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劳动维权怎么做?七个权威解答来了!

在疫情的影响下

很多企业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比如发工资、缴纳社保、解除合同等

那么大家如果想维权咋做呢?

近日青岛有关部门领导给予官方回复

下面这几招学起来吧!

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对此,劳动保障监察局有关领导表示,在疫情期间,维权者可以通过”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手机举报投诉平台“随时随地举报投诉,办理途径有三种:

一是进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要办事”-“办事大厅”-“劳动监察”;

二是下载“青岛人社”APP,安装打开,首页最下方找到“劳动监察”;

三是拨打咨询电话。

在家办公工资怎么算?

有关部门领导表示,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的,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发放;无约定的,企业可以参照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按照职工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折算计算工资报酬。折算后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且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职工,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基本生活费。

因公司拖欠工资辞职有补偿吗?

有关部门领导表示,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可到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公司注销后监察投诉还有效吗?

有关部门领导表示,如果劳动者已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处理期间,用人单位申请注销,您可将该情况及时告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该情况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青岛市单位最低工资标准

有关部门领导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变更工作岗位应建立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不能随意转岗;目前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算补偿金?

有关部门领导表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有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除劳动者本人过失外,用人单位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疫情期间仲裁延迟受理怎么办?

有关部门领导表示,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待疫情消失后,仲裁机构将及时安排开庭审理。

大家可以根据情况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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