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9 购买带租约的房屋 #普法小贴

一友遇到一事,近日看中一套房,带租约的,明年年底租约到期届满。来咨询律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友问,我答:首先要明确,购房者是否愿意接受继续履行该租约,还是想解约?其次,一定要主张,房屋买卖合同中一定要将该租约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且双方签字。同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原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书面文件,必须要有。仅口头表示,仅房主(卖方)的单方面的声明,是不够的,是个潜在的隐患。再者,房屋交付时必须签订新的租约,解除旧的租约。并且,要明确,转交卖方已经收取的租房押金、转交卖方已经收到的但应当归于买方的租金,转交的时间节点、手续等必须清楚明确。从哪一个时间节点起由买方(购房者)开始收取租金,必须明确。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先的租约是无书面租约的,则属于不定期租赁,应当解除,签订新的租约。总之,督促中介不能怠于勤勉工作,把工作细节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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