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一下公有和私有这两个概念。
这两个概念看上去简单的可笑,但实际上,基础概念才是社会科学真正的根基和基础。不把基础概念弄清楚,就没有办法从理论上说明,“怎样才是更好的世界”-所有的人文理论,都只是从不同角度来尝试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而已。而社会科学之所以一百年来没有什么大的进步,根本大的原因,就是基础概念出了问题。还是那句话,讲道理谁都会,但真正的科学理论和碎片式的观点,二者之间的差距,就像1+1=2与哥德巴赫猜想之间的差距一样大。
市场经济的核心规则,是交换。
交换能够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双方都有可以用来交换的东西。
这个“有”,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字面意义上的,有东西存在;第二层,就是确保“有”,或者说“属于”,意思是说,你用来交换的东西,必须是完全属于你的,否则别人不会和你交换;而交换来的东西,必须是属于你的,否则你不会交换。这就是产权理论的基础。
所谓产权,就是对资产的权利。
但是,产权理论对于“有”,更多研究的,是怎样才算“有”,比如说,把产权定义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
但什么样的东西可以私有,什么样的东西必须公有这个问题,经济学理论界一直没有真正的回答。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是,只有私有产权才有足够的激励,效率才能够最大化。于是所谓的产权不清,基本上都可以等同于没有彻底的私有化。
而彻底的私有化最终是什么结果,看看现在的美国,或者看看苏联私有化之后的下场,就会得出结论,最起码不是人类未来的答案。
现有的经济学之所以会给出这种这个错误的结论,其根源,就是没有弄清楚,私有和公有的概念。
公有还是私有这个问题听上去很可笑,不是早就有明确的答案了吗,小孩子都知道。但如果真正的深入分析,就会发现,现有的理论,距离弄清楚这个概念其实很远,很多人甚至思考都懒得思考,就敢在那里大讲“公有制怎如何如何,私有制如何如何”,难怪那么多人认为经济学没用。
而当社会主义公有制被妖魔化,反驳的声音非常虚弱无力,其根源,也是没有把公有和私有这两个概念弄清楚。
理论上讲,公有和私有这两个概念,实际上有两个维度:
第一个维度是:什么是公有?什么是私有?
第二个维度是:凭什么私有?凭什么公有?
产权经济学,甚至现有的所有经济学理论之所以片面,就是因为它只研究和回答了第一个维度的问题,而没有回答第二个维度的问题。
什么是私有?明面的定义,就是私人所有,但凭什么呢?古代的皇帝,可是认为整个天下都是他的,结果就是,皇帝们都被推翻了。
我们经常听到一句话,叫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问题是,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它神圣不可侵犯的?那又为什么,这种被定义为神圣的东西,经常会遭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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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真正的私有,肯定是只能被某个具体的个体所有,这种真正的私有,也可以被称作是绝对的私有。绝对的私有是什么样的?是那种只要人存在,就只能为这个人所拥有,而不可能被别人所拥有。?
绝对私有的东西,都具有这样的属性:与生俱来,只能自己拥有,不可抢夺,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替代,换句话说,这种拥有只和自身存在有关,不需要任何外部条件。
那么,什么东西是绝对私有的?
按照上述的定义,分析了一圈下来,发现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可以说是真正私有的:一个是生命,另外一个,居然是劳动。
这听上去很荒谬,但这就是事实。
至于财富,它完全不符合这个标准。
事实上,彻底的私有化不光不可以,本质上,现实中也不可能实现。这里讲两点,作为论据吧。
第一点,现实的例子
美联储号称是私有企业,真的如此吗?
一家私有企业,怎么可能主席或者说CEO由国家总统来任命?
美联储如果真是私有企业,它的主席肯定是全球首富,而不是年薪20万美元。
第二点,哲学层面
如果确保财产私有这条规则,它对所有人都适用,那么,这条规则,它就是公有的。
这是一个悖论,但这就是社会科学吊诡而奇妙之处。
再说公有。
公有的概念,比私有更难弄清楚。
绝对的公有是什么?
只要宇宙和地球存在,每个人就都可以拥有,而且不可以被剥夺的东西。
比如说,重力。
这种东西其实很少。
连土地,水,空气,阳光这些东西,都不可以说是绝对公有的。
但是,绝对公有的东西,其实并没有什么研究的价值,因为只要这东西存在,谁都对它做不了什么,这里的意思是没什么可做;而如果不存在,那也是谁都对它做不了什么,但是这里的意思是,谁都不存在了。
所以,我们研究公有这个概念,其实是为了回答,什么东西应该公有,什么东西不应该公有。用经济学的术语讲,这是个规范表述(判断性)的问题,而不是个实证表述(陈述性)的问题。研究私有,其实也是如此。换句话说,我们平常所探讨的,公有也罢,私有也罢,都是被人规定出来的,而不是自然产生的。
公有和私有,实际上是人之外的物品的一个属性。
那么,“公有”的形态应该是怎么样?
