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七律》第二章教师定律

对于教师而言,教学定律要求教师必须要熟知他所要教授的内容。教师必须对他所教授的科目有清楚而深刻的认识。换句话说,教师需要对某些事实或真相真理的方方面面都有清晰和深刻的认识,能认识该真理的全貌、了解其外延、内涵及其应用、能与其他真理进行融会贯通、彻底掌握了该真理与其他真理之间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只有这样,教师才会对自己的学科保持有增无减的热情和热爱,从而他心中才会燃起与学生分享和交流的烈火,激发着学生学习知识的信心和渴望。同时,教师彻底掌握和通晓某些真理,会让他在课堂上的教学游刃有余,会让有他有更多的时间关注孩子们在学习道路上遇到的障碍,并给他们以帮助,从而有效地帮助和引导学生从黑暗进入光明。而这样一味对所受知识了然于胸的老师,将会给孩子们带来信心,同时也会唤醒孩子们更多的了解他所擅长领域的渴望。

因此,教师需要制作教学计划、阅读经典书目,定期更新自己的知识,运用相似性和关联性的教学方式,彻底透彻、有序清楚地讲述某些真理。相反,教师不要认为学习只是学生的工作,他们不需要了解学生、尽全力的准备课程,甚至可以糊弄学生、在课堂上吹牛消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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