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干货】如何认定拖欠工资

劳动报酬是我们日常社会居民的收入主要来源,又叫工资报酬。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出现了遭遇到企业或公司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便会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和时间的损失。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如何确定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

一、如何认定拖欠工资

用人企业和单位如果存在超过了和员工劳动合同约定好的劳动报酬支付期限去支付工资,或者企业公司按时支付了其工资,但是没有正当理由去克扣、少发了相应的劳动报酬,都是属于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

目前现有的企业或单位基本上都是采用“先上班后领薪”的公司规定,一般是在下个月去支付本月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则并没有强制规定,有的时候会是在每个月的上旬、有的时候会在每个月的中旬、有的时候会在每个月的下旬。整体来说,如果企业或公司与员工并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时间,那么将是由企业或公司来决定,即使是在月末最后一天才支付上个月的工资的,只要是足额的支付,就是不存在违法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看,如果公司和员工的劳动合同上写明,每个月的十号去支付上个月的工资报酬,那么如果公司本月十号并没有去支付上月的工资,即使是在十一号补发劳动报酬,依旧是存在着拖欠工资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报酬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组合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企业员工的工资。

二、拖欠工资应如何赔偿

  1. 企业克扣或者无缘无故拖欠员工的劳动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劳动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


  2. 企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监察部门责令其期限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支付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如果不支付的,应该则令其企业和单位应当支付金额50%以上100%一下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按照本法规定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的;

    (2)低于当地当前最底的工资标准去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其相应的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本法规定向向企业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


  3. 企业或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向员工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报酬。企业和公司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规定 第九十一条企业和单位有下列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形之一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缘由拖欠员工劳动报酬的;

(二)拒不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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