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晨间小事所想

今天早上刚到办公室,同事问我借手机卡的顶针,我递给她后,她看了看说:“你这是放在哪里的呀?还存着这个。”

我看过去,她说的是买新机时附带的存顶针的小硬卡片,我说:“在钱包里放着呢,这样卡着不是好放嘛。”

她又说:“看你这么细心照顾小孩肯定也挺好吧,还说自己不喜欢小孩子。”我心想,我照顾小孩子是挺细心,但是坦白讲,我不喜欢大部分的小孩子。

不知道有多少人不喜欢小孩子,作为一个颜控,我喜欢漂亮的小孩子,而且我一直认为说,小孩最惹人喜欢的年龄是2-5岁。

两岁以内的小孩语言和行为能力还不够,带着他们玩,累远远大于乐趣,而五岁以上的小孩子则开始慢慢步入讨嫌的年纪。2-5岁的小孩则不一样了,他们简直就是生活里的万花筒,总是会出其不意地说出让你哑然失笑的话,或者提出让你不知如何作答的问题。而这些话还往往能让你记很久,让你情不自禁反复拿出来和别人分享。这个年龄层的小孩子,我是非常喜欢的,不管美丑,我称他们为“宝藏小孩”。

但即便是宝藏小孩也不是全天候招人喜欢的,大部分时候他们就像是披着天使外衣的小恶魔,榨取着你的精力。但是奇怪的他们绝对有能力用几句童言童语或者稚气的动作做填补,让你又精力旺盛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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