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对【暂时性差异】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核算,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后年度申报所得税时可直接依据账面应转回的金额填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比如说固定资产,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不一致。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deferred income taxes

是当合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出现时间性差异时,为调整核算差异,可以账面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作为利润总额列支,并按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作为应交所得税记账,两者之间的差异即为递延所得税。按这种核算方式,合营企业需设置“递延所得税”科目来进行核算,在时间差额完全自行消失以后,本科目的余额也将为零。

通俗的讲,就是会计上认定的缴税金额税务局认定的金额【不一致】,而其中暂时性的(以后税务局就认可了)就是递延所得税。

字面理解递延,就是将所得税递延到后期了。所以既然是递延,就是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不会递延的。一般来说,按税法调整纳税申报表上有一个应交所得税额。该应交所得税是按税法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其中包含了会计利润的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deferred tax liabilities

是指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

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所得税费用”。例如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如果产品已经对外销售了,就会影响利润,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资本公积,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不确认情况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对其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会增加商誉的价值。

例如,A企业以1000万元购入B企业100%的净资产,该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改组条件,购买日B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均为 800万元,计税基础为700万元,则有100万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假设B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0%,则可确认3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账务处理为借记净资产8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1000万元,同时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30万元,借贷方的差额230万元确认商誉。但实际上A企业是以1000万元购入B企业公允价值为800万元的净资产的,也就是说,这一并购行为实际上产生了200万元的商誉,但因确认了该商誉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使商誉的价值增加了 30万元。若继续确认230万元商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69(230×30%)万元,则会进一步增加商誉的价值,此时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净资产8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1000万元,同时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69万元,借贷方的差额269万元确认商誉。如此往复,商誉的价值会不断增加。因此,准则规定商誉的初始确认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中,如果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由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

如,某项资产按会计准则确认的入账价值为100万元,按税法规定确认的计税基础为80万元,若确认该项递延所得税负债20万元,则其入账价值应为120万元,违背了会计准则中的历史成本原则。

(三)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不予确认: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导致未来期间产生应税金额,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出,但若企业能够决定这项经济利益是否流出和流出的时间,甚至可以使该项经济利益在未来期间内不流出企业,则其就不是企业的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就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是指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的一项资产。而对于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某些特殊情况除外。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和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可用来抵税的部分,是应该收回的资产,所以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

不确定情况

(一)除企业合并以外的交易,若其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承租方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会计准则规定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以及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而税法规定以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的金额计价,对二者之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若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则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

例如,某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会计准则其入账价值为100万元,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120万元,若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会使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少20万元,此时既不是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也不是其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不符合会计准则中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标准,改变了该资产的初始计量,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

(二)按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若数额较大,且缺乏证据表明企业未来期间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5年,这就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否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要视未来期间是否有足够的应税所得可用于抵销以前年度亏损。只有未来期间税前利润抵销了以前年度亏损后,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才会减少,才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入,而这正好符合资产的定义,即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若企业未来期间无利润,继续亏损,无所得税可交;或者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销以前年度亏损,则不能保证这项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资产。

其实,不仅是可结转以后年度亏损问题,所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时,都要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预计将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因为只有当未来转回期间预计将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待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才会使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才会在未来期间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入,才符合资产的确认原则。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应交所得税确定下来了(纳税申报表汇算清缴算出数据),但是,里面的时间性差异如何在账面上体现呢?所以,就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调整,将理应归属于以后期间的所得税费用挪后,将应归属于本期的所得税费用提前,所以,就有了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通俗理解:可以从所得的角度考虑,资产增加了,费用减少了,负债减少了,总净资产理应增加。但是,税法上不确认这种增加。如果这种增加是确实的,那么,就该为这种增加多交税,就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理,资产减少了,费用增加了,负债增加了,总资产相应就减少。可税法不确认这种减少。但确实是减少了,税法暂时不确认,以后也要确认,这种减少,就会让以后少交税,就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用“时间差异”来理解递延所得税

首先,我们回顾下会计报表上的一些有趣的项目:应收账款、递延收入和预付费用。它们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时间差异”,这是会计权责发生制下的一个独特的现象。

我们在利润表里记录了收入,但现金尚未收到,所以有了应收账款;我们在资产负债表里记录下预付给供应商的现金,但真正的费用没有发生,所以有了预付费用;我们预先收取客户3年的软件使用权费用,但收入需要逐月记录在利润表上,所以有了递延收入。

收入和费用的记录与现金实际流入流出在时间上不是同步的,这就是上边提到的“时间差异”。这种差异同样可以发生在所得税之上。

现实之中,公司实际申报和缴纳税款的数字和在财务报表上显示的数字是有差异的。

企业会享受一些税收优惠免缴政策,加倍税前扣除一部分成本费用等,而利润表的编制是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并不会考虑上述这些税法上的特殊规定。所以公司并不是按照【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缴纳税费。两者之间的差异,就是“递延”。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看做是企业在融资

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看做公司的一种变相融资方式。

公司常见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变卖资产,发行股份等传统方式。公司还有一些间接的融资方式,比如通过应付账款占用上游供应商的资金,国美电器与亚马逊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亚马逊的分析可以参考《“姐夫”苦心经营20多年的亚马逊还不如余额宝赚钱?》。

国美占用家电制造商的货款拿去拓展门店;微软提前收取客户3年的软件使用权费用。

另外还有一种很隐蔽的,通过合法的税务筹划减少税负,要么完全减少公司的现金流出,要么延后公司的现金流出(这种情况下公司最终还是要支付那么多税款,只是按照早收晚付这一货币时间价值原则,尽量延后支出现金。成本越在后期支付,现值成本就越低)。

