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了吧!



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品《乡土中国》。费孝通先生自己在书中说:“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就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

从字面意思看,乡土就是家乡、故土,是哺育我们成长的地方。那怎么哺育呢?在以农耕作为传统文明的中国,农民辛勤劳作,就是我们吃饱穿暖的基础。因此,费孝通先生主要想研究的是农民和农村。他为什么想要研究农民和农村呢?因为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换句话说,中国许多的阶层都是从农村分离出去的。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农民逐步形成的一些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具有的一些特色,就构成了许多阶层,乃至中国社会的根基。

农民形成了哪些行为习惯,农村社会具有哪些特色,这些问题我们稍后都会做详细地解读。现在先来再了解一下费孝通先生,他出生在清朝末年,一个极其重视教育的知识分子家庭,曾经是中国本土最早拿到社会人类学硕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上世纪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任职,教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但是他不愿意“照本宣科”地为学生授课,而是希望能够和学生一起探索,做一些有意义的内容。他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性研究和社会调查,甚至为了掌握更详实的第一手数据,多次不辞辛劳的奔赴乡间进行考察。最终这些内容经过整理,就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由十四篇论文集结而成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费孝通先生从看似人尽皆知的事情中深挖出背后所蕴含的道理,可谓是字字珠玑,真知灼见。直到今天,这本书依然是社会学家们研究社会结构时所必须参考的材料之一。

第一部分

下面,我们就跟着费孝通先生的脚步,先从“乡土”的形成与特色谈起。很多时候,我们会用“乡巴佬”“土老帽”之类的词语,来嘲讽乡下人,认为他们浑身土气,又傻又落后。但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我们认为乡下人的“土气”,恰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最好的证明。土地使他们得以养家糊口,缴纳皇粮税收,从最开始的一小块土地,不断地开垦,扩大自己的种植面积,等这块土地上的人口饱和了,新生的一代,就扛着锄头出去,在周围继续开垦新的天地。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虽然土地面积在扩大,但他们的劳作模式,却没有发生丝毫地改变。我们甚至可以大胆假设:只要不发生天灾人祸,一代又一代的人都会老死在自己耕种的土地上。费孝通先生为我们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来佐证这个假设,他说他在靠近蒙古的某个村里落考察时,曾经向一位研究语言的学者请教一个问题,生活在当地的农民们,他们说的语言有没有受蒙古语的影响?这位学者告诉他说:完全没有任何影响,不仅如此,村子里的姓氏也几乎没有发生过变化,就算是挨家挨户查看家谱,来来回回几百年,也只有这几个姓氏。这些人一直在这里生活,没走出去过,也没让“外人”进来过,于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农耕文明,就被像这样的数不清的乡村和乡民们稳定的延续下来。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其实这也并不难理解,土地是没有办法流动的,长在地里的庄稼自然也动不了。那么,对于这些完全依靠土地吃饭的农民来说,没有什么比“当下的稳定”更重要。因此,“重复”就变成了中国真正的乡土本色,日复一日的去重复自己上一代,甚至上上一代的生活模式,自给自足,安于现状。费孝通先生给这种生活模式下构成的社会环境取了个名字,叫做“熟人的社会”。

想要形成“熟人的社会”,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首先,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打理好自家的几亩薄田。当遇上需要人力的大型工作,比如灌溉或者秋收农忙的时候,大家就团结合作。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口也在逐渐增多,一块同样大小的土地所产出的粮食已经没有办法满足更多人口的温饱,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人召集大伙去垦地,并按人口重新进行土地分配。这样一来,新的小团体就形成了,构成小团体的这几户人家再继续繁衍生息,慢慢的就变成了一个小村落。村落再壮大,就变成了一个乡,而生活在这个乡里的所有人,自然而然也就都认识。

过于熟悉的相处,使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那么很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也就随之而来了。比如,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礼仪;路上碰见了,不会先叫一下对方的名字,再问好,而是打个招呼就各忙各的;答应了别人要做什么事情,也从不走签字画押立字据的流程,就单凭本心和互相的信任。中国有句古话叫“父债子还”,在这些乡民们眼里,我答应过的事,如果我没办法兑现,那我的后代就得替我兑现,别管兑现到第几代,总之,只要答应了,我就一定信守诺言。

