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依旧被称作城,但它真正作为城的时代,已经离现在太远太远了。
数十年的征战,可以把一座城池杀为白地,自然也可以把一座城池杀为村落。
但阳城依然在,有着特殊故事的地方总会有些特殊的历史意义,这个连县镇都不及地方却依旧被叫做城。
如今的阳城,已经很难出现什么大事了,全城居民一起争相观看的大事就更加少见了。
少见不代表不见,终还是有些人万人空巷的事情等着人们。
比如杀人。
当朝极少有立斩的囚犯,更少有斩于当地的囚犯,所以当城中百姓听闻今日午时有人将被开刀问斩的时候,街道上一大早便挤满了人。
那些耄耋老者正回忆着旧日的故事:“那时候,叛乱的湖王就是在那被砍头的,男男女女好几百口子人啊,全都被砍了脑袋,血把地都染红了,好几天都褪不掉,隔壁的屠户老吴看完之后,猪都不敢杀了,连肉都不敢再卖了呐……”
年轻人不曾经历,自然不清楚当年的故事,他们总认为家里白发老人是在危言耸听,老吴本就是卖风筝的,连虫子都不敢踩死的,怎么会杀猪?
但是,今天不一样,他们真的听了杀人的事,看了官府贴出的告示,要见到那砍头的场面了。
“是他!是他!凶手就是他!”一个手拎着木盆的老妪声嘶力竭的叫嚷着。
老妪无子,老伴故去,真不知道她为何对这杀人凶手有如此的仇恨。
“真看不出他是能做出这样事的人。”一个穿着艳丽服饰的中年美妇磕着瓜子,对身旁的小丫鬟说道。
“夫人,少爷不是常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小丫鬟额头已经满是汗珠,却只是顾着为美妇打着蒲扇:“少爷还说,世上最难看清的便是人心。”
“呸!”美妇把嘴里的瓜子皮一口吐在了丫鬟脸上:“莫整日少爷少爷的,别以为你将要进门,就能骑在我的头上!”
丫鬟手里的蒲扇不敢停,只能偷偷抽出一只手来擦干了脸上的瓜子皮和唾沫,心中默念:“若不是老爷指亲,你这样刁蛮,少爷怎会喜欢你?你与沈家公子的事情,只瞒了少爷一人而已,我若是进了门,早晚让少爷知晓你的不贞,把你丢了枯井……”
旁边一位老丈叹息道:“唉……那李大绅平日极是和善,与人相处也少有争端,怎么就遭了这样的横祸。”
他一边叹息,一边努力伸直佝偻的腰身,想要看看那罪犯究竟是何等模样,也不知是因为好奇,还是因为好奇……
“嘿,你看那凶手一副破落户的模样,竟然如此狠辣。”一个衣着华贵的后生说道:“连杀了李家三十七口,刀都砍卷了几把,只怕朝廷的通缉要犯也没有这般凶残,怪不得朝廷等不得秋决了。”
后生身边的朋友说道:“别说是三十七个人,就是三十七头猪给我杀,我只怕也要杀的手软。”
一个扮做客商模样的土匪头子心中暗想:“这小子是条汉子,若能弄到山寨里去,必定也有他一把交椅,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哪怕将来死在那些天杀的官兵手里,也强过死于这破落城里百倍。”匪头搓搓手,深感自己此次出来带的人手不足,无法将这法场劫了,他暗叹一声道:“咳……可惜他今日就要问斩,没这个机会了。”
街道两旁,无数人在交头接耳,唧唧咋咋的抒发着自己的情绪,他们或哀叹,或仇恨,或愤怒,众生百态,难以尽数。若说能有些相同的想法,便是他们都不明白这平日里老实巴交的张三,怎么做出这样惊天的事来。
街道的中央,十几名公差押解着那名囚犯,在众人的目光中缓缓朝着西门那片荒凉地走去,西门外的那片空地,被老百姓给取了个名字,叫做砍头场。
一行人之所以走的很慢,是因为囚犯身上的刑具实在很多也很重,精钢制成的手铐和脚镣加上他脖颈上的巨大木枷,让他的步伐无法轻快起来。
而且,对于一个正在走向死亡的囚徒,公差们大多时候也不会催促。
犯人叫张三,一个平平无奇的名字,有一张平平无奇的脸。
他本是李大绅家里的一个雇工,平日里算不上吃苦耐劳,却也不曾偷奸耍滑,就如他的名字和面孔一般,没什么值得人注意的地方。
可是在十几天之前,他一下子变成了这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人”。
他杀了主家李大绅的全家老小三十七口,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
有逃出去的仆人丫鬟报了官,官府派人赶到李府的时候,张三竟然还坐在地上,立血刀于身侧,冲着这群公差,笑了笑。
及至公差要捉拿他的时候,他也没有反抗,只是乖乖的弃了刀,被官差上了刑具,去了衙门。
衙门老爷审问他的时候,他没有分辨,也没有哀告,只是如同讲述旁人的故事一般,一五一十的说完了杀人过程,承认了所有罪责。
当老爷问起张三因何要杀死李大绅全家的时候,张三也没有说出那些诸如主家欺人太甚之类的老旧故事,他只说了两个字……
“无聊。”
他的声音太小,老爷一时间没有听清,当老爷再度询问的时候,张三昂起了头,直直的看着老爷说道:“因为无聊。”
话很短,意思也很明确,声音虽然大了些,但声调并不高。
可就是这短短的四个字,却如惊雷一般在大堂炸响,负责记录的师爷把手悬在半空,一时间竟不知如何下笔。
没有新仇,没有旧恨,仅仅是因为无聊就杀了三十七条人命?