三、最常见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方式

减少税负的一个常见的方式是改变资产的折旧方式。

我们假设楷楷公司花300万元购买了一台三维打印机,可以使用3年,最后残值为0,那么每年折旧100万元。这是公司在会计上通常的处理方式。可是楷楷公司在报税的时候打起了小算盘,想延后支付一部分税款。

这台三维打印在头一年中非常有用,使用频率很高,但后2年由于技术进步,它会变得陈旧,可能那时候楷楷公司又购买了新的三维打印机,这台打印机的使用频率自然会降低,公司希望折旧由多到少。

显然楷楷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头一年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多一些,后每年扣除的折旧费用少一些。

这样一来,头两年就可以少缴所得税(因为多扣除了折旧,应纳税所得额比起会计上的净利润减少了),虽然后两年会比按会计上的净利润计算多缴所得税(因为少扣除了折旧,应纳税所得额比起会计上的净利润增加了),但最终达到了晚付税款的目的。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发现,楷楷公司这3年支付总的所得税在会计方式下和税法方式下是一样的。但是在会计方式下,每年支付的所得税是均匀的;在税法方式下,所得税支付逐年增加,第一年支付得最少。具体的数字用下面的两个简表说明(假设税率为40%):

把两种方式下的所得税罗列在一起:

由于折旧的差异,第一年和第三年产生了递延所得税。但三年合计缴纳的税款,无论是按会计方式还是按税法方式,都是一样的,最后递延所得税消失了!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第一年税法下多提了折旧,使得会计下税前利润由400减少到税法下的350,所得税相应的由160减少到实际缴纳的140,当年少缴20的所得税。是不是这20就可以永远省掉不缴了呢?当然不行!只是第一年楷楷公司暂时不缴这20(也可以说这20被递延到了未来),为了不犯偷税漏税的罪行,还得记录在递延所得税里面,表示递延到后面去缴(晚付)。

第二年由于两种方式下折旧一样,会计下计算的所得税和税法下计算的所得税一样,没有递延所得税;

第三年税法下少提了折旧(三年的折旧率总和一定是等于100%,前面多提了折旧,后面只能少提,不可能继续多提),使得会计下的税前利润由400增加到450,所得税相应的由160增加到180,当年得比按会计下计算的所得税多缴20,递延所得税为负的20,正好和第一年正的20递延所得税相抵,把第一年少缴的“还”上了!

以上就是整个递延所得税的逻辑。通过改变折旧方式产生的会计和税法下的差异只是暂时的,前面少缴后面就得多缴,前面多缴后面可以少缴。“递延”二字同样体现了前面所说的“时间差异”。

四、递延所得税(负债)与企业现金流的关系

搞懂了递延所得税的本质,我们再深入探讨一下它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

如今是一个现金为王的世界,企业赚取的利润再多,如果没有真金白银做支撑,也是纸上富贵。因此,搞懂递延所得税和企业现金流的关系非常重要。

其实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化理解成,递延所得税负债类比应付账款。

在《彻底理解“营运资本”》这篇系列文章里面勤勤提到了企业应付账款增加,会提高企业的流动负债,从而增加了企业的额外资金。那么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产生让企业当期获得了额外的资金(实际上是企业延期支付的税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为企业源源不断提供资金。

上述楷楷公司的例子我们只用了一个资产举例,第一年企业可以用少付的20万去做投资和扩大经营,相当于从政府那里借了无息贷款,第三年结束再还上。

实际中,企业持续经营,不断拥有新的资产,也会不断有新的递延所得税产生。就像企业不断有新的应付账款产生一样,让企业源源不断延期支付本应该是供应商或政府的资金。延期支付的资金可以拿去投资和扩大经营,只要保证资金这个大池子里的水不干枯,企业不出现流动性风险,那么企业就有能力滚动占用本属于他方的资金。突然我想到了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在下面的间接法现金流量表中,有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下企业获得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比无递延所得税下多20,意味着企业在当年可以多支配20的资金,这对企业是有利的。

五、要点总结

公司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与公司实际支付的所得税是有很大区别的。这一区别是由于会计权责发生制下的“时间差异”产生,所以就产生了“递延”的效果。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短期流动负债一样,都可以成为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其实质正如名字所称,是一项负债,未来是要“还上”的。

多种情况下会产生这种暂时性的差异。最常见的就是会计上的折旧与税法上的折旧的差异。税法上加速折旧,节约了当期的资金流出,反映了现在的资金比未来的资金值钱这一货币时间价值。记住一点,这种暂时性差异是“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实现“晚付”。

当然也有永久性的差异产生,比如税收政策上对某些费用加倍扣除、政府优惠减免税款等,当期节约的税款以后不用补缴。这个知识以后有专门的文章来讲。

另外,公司也会有“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其概念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恰恰相反:公司当期多付了税款,今后有权利少付给政府税款,这项权利就成为公司的资产。只要税法上资产的折旧额逐年增加,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会减少企业当期的经营性现金流。

【递延资产】是指本身没有交换价值,不可转让,一经发生就已消耗,但能为企业创造未来收益,并能从未来收益的会计期间抵补的各项支出。递延资产又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较长时期摊销的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费用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待摊费用等(开办费用已不按资产记录,按费用计提)

【递延资产】这个概念跟待摊费用其实相当接近,区别在于期限问题。待摊费用是指不超过一年但大于一个月这期间分摊的费用。超过一年分摊的费用就是递延资产。 摊销就是本期发生,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产品成本共同负担的费用。摊销费用的摊销期限最长为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应作为递延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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