慢慢的,这些约定俗称的行为也就逐渐变成了熟人社会的代名词,因此,除了这些以外的其它事务,都对他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这其中就包括识字。在书里,费孝通先生就讲述了“文字下乡”,也就是由知识分子发起的扫盲运动的故事。发起这场运动的原因不难想象,具有新思想又心怀济世苍生志向的知识分子们,希望通过扫盲,来改变乡下人的愚昧和无知。当然,在彼此互不了解的情况下,扫盲运动的结果也可想而知。用“想当然”的方法去尝试改变自认为的乡下人的“愚”“傻”,简直是天方夜谭。

好,我们来总结一下第一部分内容:“乡土”真正的意义是指,生活在传统中国社会基层的乡民们,延续着相同的自给自足的耕作模式,通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和繁衍生息,逐渐形成村落、乡镇。这样的生活方式导致了,一个村落里,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因为彼此熟悉,所以做事不讲法理,只按规矩,并且不接受新的事物,这也就构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本色。而一些知识分子正是因为没有真正理解“乡土”的含义,所以所谓的扫盲运动推行得并不顺利。

第二部分

了解了什么是乡土本色,费孝通先生又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在这样一种乡土气息的基层社会里,除了我们之前提到的“所有人都熟悉”之外,还会衍生出来怎样的社会关系呢?答案就是 “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并不是我们字面理解的阶级差异的意思,费孝通先生在书中也没有明确地给“差序格局”下一个定义,他认为这是一种常见但又很复杂的社会关系,不是简单的一个概念就能定义清楚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把这种社会关系分解成了四层问题: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是怎么形成的,这种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产生的特性是什么,处在这种关系网中心的人,又具有怎样的性格,以及如何保持这样的关系网正常运转。

我们先来说说第一层,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是如何形成的?每个人都不可能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人,在我们的身上一定有各种各样的标签。比如,你是一个父亲,但你也是一个儿子,你是一个丈夫,你也是一个长辈……这些身份标签,便是你与人,与社会的联系,但无论是哪种身份,你和所有人之间的联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然后再向外不断的辐射,最后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关系网。

那么我们又是怎么以自己为中心,向外辐射的呢?这其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关系,那就是夫妻关系。一男一女,因为婚姻走到了一起,那么在离婚还不流行的年代,他们就是彼此要陪伴到老也是互相最亲近的人。结婚以后,关系开始向两个方向进行辐射,一是进行传宗接代,生养孩子,二是结识妻子或者丈夫家里的各种亲戚朋友。就这样,在以自我为中心丢出来一块石头以后,一圈圈波纹散开,一个大家族就诞生了,进而一个村落也诞生了,一张庞大的社会关系网,也就编织成了。

接下来,第二层的问题就出现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产生的特性是什么?答案是伸缩性极强。什么意思?前面我们说到,以自己为中心产生的社会关系网中,既有直系亲属,比如父母、配偶、孩子,也有非直系亲属,比如妻子或丈夫的亲戚朋友。那么,这就使得关系网的伸缩性极强,它可以代表的是一个小家庭的概念,比如三口一家,也可以代表的是一个大家庭的概念,比如四世同堂。而决定这个关系网大小的因素,在于关系网中那个核心人物的地位高低。

这一点也很好理解,如果有一位亲戚是位高权重或者非富即贵的话,那我绞尽脑汁也得跟你扯上点儿关系,不管是远近亲疏,哪怕是连辈分都分不清前后,也要勇敢得扑上去。比如《红楼梦》中的贾府,一个大观园里居然能住着各式各样的亲戚。林黛玉是贾宝玉的姑表妹,薛宝钗是贾宝玉的姨表姐,除了这两位关系近些的亲戚外,再向外延伸一些,还有薛宝钗的堂妹薛宝琴,邢夫人的侄女岫烟等等,也都借着各种关系住进了大观园里。可是当贾府抄家没落的时候,这些人便树倒猢狲散,各自奔前程去了。不单单是在一个家族,一个村子里也是如此。越是富有的人家,越有群众号召力,越是贫困的人家,就越人力单薄,就连婚丧嫁娶,来帮忙的邻居都少得可怜。这种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所产生的特性,不仅是传统的乡土社会里有,即便是在今天的社会中,也很常见。

我们继续来看第三层的问题,生活在这种关系网中的人,又具有怎样的特性?

