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之辨太阳病脉证并治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①。若发汗已,身灼热②者,名风温③。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④,鼻息必鼾⑤,语言难出⑥。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⑦;若被火⑧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⑨,若火熏之⑩。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6)

【注解】

①温病:外感温热之邪,以发热而渴、不恶寒为主要脉证,是太阳病中的一种证型,属于广义伤寒的范畴。

②灼热:身热显著,扪之灼手,形容发热严重。

③风温:太阳温病误用辛温发汗后的一种变证。与后世《温病学》中的风温不同。

④多眠睡:嗜睡状态,非常人之熟睡。

⑤鼾(hān):呼吸时鼻中发出的响声。

⑥语言难出:语言不清晰,謇涩难出。

⑦失溲:大小便失禁。溲,一般指小便,但此处却是指二便失禁。

⑧被火:误用火法治疗。火,指温针、烧针、灸法、熏法、熨法等一类的治疗方法。

⑨时瘛疚:阵发性手足抽搐。瘛(chì),收缩。疭(zòng),松弛。

⑩若火熏之:如果使用火熏的方法治疗。另有医家将“若”解释为“像”,形容肤色晦暗,像火熏过一样。

逆:指误治。正确的治疗为顺,误治则为逆。

【解读】

本条提出温病的主要特点是发热而渴、不恶寒,这与太阳中风、伤寒的发热、必恶风寒、口不渴等有明显的区别。温病是温热之邪所致,温为阳邪,最易伤津耗液,故起病之初,在发热的同时便有口渴。因温热之邪重在伤人阴液,故多不恶寒。

当温热之邪初袭机体时,致使卫外功能失常,亦可有短暂微恶风寒的表现。温病初起,当用辛凉解表法以清透热邪。医者切不可认为是风寒束表而使用辛温发汗剂,否则,以热助热,重伤津液,则致变证丛生。《伤寒例》中云“桂枝下咽,阳盛则毙”,示人以温治温的危险性。“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为风温”,即是此例。

风温这一变证,除津伤热盛,表现为全身高热灼手外,尚见邪热充斥于表,气血外应,脉搏寸关尺三部皆浮盛有力。阳热过盛,逼迫营阴外泄则自汗出。热伤津气,所以身重。热盛神昏,则多眠睡,鼻息如鼾,语言难出。凡此种种,均为温病误治所致的不良后果。风温本属热盛津伤之证,宜用甘寒之剂清热养阴救治,切忌苦寒泄下、火劫取汗等法,否则更是遗患无穷。

医者不察,复用下法,夺其阴液,化源枯竭,则小便短少而不利。阴津不能上荣于目,加之热扰神明,进而双目直视,转动不灵,神智昏迷,二便失去约束而自遗。如果再用火法治疗,则火热内攻,致热毒炽盛,身发黄色,重则热盛动风,发如惊痫,或时有四肢抽搐。“火气虽微,内攻有力”,一次误治,也许还能迁延时日;再次误治,就只能是加速病人的死亡了。

你可能感兴趣的:(《伤寒论》之辨太阳病脉证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