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7

原文:

又曰:“唐虞以上之治,后世不可复也,略之可也。三代[1]以下之治,后世不可法也,削之可也。惟三代之治可行,然而世之论三代者,不明其本而徒事其末,则亦不可复矣。”

爱曰:“先儒论‘六经’,以《春秋》为史。史专记事,恐与‘五经’[1]事体终或稍异。”

先生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氏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

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戒。善可为训者,特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爱又问:“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独于《诗》而不删郑卫?先儒谓‘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1]',然否?”

先生曰:“《诗》非孔门之旧本矣。孔子云:‘放郑声,郑声淫[2]。’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3]。'‘郑卫之音,亡国之音也。[4]’此是孔门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谓雅乐,皆可奏之郊庙,奏之乡党,皆所以宣畅和平,涵泳德性,移风易俗,安得有此?是长淫导奸矣。此必秦火之后,世儒附会,以足三百篇之数。盖淫之词,世俗多所喜传,如今闾巷皆然。‘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

爱因旧说汩没,始闻先生之教,实是骇愕不定,无入头处。其后闻之既久,渐知反身实践,然后始信先生之学为孔门嫡传,舍是皆旁蹊小径、断港绝河矣。如说“格物”是“诚意”[1]的功夫,“明善”是“诚身”的功夫[2],“穷理”是“尽性”的功夫,“道问学”是“尊德性”的功夫[3],“博文”是“约礼”的功夫,“惟精”是“惟一”的功夫,诸如此类,始皆落落难合,其后思之既久,不觉手舞足蹈。

译文:

先生又说:“后世不能再恢复唐尧、虞舜以前的治世了,因此可以删略。夏、商、周三代以后的治理方法,后世不能纯然效法,也可以删略。只有三代的治国方法是效法推行的,但是后世人们研究三代,并没有弄清楚其本质,而仅仅是探讨一些细枝末节,所以三代之治也不能恢复了!”

徐爱说:“朱熹论述‘六经’时,把《春秋》算作史书一类。史书是专门记载具体的历史事件的,这恐怕和‘五经’的体例宗旨有点差别。”

先生说:“记事的角度看是史书,载道的角度看是经典。事实是天理的表现,所以天理就是事实。因此《春秋》也是经典,其余四经也可以看做是史书。《易》是伏羲氏时的史书,《尚书》是尧、舜之后的史书,《礼》《乐》是夏、商、周三代时的史书。它们记载的事件是相类的,所遵循的天理也一样,差异从何而来呢?”

先生又说:“‘五经’也是史。明辨善恶、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是史书的作用。善行可以供后世效法,因此特意保存具体而又典型的善事。而用来训诫的恶事,则保留可以警戒世人的部分而略去具体的恶行,以此杜绝后世模仿。”

徐爱说:“保存善行供后人效法,是存天理的根本;而省略恶行以防止后世模仿,是为了把人的私欲遏止在萌芽状态吗?”

先生说:“孔子作六经的本意无非就是这样,但读者要掌握其宗旨,而不是拘泥于文章中的词句。”

徐爱问;“用来训诫的恶事,保留可以警戒世人的部分而略去具体的恶行,以杜绝后世模仿。那为何不删除《诗经》中的《郑风》、《卫风》呢?真的像朱熹所说,‘记录历史上丑恶的事可以惩戒人们贪图安逸的思想’? ”

先生说:“现在的《诗经》并非孔子所删定的旧本了。孔子曾说过:‘放逐郑国的音乐,郑国的音乐放荡淫靡。’又说:‘讨厌郑国的音乐扰乱了高雅的音乐。'‘郑国和卫国的音乐是亡国的音乐。’这是孔门的家法。孔子所删定的《诗经》三百篇,都是纯正典雅的音乐,在祭祀天地祖先的场合和乡村中都可以演奏,能起到宣扬和平、涵养德行、移风易俗的作用,郑国和卫国的音乐怎么可能掺杂其中呢?这些只能助长淫乱,导致奸邪。想必是在秦始皇焚书之后,后世儒生为了凑足三百篇,穿凿附会而成。大概俗人多喜欢传唱淫逸之词,现在的大街小巷也还是这样。朱熹无法正确解释这种情况,不得已而说‘记录恶事可以惩戒人们贪图安逸的思想’。”

徐爱因为沉溺于程朱旧学中,受到程朱理学的影响较深,所以刚开始受到先生的教诲时,实在有点不知所云,寻不出头绪来。后来长时间得到先生的教诲,才渐渐回过头来,并笃行实践,由此开始相信先生的学说才是孔门的真传,其余都是旁门左道。比如先生所说的“格物”是“诚意”的功夫,“明善”是“诚身”的功夫,“穷理”是“尽性”的功夫,“道问学”是“尊德性”的功夫,“博文”是“约礼”的功夫,“惟精”是“惟一”的功夫。诸如此类的思想,刚开始实在难以理解,后来思考的时间久了,也就领会了其中意思,高兴得手舞足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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