这里,我们可以从“大”到“小”两方面来说,先说说大方面,整个乡土社会里大多数人性格中的共性。费孝通先生用宗教给我们举了个例子。很多西方国家社会道德体系的形成来源是宗教,宗教教义告诉大家:众生平等,神爱每一个人,神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在神面前需要遵守的道德规范和约束都是一样平等的,没有谁有特权。但在中国乡土社会却不是这样,中国乡土社会讲求的道德观念是有差别的,这个差别就在于每个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来对人、对事进行评判的。

比如,一个人犯了大错,但如果他和我的关系非常亲近,那么我想尽办法也要包庇他或者帮他瞒过去,但如果这个人和我几乎没有任何交集,那么他一定会面临最严酷的惩罚。西方人人平等的道德观念在中国的乡土社会毫不适用,中国的乡土社会所遵守的道德规范缺乏普遍性,每个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来审时度势,这也就能够很好的解释出,为什么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反复强调人脉的重要性,强调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

再说说小方面,夫妻关系在这种关系网中形成的特性。在传统乡土社会中有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夫妇之间的感情十分淡漠,甚至毫无感情可言。乡土社会中的男女结合,感情不是放在第一位的,生育繁衍,壮大门楣,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直到今天还那么喜欢说门当户对的原因。夫妻在一起,就好像是合作伙伴,生育是这项合作最大的一个附加功能,其次还有人脉拓展等等。合作的顺利了,大家相安无事,合作不顺利,拳脚相加一场也就好了。比起配偶,人们更愿意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同性在一起,聊天说笑,谈谈家长里短。而西方国家的家庭中,男女两性间的情感才是建立一个家庭的首要条件,至于生育、人脉这些都是次要的选项。乡土社会中的中国青年男女对待感情过分的矜持,不愿意过多的自我表达,随着年龄增长,会越发沉默,人到中年后更是时常闷声不语,这与西方国家男女之间表达爱情时的开放,形成极大的反差,这种特性,也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所产生的。

最后一层问题,如何保持这样的关系网正常运转?想要在一个“熟人的社会”中保障关系网的正常运转,靠西洋传过来的法律是没用的,最有用的办法是依靠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和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费孝通先生为这种规矩和传统起了个总结性的名称,叫做“礼治秩序”。需要强调的是,“礼治”不同于人治,“人治”是一个人或者极少数人掌握了所有的社会权力,进而再通过法律、军事等手段来进行统制,再极端一点来看,接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独裁统治,一家独大。而礼治则不然,简单说,就是用礼数来管理日常的生活秩序,约束人们的行为。

为什么这些约定俗成的传统就这么受推崇呢?因为,在村民们眼中,看似公平的“法治”,其实一点儿也不公平。费孝通先生在某个村子里考察时,就见到过这样一件案子。一位农夫发现自己的妻子与其他男子有染,盛怒之下,他打伤了那个男子。按照当时现行的法律条文来说,农夫怀疑妻子出轨,但没有详实的证据,而且还打伤了人,这种行为是有罪的,而他的妻子和那位男子,没有任何罪责。这样一来,白白受了侮辱的人反倒是过错方,而本来就做了坏事的败类,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但如果按照村民们推崇的乡土礼制来看,肯定是农夫没错,打折他们的腿也是应该的。所以说,“礼治”这个词的落脚点是在“礼”字上,出轨了就该被打,品行不端,就该接受惩罚。我们今天常说的一个词叫“合情合理”,这个“理”是道理的理,但在乡土社会中,它指的就是符合传统道德约束的“礼”。维持礼治的的手段,不在于至高无上的法律,而仅仅在于自己的良心。