国有是公有吗?集体所有是公有吗?答案是不一定。
必须要明确的是,并不是说一个东西公有了,它就是公有了。关于这一点,应该有不少人听说过“公器私用”这个词,这就是名义上公有,但实质上被私人窃取的典型描述。
而怎样的形式才是真正的实现了公有,实际上人类一直在探索之中,起码到现在为止,理论界并没有给出一个像样的回答,否则,不会有那种权利界定等于私有化这种奇葩的论调出来。
但是,我们的确可以从产权经济学中获取一些启发。这个理论说明了,拥有一个东西,其实就是拥有了它的相应的权利,也就是权力和利益。
所以,要从权力和利益的角度去看待和分析“所有”这个问题,尤其是公有。
公有的形式如何,其实并不重要,真正关键的是,相关的权利如何进行分配。
这样,公有首先就具有了范围这个属性:我们提到公有,首先就必须注明,是什么范围内的公有。
公有的最小范围,其实是家庭。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公平的拥有。这就是对公有的在家庭层面的确认。
一般意义上的公有,指的是国家层面上的公有,这也是公有的最大范围。
当从权力和利益的角度来看待所有的时候,公有和私有这两个概念就是对立的。
所以,公有这个概念,从某种角度上讲,包含了“不可以私有”这样的成分。
因为有些东西,就是不可以被私人所有的。
比如说,货币。所以,美联储不可能是私人企业,虽然它一直对外这么宣称自己。
凯恩斯在他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也明确的指出过,调整短期利率的权力,不可以掌握在私人的手中。这又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美联储不可能是私有企业。
实现真正的公有的最大难点,是一个物品,名义上可以公有,但对它进行具体的处置的,必然是少数人;比如说,一家国有企业,名义上是国有,也就是国家的所有人所有,但在其中运营和生产的,只是这个企业里的人。这就造成了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纠缠,如果不能有一个原则区分清楚,就会产生很多问题,比如说,贪污腐败,以及大锅饭。
国有企业为什么效率低?一般的说法产权不清导致,具体点说,就是因为不是自己的,所以不会用心。
这种说法叫就是扯淡。
美国加州的电力就是私有企业提供的,但设施陈旧也得不到维护,一场寒冬可以价格上涨几百倍,而且即便如此都不能保证供应。即使仅仅从效率的角度看,都是极其低下的。产权是自己的,但居然更加不用心。这就是把本该公有的东西划归私有带来的后果-躺着就可以赚钱的时候,谁还会愿意辛苦干活!
当我们明确了,公有和私有这两个概念是被规定出来的时候,这两个概念就具有了明确的指向性,那就是财富,能够给人带来效用的东西。
那么,什么样的财富可以私有,什么样的财富必须公有呢?
我们看一下,一个产品,到底是由什么组成的。
如果无限追溯,一个产品,它就是由资源和劳动组成。劳动的部分,可以分为现在的劳动,和过去的劳动;而资源的部分,可以分为自然资源,和生产技术。
这样一个物品应该是私有还是公有,就转换成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个国家里的各种自然资源,应该属于谁?公有,还是私有?
生产技术,或者说知识产权呢?
劳动的部分呢?
自然资源,理论上,不应该为任何人所私有,否则,其它人就没法活了(当然,拥有资源者之间可以相互交换,但有资源的和没资源的之间,会形成完全不平等的关系)。这实际上就是从某个角度上说,自然资源必须是公有的。 资源的私有,回答不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凭什么。
知识产权就更加复杂一些:科技一定是由某个人,或者某些人发明出来的,换句话说,来自于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劳动;但是,科技这个东西,只有最完全的共享,或者,成为公有产品,才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率。这是一个深刻的矛盾,需要用智慧来解决。
劳动是绝对私有的,那么,劳动的直接成果,就应该属于付出了劳动的人。换句话说,劳动果实,应该是私有的。
无非是,需要区分出,哪些是劳动所得,哪些不是。要进行这种量化计算确实非常困难。
另外,劳动与自然资源之间,劳动与生产技术之间,应该如何确定交换比例,也是一个难度极高的问题。现有的经济学给出的方案是让价格来发挥作用,但这个办法并不能,也没有彻底的解决这个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做专门的分析和论述的,并且需要很长的篇幅;因为这里论述的是公有和私有,所以只是把他们列举出来。
既然公有具备不可以为私人所有的内涵,那么,公有还是私有的最好的切入点,就是弄清楚什么东西应该私有,回答了这个问题,什么东西应该公有也就清楚了。
一个东西,凭什么应该属于你?
这个问题牵扯到了一个最为底层的政治学概念,那就是正义。从权力和利益的角度上讲,所谓正义,就是正当的权力和利益。所以,要弄清楚什么东西应该私有,就必须弄清楚,什么是正义。
正义这个概念,罗尔斯用了整整一本书来分析和论述。《规则论》关于正义,也有自己的定义,会专门的进行论述。
完全的私有制之在理论层面的存在的问题是,财富的私有,必须通过公有的国家力量来确保:你的财富之所以属于你,是因为如果有人敢抢走你的财富,他会受到你之外的人的惩罚。私有财产的背后,是国家的暴力,是公权力,而毫无疑问,公权力是公有的。私有的财富越多,确保财富私有所需要用到的公权力就越多。这听上去像一个悖论,但现实不就是如此吗?
必须公有的产品当然也存在,比如说公共产品。
对于公共产品,最大的争议就是对公共资源的滥用,或者说公用地悲剧。
但是公用地悲剧之所以产生,表面上看是对公共资源的滥用,真正的原因,是曲解了公有产品的性质-公有产品,不光意味着公有的权利,还意味着共同的责任。
哲学的第二个问题,是“怎样才是一个更好的世界”。这个问题中,包含了一组对立,那就是物质与生命。
而生命是绝对私有的东西。所以,从纯粹的生命的角度看,每个个体其实都是完全独立的;生命之间所有的关系,是以对物质的权力和利益体现的。
因此,财富的私有和公有,表面上看是物的属性,实际上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其实, 不光是这两个概念,所有的人文科学,都应该从“人”的角度来看问题,而不是上帝的视角,或者物的视角。
而当从“人”的视角出发的时候,就会发现,一些理论谬误与正确掺杂在一起纠缠不清;一些理论则是自相矛盾;更有一些理论,纯粹就在胡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