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故事

      真实故事:

      在英国,所有的灯泡的包装纸上都印着这样一句警告:Do not put that object into your mouth!意思是不要把灯泡放进口中!是不是有点搞笑?有谁会神经病地把灯泡塞进嘴里?有一天,我和朋友谈到这个问题。他突然很认真地告诉我,有本书上也这么说,原因是灯泡放进口中后便会卡住,无论如何都拿不出来。

        但对此我十分怀疑:我认为灯泡表面十分光滑,如果可以放进口中,证明口部足够大,因此理论上也应该可以拿出来。

      回到家中,我拿起一个灯泡左思右想,始终觉得我的想法没错。本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得精神,我决定证实一下。为此我专门买了一瓶食油,以防卡住拿不出来。一切就绪后,我把灯泡放进口中,不用1秒钟灯泡便滑入口中,照这样看,要拿出来绝无问题。接着,我轻松地拉了一下,然后再加点力,又把口张大一些,妈妈呀,真的卡住拉不出来了!好在还有瓶油。

    30分钟后,我倒了四分之三瓶油,其中一半倒进了肚子,可那灯泡还是动也不动。我只好打电话求救,号码摁了一半,才记起口中有个灯泡如何说话?只好向邻居求助,我写了张纸条便去找邻居MM,她一见我就狂笑,笑得弯下腰还流口水。半小时后,她还是挣扎着帮我去叫了“的士”。

    司机一见我,也笑得前仰后合。在车上他不停说我的口太小,还说如果是他,就没问题。他的口真大,但我好想告诉他,无论如何不要试。

        在医院,我被护士骂了十多分钟,说我浪费她的时间。那些本来痛楚万分得患者,见了我都好象没病了,人人开怀大笑。医生把棉花放进我口的两旁,然后轻轻地把灯泡敲碎,一片片拿出来。最后,他告诉我,下回不可再试,我告诉他我再也不试了。我想地球上一定没有像我这么白痴的生物了。

      当我打开诊室的门,要离开医院时,迎面来了一个人,正是刚才那位司机,他口中正含着一个灯泡。


玄一山人反驳以上短文


这是在提醒人们去尝试把灯泡放在嘴里。

好好的人为什么要把灯泡放嘴里?除了小孩,大人是几乎不会这么干的,我长这么大听都没听过,也没见过这有人把灯泡放嘴里的。这不代表我见识短,证明发生此类事件是罕见的,既然罕见的东西,那么就不能当普遍去对待。


有些话不能说,说了也没几个人信,因为主流意见起绝对主导作用。

这个灯泡放嘴里跟教育孩子性知识是一个道理。在没有提示,警告前,发生该类事件比例相当低,奇怪的是在经过“提醒”“警告”后,该类事件几十倍,几百倍增长!

谁不信,谁去考察,调查,研究,是不是这样?


比如,一个山洞,从未有人进去过,不知道里面的任何情况,那么这个山洞周围的人,以及不了解这个山洞情况的人是没人进去的,即是误打误撞进去的人,那也只能是用罕见来形容,因为人性是惧危的,这点谁都无法逃脱!


恐惧来自未知:未知的东西你不会轻易去尝试,但未知的事情经过道听途说后,你就有可能去尝试,结果就是悲剧!


孩子学习拉丁舞,参加各类成年人才能进行的舞台表演秀,看上去没什么,谁会在意?但在他的意识形态中埋下了隐患,这个隐患随着年龄增长会普遍比同龄人显现的早(我指的的性早熟),已经成为事实。


灯泡的提示是邪恶的,但几乎人人认为是正确的,作为该提示的提示者自己或许也没有这个意识,也或许有意识,故意这么干的。

总之,他干了一件看上去是好事的坏事!


外国人很多理念,方法,形式你一眼看去都挺好的,当你静下心来仔细研究,你就会发现很多都是扯淡,害人的。

当然,绝大多数人是不会去研究的,这就是人的“随从性”。


——玄一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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