当然,这并不是说要完全去肯定“礼治”而忽视“法治”的重要性,费孝通先生解释说,法治推行之所以不够顺畅,主要原因是当时的中国正处在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一方面,同时期的西方文化,不断的被知识分子引进中国社会,而另一方面,传统的乡土社会延续“礼制”的习惯又过于根深蒂固,那时候的法律条文又恰恰是从西方国家直接借鉴而来的。在一个知识分子都没有足够了解的“乡土社会”里,仅凭一腔要改革的热血去推行这套生搬硬套得来的现行法,肯定是行不通的。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什么是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并没有给差序格局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他将差序格局分为了四层,便于我们去理解。首先,传统的婚姻模式,构建出了一个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其次,这层关系网的大小和辐射范围,取决于关系网中核心人物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第三,这些处在关系网中的人,受传统乡土生活的影响,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作为评判一个人和一件事的标准,不仅如此,就连两个人结合的婚姻,也只被当做扩大社会关系网的一种工具;最后,在乡土社会中,想要维持关系网的正常运转,是不能单纯依靠法制的,礼制才是维持关系网正常运转的关键所在。

第三部分

任何一种社会关系的运行,都需要有权力作为保障和维系。即便是在传统中国乡土社会中也不例外,而且在不同的时期,需要不同的权力作为保障。我们刚才提到的“礼治”,起到的更多的是约束作用。那么究竟是怎样一种根深蒂固的权力一直维系着乡土社会,以及乡土社会里的各种关系正常运转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本期的第三部分,在乡土社会的不断发展中,长期存在的四种权力分别是什么?

费孝通先生提出的这四种权力,分别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与差序格局十分相似的是,他在书中也没有给这四种权力下一个清晰的定义,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论述中,来认识这四种权力究竟有什么样的含义。

首先是“横暴权力”,我们从字面上便能看出这种权力所具有的冲突性和激烈性。掌握这种权力的,一般是两种人:要么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比如皇上,要么是战争中的胜利方。在一个做事情只讲求传统礼制和规矩的乡土社会中,这种权力是最容易产生的。费孝通先生在另一部著作《皇权与绅权》中提到的“皇权”就是非常典型的横暴权力。这是一项至高无上,且独一无二的权力,有了这份权力,简直是呼风唤雨,无所不能。越是在动荡的时期,横暴权力的作用就越明显,谁的实力最充足,谁就能掌握主动权。如果说,手握权力的人,是为了稳定大局,使国家走向更好的局面,那么利用这份权力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滥用这种权力的话,那就会激化矛盾,造成更剧烈的社会动荡。

横暴权力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费孝通先生为我们举了一个例子:一位皇帝,雄才大略,很有抱负,他想要筑城修河,开辟疆土。从个人角度来说,这应该可以算得上是政绩,自己在任期间,想留下点儿光辉事迹,而且从长远看,这也是能造福子孙后代的。可遗憾的是,目前国家的财政实力跟不上皇上的雄心壮志,而皇上又利用手上的权力一意孤行,这样一来,就民怨沸腾了。各种各样的起义随之爆发,打仗就要流血,一场战争下来,国家元气大伤,于是就需要休养生息,恢复生产,经济慢慢好转还没多久,新一任统治者又开始重蹈前任的覆辙,想要有点“政绩”,于是新一轮的横暴权力又开始了。费孝通先生想用这个例子来说明,农业性极强的乡土社会,是一个逆来顺受的社会,社会中的人们没有什么战斗力,也没有什么反抗精神,于是就这么一代一代的延续,一代一代的逃避,不到真的活不下去的时候,是根本不会想到“揭竿而起”的。

第二种权力是“同意权力”。这是一种温和的权力,它的产生和发展就和横暴权力不同了,这种权力不需要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实施的基础,而是人们根据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社会分工,所达成的一种共识。比如一些公共事务需要大家合力去完成,如果他人没有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好,就会影响整件事务的发展,自己的利益也会受到影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和这位没完成工作的人协商一下,但这种协商不是强制性实施的,而是谈判。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在不破坏对方底线的基础上达成最终的共识。

