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過一篇來自一位美國經濟家StevenDavidLevitt的文章,(《TheImpactofLegalizedAbortiononCrime》(2001年),令我猛然一醒,再醒,三醒…….文章是來自經濟學家之手,當然是與經濟學有關,但我卻把他扯到與教育有關,我也曾反覆思考,反覆對照,發覺現實生活當中,又或者是說成人類歴史發展當中,擔當了一個非常明確的啟示.他提出在美國的墮胎合法化導致了18年之後犯罪率的下降,並說被遺棄的兒童更有可能犯罪,而墮胎的合法化減少了遺棄兒童的數量,並由此帶來犯罪率的下降。在他的其他論文中,列維特對犯罪的研究的範圍涵蓋了監獄人數、警察人數,以及墮胎的合法地位等對犯罪率的影響。他的說法被認同了,否則,他也不能成為众多獎項的擁有者.這說明什麼?啟示了什麼?說明很多人原本都不明白的道理現在都明白了,但是,他改變了些什麼?給不同的政府在處理教育,人口,医療,福利政策時起了什麼作用?
我列舉這些並不想拾人牙慧,我只覺得,這樣偉大的一個經濟學家,思維那麼透剔,數据那麼精確,但為什麼好像還差一點點,歷來那麼多偉大的學者先賢,難道都看不穿,想不透?那麼多為人民,為社會,為民族請命的先驅,都疏忽了?還是,有些事實,有些事情,有些盲點,是碰不得?談不得?還是避而不談?還是太忙了,要處理的問題多的是,有些問題,大家都心裡明白,有人類歷史以來,都是這樣的了,何必要去捅他?意義何在?提出來只有被抨擊,只會被主流淹沒,人道主義者會,宗教人士,教育界,正常人,普羅大众,都會嗤之以鼻…………
我也算曾在教育界混過,多少也有些体會和經驗,我在江湖行走多年,也手把手的帶過幾代年青人,自己也有一名女兒,也曾在教育及培養她時曾下過不少心血,我並非以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心態來寫出我的經驗,我的想法,我的理論,況且,我並沒有足夠資源來把我的所謂理論系統化,數據化,只是想把一些事情和有緣人分享,能否真的可與大众人仕共享,言之尚早也……………也許,這些篇章,也如大漠飛砂,存在與否,並不重要…………但它們的存在可並非偶然.這些篇章,都是一些老生常談,都是一些人所共知的生活點滴,我認為有四類人應該看看並思考,一,拼命在找對象而以結婚生小孩為終生事業者,二,完成了上述使命並正懷孕者,三,小孩出生了但小孩還未足四周歲者,四,真正為小孩著想的其他人仕,有興趣的,可看看並對照對照,參考參考,反正我所說的,並非要求大家如何修煉什麼心法,也不存在指控什麼,是普羅大众都能做到的,只是,你們做不做,如何做,能否堅持,但並不保證,我只是說事實和純是個人意見,如對部分人士有冒犯之處,請多多原諒,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