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出标题2022-06-1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神。”——<出埃及记20:3>

这是十诫的开头。“不可有别神”是总纲,后面的行为都是这一点的延伸。

说到偶像,可见的器物是最直接明显的偶像,好像用树木金银宝石制作的有形之物,或者山川日月江河湖海等自然景观,再或者鸟鱼走兽这一类自然生物,甚至神也不给我们一个具体的形象,好避免我们误入歧途。这样的偶像很容易辨别,反而不容易受影响。我跟同事出去团建到过一些寺庙,有的同事问这个你是不是不能进,我说没关系啊,在我眼里这就是建筑和雕塑,我可以欣赏它们的造型。

有一种更隐蔽的偶像是人。如果我对某个人的信任、情感、看重成都超过上帝,这个人就成了我的偶像,而且不容易被察觉。我可能只是觉得信任ta或者非常想亲近ta,而在不知不觉中,因为跟ta的关系而远离了上帝,ta对我的影响大过上帝,ta成了我生活的中心。这种情况下我可能还以为我是找到了知己、找到了人生导师,或者找到了真爱,却未曾注意到ta带来的偏离。

一些看起来很对的道理或者美好的事也容易成为偶像。有人为成就感、有人为关系、有人为得安慰、有人为得帮助....得成就感、得关系、得安慰、得帮助,都没错,可如果仅仅以这些为目标,就是拜偶像。

任何一种关系或者秩序,哪怕看起来再美好再合理,却不以上帝为中心的话,就只能是次等的,是带着偏离。

我感觉自己没有以上的这些偶像,我现在没有自己以外的人的偶像。

我现在最大的偶像就是自己,我把自己的舒适、享受、价值、成就等等,排到上帝前面。

当一座佛像放在我面前,我可以斩钉截铁地说,这是偶像,于我没有什么;当一个领袖站在我面前,我很确定ta与我不过都是人而非神;当我的欲望来到我面前,我却流连忘返,故意忘记上帝,就是忘记祂的诫命祂的律法,仿佛祂不存在一样。这时候,舒适成了我的神,享受成了我的神。于是我犯了十诫最核心的一条,就是不可有别神。

这可能是我为什么难以以神为乐的根本原因。上帝不可见不可闻不可触摸,既然祂用命令托住万有,那么我就从祂的命令去认识祂,亲近祂;将无形的上帝放在生命的中心,就是将祂的命令放在生命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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