这种权力类似于我们今天说的公约,是双方都必须遵守的,长期的社会生活经验使他们坚信,只有在谈判和妥协一定利益的基础上达成这种社会契约,最终才能形成同意权力,并且让这件公共事务在保障所有人权利的情况下,继续发展下去。

同意权力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利益之争。一件事情既然需要双方协商,那么大多数情况下它有两种可能:要么是一方觉得自己吃亏了,要么是双方都觉得利益分配不均。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同意权力出马。其实放眼去看,无论是在乡土社会,还是在今天这个飞速发展的的社会,“同意权力”的形式应该是受欢迎度更高的一种,毕竟“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是时代的主题,乡土和现代的延续性在“同意权力”上体现出来了。

我们刚说的这两种权力的适用和管理范围都比较宽泛,一般针对的是整个国家的各个阶层,而作为整个社会阶层的最底层也是最基础的一层,有一种权力是专门为乡土社会量身定制的,这就是我们要提到的第三种权力,长老权力。

“长老”两个字明确地表达出这项权力的持有者和使用者,也就是德高望重的长者。这个人不仅社会地位要显著,生活阅历也要丰富,见多识广,走南闯北,积攒了一肚子的经验。这样,一旦村子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位“长者”单凭自己的世故圆滑,就能给出处理意见。他们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着权威,久而久之,就和我们刚才提到的“熟人社会”里约定俗成的规矩一样,只要以后发生此类的事宜,就按照“长者”说的这个标准来处理。

当然,“长者”们给予的这个标准,也不完全就是他们的个人经验,他们会综合比对流传下来的乡间习俗和传统,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上他们个人的主观想法,就基本成型了。一般来讲,只要符合乡土社会的基本传统礼仪道德,就不会有很大的问题。至于惩罚措施,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除非真是闯了滔天大祸,罪不可恕。

在最后,费孝通先生还提到了一种不是很常见的权力,叫做“时势权力”。我们在之前说到,对于生活在乡土社会的村民们来说,土地是赖以生存的基础,不再颠沛流离,力求安稳的生活才是最大的心愿。而时势权力,恰好就是和迁徙有关。

一般来说,乡土社会中是极少会出现“迁徙”的,一旦出现,必然是社会发生了极大的变动,例如战乱、洪水等等,这和横暴权力产生的背景在某些地方有点近似。比如在王朝更替时,必然会引发普通民众内心的一些忐忑,只是连大字都不认识一箩筐的他们,又怎么会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会如何?但是,如果在这种时候,有谁能跳出来稳定民心,谁就是真正的英雄,所以,中国有一句俗语叫做“时势造就英雄”。越是去做没人做过,没人敢做的事,就越容易成为焦点,一旦做成功了,就会引发全社会的追捧和热潮,这个人在接受众星捧月般的赞扬时,他手中掌握的,就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时势权力。但是对于乡土中国来说,几千年来,虽然王朝更迭,但和平年代总归还是要多一些的,一个由几百年连姓氏都没变化的小村庄们组成的乡土社会,是不需要也不喜欢出现太多的“乱世英雄”的,毕竟自给自足,壮大门楣才是他们愿意延续的生活。

总结

本期的解读就到这里,我们再来总结一下《乡土中国》中,所蕴含的三个主要问题:什么是乡土?乡土社会里产生了怎样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的正常运转又靠什么来维持?

《乡土中国》中谈到的“乡土”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广大乡村非常常见,但却极少被人认真的谈起或者论证。费孝通先生通过自己大量的社会调查,附加上生动的例子,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的“熟人的社会”“差序格局”“维持乡土社会正常运行的四种权力”等,较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一进行解释。

相互熟悉的耕作模式是中国乡村传统的生活模式,构成这种生活模式的每一个角色,彼此之间都是互相熟悉的。在这种熟悉的环境里,有一种叫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通过婚姻,来建立并且扩大自己的关系网。想要维持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必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权力,有四种权力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而“同意权力”直到今天还没有过时。

由此可见,《乡土中国》虽然是费孝通先生考察当时乡村的社会生活、生产状况所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书中的内容并没有因为时代前进而失去意义,相反,在今天,国家大力改革农村运行模式,新政策与旧传统相互碰撞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具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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