张三的名字,刹那响彻了街头巷尾。
砍了头就不会无聊了。跟在张三后面的王捕头暗自想到,没了脑袋想事情,自然不无聊。
队伍出了西门,熙熙攘攘的百姓也跟了过来。
人都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原来还有一些跟利益无关的事,也能让人熙熙攘攘。
阳城许多年不曾杀人,这次得了圣旨,自是早已把杀人高台搭好,本以为能白吃俸禄吃到死的刽子手,也早已站在了高台之上,手里的鬼头刀在午时的阳光下闪着刺人眼目的寒光。
张三上了高台,有捕快验明了正身,有师爷宣读了罪状,一套标准的流程结束之后,时辰到。
老爷眉毛竖起,将令牌掷于地上,脸上露出不知是痛苦还是快意的表情。
痛苦,是因为犯人罪恶滔天,难免牵连己身;快意,是因为一刀落下,老爷便将进入史册,成了这阳城五十余年来第一个斩人的官。
老爷一声高喝:“斩!”
刽子手把鬼头刀高高举起,虽然他中午喝了酒,虽然他从未砍过人,但老父留下的教导还在,刽子手应该做的事情,他早已在酒梦之中做了无数次。
方才,他已经看过了好几次张三的脖颈,知道从哪里下刀砍的最利落。
随着令牌落地,刽子手想起老父临终的那句话……
“儿啊,我这辈子杀了些人,有的人罪大恶极,有的人含冤而死。但那不是我们能裁定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给刀下之人一个痛快……”
刽子手大喝一声,我管的只是一刀两断,人头落地。
鬼头刀“唰”的落下……
这个动作刽子手虽然从未做过,但他在酒梦之中已经试了无数次。
他不想自己是那些吃着国家空饷的虫蚁。
他自认为就算闭着眼睛也能斩下死囚的头颅。
他错了。
他并没有感觉到一刀两断的痛快感受,也没有斩骨不断的拖沓感觉,眼前的张三就仿佛空气一般,鬼头刀毫无迟滞的自他脖颈划过,却没有伤他分毫。
刽子手有些愕然,四周守卫高台的差役兵丁同样愕然。
一滴汗从刽子手的额头留下。
流到嘴边时,汗已冰冷。
冷汗让刽子手清醒起来,他再度举刀,猛然砍下。
“唰”
刀锋再过,张三依旧安然无恙。
刽子手瞪大了眼睛,老爷瞪大了眼睛,官差瞪大了眼睛,所有的围观百姓,全都瞪大了眼睛。
刽子手再度举刀,落下,反反复复七八次,张三却连一滴血都没有留出,脖颈上连一道白痕都没有留下。
刽子手终于慌了,这是他在梦中都不曾见过的诡异情景,他满面土色,把头转向一边,哆哆嗦嗦的说道:“老爷,这……”
老爷永远是老爷,虽然心中同样满是惊异,但身为此间的最高长官,他却不能露出半丝惊惶,微微沉默后,他猛的一拍桌案,大喝道:“好你个张三,怪不得做出这等丧心病狂的恶事,原来是个妖邪之物!”
“来人!”
“在!”左右官差应道。
“给我架起干柴,烧死这个妖孽。”顿了顿后,老爷又说道:“先用禽畜之血把他泼上一遍,然后再烧!”
“是!”
干柴很快堆砌完毕,张三也被鸡、鸭、鹅、狗血狠泼了一通。
老爷喝道:“点火!”
