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1日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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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句读》 纯粹的知性概念 知性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

先验逻辑的分析论被称为“真理的逻辑”,而不再是像形式逻辑的分析论那样,只是真理的消极的形式标准了。

但形式逻辑作为真理的必要条件仅仅只是形式上的,消极的;先验逻辑作为真理的必要条件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为它本身构成了知识内容中的一个层面,知识的一个成分,所以它是知识内容本身的形式方面。形式逻辑则只是内容之外的形式方面。

离开了这个结合体,则双方都不可能有其对象, —— 先天方面是因为没有东西来供它构成对象,经验方面是因为有东西却构不成对象 —— 因而都不是知识。然而,由于这两方面毕竟来源不同,所以来自先天方面的纯粹知性知识和原理就有一种自行其是的倾向,它们急于想单凭自身的一劳永逸地解决真理的问题,而不耐其烦等待后天的偶然经验来给它们提供材料。所以在没有预先设立一个界碑的情况下,这些先天知识就禁不住诱惑而要“超出经验界限之外加以运用”,这就“陷入到凭借空洞玄想对纯粹知性的单纯形式原则作质料上的运用的危险”。

既然这种逻辑真正说来只应是对经验性使用加以评判的一种法规,那么如果我们承认它是一种普遍地和无限制地使用的工具,并胆敢单凭纯粹知性去对一般对象综合地下判断、提看法和作裁决,那就是对它的误用。而那样一来,纯粹知性的运用就会是辩证的了。

在康德这里,知识的核心是判断,概念也是从判断的角度来理解、来分类的;至于推理,则在认识中更是附属于判断之上,帮助它达到更加完备的,只起一种“锦上添花”的作用。推理本身的正式作用康德是放到“先验辩证论”里面去探讨的,而在先验分析论中他只探讨概念和判断。

康德谈纯粹知性概念,不从范畴本身谈起,而是先谈“知性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也就是先把形式逻辑的判断分类清理出来,然后再从中引出范畴的分类。

康德在后面作了逐条说明。这个判断分类表如下: 1. 判断的量:全称的特称的单称的 2. 判断的质:肯定的否定的无限的 3. 判断的关系:定言的假言的选言的 4. 判断的模态:或然的实然的必然的。

这里涉及的是康德范畴表“量”的范畴中的第三项,即“单称判断”。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虽然谈到过“单称概念”,即专名,但没有设置单称判断,而只有全称判断和特称判断。究其理由,则是因为单称概念没有外延,它是唯一的一个,所以当它与一个谓词结合而形成判断时,这个谓词当然也可以看作适用于主词的“全体”。

“作为知识而在量的方面”一语很重要,这个角度与形式逻辑的角度是大不相同的,其实已经是先验逻辑的角度了,即关注逻辑形式中所包含的知识的量。

单称判断不但必须与全称判断区分开来,也必须与特称判断划清界限,但它显然同时也包含这两种判断的某些特点,所以被列为第三项,即后来被人们称之为“正、反、合”中的“命题”的一项。这种划分方式不是单纯着眼于概念的外延,而是着眼于概念所对应的对象是多少,因此是对传统形式逻辑作了一种认识论的改造。

先验逻辑则是着眼于判断的认识价值,它就要在一个判断是凭借肯定性谓词还是凭借否定性谓词来肯定主词这一点上较真,只有这样它才能对一个形式上是肯定的判断“对全部知识带来怎样一种收获”作出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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