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愿意随时随地得到律师服务 但因为2个字却不与律师成交

  客户因不知道律师的功能、作用和办案机关的分工和区别,加之拍板定案的是办案机关而非律师的实际,已经让人优先信任办案机关而非律师,这是客户不信任律师的基础。

经互联网为远程客户提供服务,不是客户先付费律师后服务使客户处于风险之中,就是律师先服务客户后付费使律师处于风险之中,同样是信任2字阻碍了“律师服务+互联网”的发展。

一个用机制取代信任的地方解决了上述问题,请选中下列字段后搜索可见“提供法律服务为什么选择合意网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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