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语:述而第七·孔子听韶乐快乐到尝不出肉味

      读论语,修己身,暂且小记当下的理解,方便未来回读增进,“温故而知新”。今分享于个人公众号,笔者王升请你多多指教。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三个月尝不出肉的味道,他说:没想到能快乐到如此地步!】


      《韶》是舜乐,当时最高雅的艺术,加之孔子非常尊崇舜,对韶乐的感受自然不同一般。“三月”是泛指,和前文孔子说颜回“三月不违仁”的用法一样。孔子喜欢吃肉,而且很会吃,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不知肉味”不是孔子没肉吃,更不是这段时间爱上吃素,而是相比较而言,韶乐带来的愉悦更甚。吃肉和高雅音乐带来的官能反应不一样,吃肉是基本需求,音乐直接作用心灵,陶冶性情,是高级需求,内心的愉悦就如同进入了心流状态一般,我们熟知的王羲之写字废寝忘食,以致蘸着墨水吃馒头也是进入了心流的状态。

      电视剧《孔子》中有这样几句台词:“礼的性能在于区别,乐的性能在于融合,学乐可使人性情和谐愉快,使人的性格宽厚刚韧”,如果放在此处用于理解孔子对韶乐的感叹也很合时宜,礼坏乐崩的春秋如果能正其教序,在孔子看来也是“至于道”。

      刚毕业的时候,和老婆(当时还是女友)一心想在武汉立足,因此生活很节约,每个月只敢开一次荤,便是在路边小饭馆点一份手撕鸡,不贵但吃得很开心,更能驱散压力和不快,这就像李零教授说的,吃肉固然是低级需要,但缺少了也是不得了。孔子因乐废肉既是在享受高雅,也是人性使然,正是如此,孔子才能享受快乐。叶公曾经问子路孔子是什么样的人,子路答不上来,事后孔子告诉子路说他是一个“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的人,确实如此,人越能满足高层次需求越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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