火势凶猛,烟柱冲天。
满身血污的张三定定的看着眼前的烟火,想起千年前的往事……
那时他还不叫张三,他有个名字叫张大富,虽然既不风雅也不响亮,但却是父母所赐,极是珍贵。
他做过客栈的跑堂,当过账房的学徒,挑过货郎担,卖过热汤面。
他也贩过私盐,贩过铁器,贩过皮货,最后竟贩出了一份大大的家业。
张大富成了张大财主。
张大财主不曾忘本,他记得当时拖着篱耕地的爹,是如何哀求客栈的掌柜,才把自己送进了客栈当伙计,并且还搭上了一年的收成。
发迹之后,张大财主还是记得穷人的。
他开过粥棚,赈过灾民,施过冬衣,于是张大财主又成了张大善人。
在张大善人四十三岁的那年冬天,宅院门口来了个将死的乞丐,虽然张大善人名声在外,但门房却极是势力,张嘴就想将乞丐赶走,恰巧张大善人外出归来,见状将门房斥责了几句,把乞丐带回了家。
如果没有恰巧遇到他,如果没有救他,那就好了。张三在烈焰之中暗自想到。
世间没有如果。
张大善人请了郎中,抓了药,又给乞丐找了间闲房,让他安静休养。
平日无事时候,张大善人还会去乞丐房间探看一番,问询病情,并给他做了新衣。
乞丐并没有换上新衣,数月之后的他,依旧穿着那件破烂衣衫找到了张大善人,不同的是,他一扫之前的颓靡气息,神情中露出了比帝王还要高傲的神色:“张大富,你行善积德,应有善报,今日,我赐你永生。”
说完之后,乞丐朝张大善人凌空一点,就见一团金光凭空出现,将张大善人笼罩其中。
张大善人只觉得自己的身体由内及外越发轻健,仿若十几岁时一般。
还没等张大善人张口询问,那乞丐已然摇身一变,化作一个仙风道骨的道士腾空而起,不知所踪。
张大善人激动万分,跪倒在地不停磕头。
从那以后,张大善人的善事做的便更多,更多……
既然已经永生,自不必担忧家财,反正有的是时间去赚。
恍恍惚惚,千年过去。
张大善人从最初的激动,渐渐变得疲惫,麻木,漠然,焦躁。
夫人死去,子女死去,朋友死去,亲眷死去……
他只能不停的娶妻、生子、交朋、好友。
原来,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孤独。
但是当他身边的亲人朋友陆续死去,他再重新去认识新朋友的时候,他也需要付出时间、心力、精力,但到了最后,他依旧只能继续看着他们死去。
张大善人也有后代,但他却连那些后代的名字都叫不上来。
后代们陆续离他而去,他们没见过神仙,所以他们觉得张大善人是个妖怪,让人心生畏惧,不敢接近。
张大善人明白了,原来永生只代表了一个意义。
每一次相知相爱相识,都注定了一个结局——死别。
死的永远是旁人,永远不是自己。
张大善人散尽家财,四处游荡。
他不病不伤不死,他越发厌倦。
他看过了王朝更迭,历经沧海桑田。
在旁人眼中无比重要的生命,成了他眼中最不值钱的玩意。
人命,就仿佛路边的野草,山间的顽石,树下的蝼蚁,毫无价值。
行善得永生,行恶便该死了吧。
曾经的张大善人,变成了在普通不过的张三,他开始在各地杀人、作恶,没有理由,没有原因,若说有的话,便是因为他不会死,哪怕钢刀加颈,烈焰焚身,他依旧死不了。
他被无数次囚禁,然后等着那新皇登基,大赦天下。
眼看那高楼起,眼看那楼塌了。
他还是他,从塌倒的监狱中走出,留下一个关于妖邪的传说。
张三叹。
忽然,一片火光之中,张三又看到了那个乞丐,不,那个道士。
张三挣断已经被烧坏的麻绳,仔细揉了揉眼睛,当他确定眼前的道士便是赐他永生的那个道士之后,他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道士叹了口气,先开了口:“仙人皆永生,所以不必畏惧孤独,不必担忧别离,你是凡人,不应永生,是我错了。”
张三嘴唇微抖,却依旧难以言语。
千年孤苦寂寞的折磨,不过是那高高在上的仙人口中的一句“错了”。
道士伸出手指,这一次,他没有凌空虚点,而是直接按在了张三的额头之上:“既然如此,你便死了吧。”
张三双手合十,泪如雨下:“谢仙人慈悲。”
须臾之间,火场上只剩下一堆骨灰。
几天之后,人们闲聊时经常会说起知府老爷智除妖孽的故事,没有人知道,那堆骨灰的主人,曾经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