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故事选(手抄本)一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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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不徇私情惩亲友:苏章、苟晞


东汉时有个秉公执法、不私其友的官吏,他的名字叫苏章。苏章字孺文,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东汉顺帝汉安元年(公元142年),任冀州刺史,负责巡察冀州一带郡县。

清河县属冀州辖区,清河太守是个贪赃枉法、臭名昭著的贪官。可是,他却是苏章的旧友。苏章初就任,就收到了不少检举揭发清河太守欺压百姓的信件。为了弄清事情真相,苏章决定先到清河郡察访民情,调查情况。

很久以来,清河郡的百姓就盼望能有一位为政清廉的父母官主持正义,为民除害。苏章的到来,给他们带来了希望。然而,当他们听说清河郡太守是苏章的老朋友,心里就又凉了。

清河太守听说老朋友苏章来巡察,心里还真有些忐忑不安,但当他接到苏章请他赴宴的清柬时,压在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傍晚,他兴高采烈地来到苏章的住地赴宴。在明烛高照的厅堂。久别重逢的朋友是多么高兴啊!苏章为他准备了丰盛的晚宴,席间他们高谈阔论,畅叙友情,气氛非常欢洽热烈。见到如此热情的款待,清河太守觉得自己的恶行劣迹可以蒙混过去,得意的话竟脱口而出:“别人只有一个天,唯独我有两个天!”苏章假装不解其意,太守笑着解释说:“不瞒老朋友讲,刺史大人来敞郡察访,卑职可就有了靠山,遇事还望多加照应。”听了他的话,苏章顿时收起了笑脸,他严肃地说:“今晚我苏孺文与老朋友饮酒是私人情谊,明天我以冀州刺史身份办事是秉公执法!”

第二天一早,苏章升堂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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