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精读Vol.056:第四回批注精读(7)

当下说不着雨村。且说那买了英莲、打死冯渊的薛公子,亦系金陵人氏,本是书香继世之家。只是如今这薛公子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个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些,遂至老大无成;且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龙,五岁上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字,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旧日的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其余事体,自有伙计老家人等措办。寡母王氏,乃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妹,与荣国府贾政的夫人王氏,是一母所生的姊妹。今年方四十上下年纪,只有薛蟠一子;还有一女,比薛蟠小两岁,乳名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当日有她父亲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自父亲死后,见哥哥不贴母怀,她便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好为母亲分忧解劳。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世宦名家之女,皆报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二则自薛蟠父亲死后,各省中所有的买卖承局、总管、伙计人等,见薛蟠年轻,不谙世事,便趁时拐骗起来,京都中几处生意,渐亦消耗。薛蟠素闻得都中乃第一繁华之地,正思一游,便趁此机会,一为送妹待选,二为望亲,三因亲自入部销算旧帐,再计新支,其实,则为游览上国风光之意。因此,打点下行装细软,以及馈送亲友各色土物人情等类,正择日已定起身,不想偏遇见了拐子重卖英莲。薛蟠见英莲生得不俗,立意买了,又遇冯家来夺人,因恃强喝令手下豪奴将冯渊打死。他便将家中事务一一嘱了族中人并几个老家人,他便同了母妹等竟自起身长行去了。人命官司一事,他却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


【批注】作者叙述贾雨村的葫芦案其实也是为了引出这里对薛宝钗的介绍。薛蟠、薛宝钗虽为同父同母的亲兄妹,但性情却完全不同。薛蟠是一个骄奢放纵、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从作者对他的叙述中甚至能感受到作者对他的鄙夷态度,特别是“人命官司一事,他却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这一句,“自以为”“臭钱”等词语暗含着作者对薛蟠这一类人的讽刺。薛宝钗则与哥哥完全不同,尽管她身为女子,但是却不同于那个时代的普通女子,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富有才华,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这样的一个女子,再父亲去世之后,则“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则又让我们体会到薛宝钗作为传统女子的贤惠与定位。作者的这些交代中,我们已经可以初步体会薛宝钗此人的特点,从她的成长环境和性格特点来看,她必然不同于林黛玉。

 

【批注】在古代,皇室常常需要一些来陪读,这在历史上和常见。这里薛宝钗入京就是去参加选聘“陪侍”,而薛蟠则就以这个为理由去京城,但实际上最重要的还是自己想要浏览京城的风光。而就在这个时候,偏偏生出了“英莲”一事,薛蟠竟然在打死人之后还像一个没事人一样该干啥干啥,并没因此就打乱他上京的计划,可见他早已经骄奢淫逸目无法纪惯了,从来没有把所谓的“人命官司”当成一件大事,这也就为后文薛蟠在外又一次打死人的事情做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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