧金山海岸的山丘上眺望大海、天空和生活。
他们开着破旧的福特车,一路狂奔,用怀表换一块钱买汽油,脱光衣服吹风、晒太阳。晚上一家一家酒吧地喝过去,跟着不同的姑娘跳舞,听着狂放的音乐,直到醉得不知东南西北。
1951年,杰克·凯鲁亚克最后一次横跨美国的旅行结束后,回到公寓把自己关了三个星期,他一边服用致幻剂,一边听着爵士乐,在持续亢奋的状态下写完了《在路上》这本小说。他在给好朋友尼尔·卡萨迪(即小说中迪恩的原型)的信中说:从4月2日到22日,我写了一本12万5千字的长篇小说,平均每天六千字,第一天一万二千,最后一天一万五千,万分感谢维多利亚、格里高利、姑娘们、大麻等。
杰克·凯鲁亚克是用打字机写作的,为了避免给打字机换纸而打断了灵感,他在一卷30米长的卷筒纸上一气呵成,全文没有一处分段。
“垮掉的一代”,英文是Beat Generation。这一名称是由杰克·凯鲁亚克在1948年提出来的。beat,除了常见的动词“击打”意外,还有“疲惫、潦倒”的意思,还有“节拍”的意思。凯鲁亚克联系音乐中的“节拍”概念,赋予其新的含义:欢腾、幸福。
这一群人充满反叛精神,过着浪荡不羁的生活,城市的酒吧、咖啡馆成了他们的据点,每天晚上,他们穿着拖鞋在这些地方喝酒、听音乐、聊天,直至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