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堂税收课后的感想

本周《罗辑思维》专栏的文章是对财政问题的解读,更确切的说是通过税收问题对政府进行解读,而很巧的是,《香帅的北大金融学课》特别邀请了北大的徐远教授对房产税进行了解读。通过对两个专栏的学习,感悟如下:

一、税收决定政府的执政形态,房产税就是变种的田亩税

中国历史上的税收最早的是人头税,这是受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的,人少地多,针对土地进行征税,就会逼迫农民离开会被征税的土地,转而去别处种地,税收很难收取。随着历史的前进,地少人多的时候就可以针对土地进行征税,也就是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成为了可能。而尽管如此一家一户去收税是很难的,主要就是向地主家收税。即便如此,刨除供养税吏的支出以后,净税收收入也会很少。所以,征税是历朝历代的一个大难题,弄不好就会国库空虚,国将不国。所以,在此阶段有一项重大发明,支撑起来一个个的王朝—盐铁专卖,根据史书记载,从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秦国就实行盐铁专卖,为国君笼络到巨额财富。盐铁专卖的税制,是贴近于现代税收形势的,属于流量税,我国现在的税收绝大部分是流量税,例如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等,都是针对交易过程进行收税。相反的田亩税属于存量税,是属于征收成本较高的税种。房产税可以看作是田亩税的变种。

二、征税也要考虑成本,房产税税征收的难度较大

举个例子:80年代的时候,中国刚刚开始各种集贸市场,你做生意,国家当然要收税,但问题是收税怎么收?税务员不可能蹲在每个摊位跟前数他一天卖了多少钱,所以,只能是一个摊一个月,不管卖多卖少,统一交税多少钱。后来直到九十年代,才出现那种统一交款的大商场,税务部门才有条件根据营业额收税。开始想交易过程收税,形成了流量税。

再看房产税,像不像市场中的摊位,到底该怎么向每个摊位征收,大摊位多交,小摊位少交吗?如果大摊位卖菜,小摊位卖首饰珠宝,交易额倒挂,又怎么判断,房产税也亦然,住中心区大房子的反而是低保户50年前继承的祖产呢,表面上看是一个价值千万的房产,而拥有者的收入却绝对支撑不了税赋。

强行向存量收入征税,也就是向财产征税,是完全不同的逻辑。存量收入已经属于个人,向存量收入收税,相当于去切分已经属于个人的蛋糕,这时候因为没有增量的收入,税收带来的痛苦很大,征税的阻力也会很大。

三、房产税对房价影响有限,推出也会是渐进

现在好多所谓的贫困刚需人士大力鼓吹房产税的作用,把房产税看成是抑制房产过热的一根救命稻草。这其中居然还有所谓的专家,对他们最好是嗤之以鼻。

我国现在推行的是法制,而我国房地产法规里面明文规定:房地产交易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决定的。现在各级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手段无非就是限价限售,限价不符合上位法,限售不符合市场经济,所以所谓的调控无法持久,转而把房产税看作最后一根稻草,也属情非得已。

现在房地产市场最大病症是价格机制的缺失,到处在限价,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各级政府的统计价格中房产的价格都是虚假的,都是限价后的数字,价格被誉为市场经济中无形的手,而现在房价到底是高还是低根本无法从数据中得到正确信号,这也就是这些年一管就死,一放就飙升的根本原因之一。这样不清晰的市场,如何让政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房产税政策,如何为房产税立法进而制定出实施细则。

通过本周的学习,对税有了真正的了解,也看懂了房产税难产15年的原因。感谢得到专栏中的各位老师,还有感谢任志强老先生,正是因为当年听了他的话,早早买下了自己的住房,没落到望房兴叹的窘境。在自己的认知达不到的时候,其实学会一点就够了—听话照做,跟着明白人跑两步就不会落太远。而得到专栏里面有这么多先知型的人物,我等应倍加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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