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的实习日记Day17:实习与律助,法条检索与检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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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通过之前Z哥给我的LT发布的招募公告网址,找到了招募公告中的申请流程。

之后便根据Z哥留下的账号密码进行登录,成功找到了LT网站上有关贵州片区招募的部分。

再通过网址上的信息和打印出来的文本进行比对,核实无误。

因为涉及到具体业务的选择,随即及时联系Z哥进行定夺,在得到填报内容时,完成了基础的填报。

好奇驱使我对它展示出来的流程中的好几项都进行了点击,了解到还需要下载一个操作手册与TB文件系统。

为了有备无患,就直接下载在了我的电脑中,等着需要的时候便于使用。

这事儿算是暂时停止,待有决定之后再开始进行。

上午没什么事儿,就坐在办公位上看一些律师从业的相关书籍,了解到实习律师与律师助理完全是两个概念。

实习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没有律师执业经历,领取实习律师证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

律师助理是指具备一定法学能力,受雇于律师,辅助律师从事或根据律师的要求独立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

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实习律师与律师助理是一个意思,都是辅助律师做法律工作,然后在一段时间之后通过考核,成为执业律师。

现在总算是分清了。


(忘了是在哪里看到的红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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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后开始对之前W主任发在实习律师群里的法律检索部分进行学习。

学习的目的是觉得自己的瓜脑袋实在是记不住那些浩如烟海的法条,为了提高后期办案的效率,主动去掌握这个技能。

在进行了一个下午的学习,总算是对法律检索有了一定的框架式了解:

首先第一步是要进行审题,就是弄清楚自己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什么。审题最主要的核心是要有题可审,因此做好记录非常重要,需要在开会、接待当事人等时,尽可能把涉及到的问题记录下来,实在不懂的也要积极有技巧的发问,有一个系统的全面看问题的概念。

因为常常当事人遇到一件事情时,往往涉及多个法律门类。

第二步是正式通过数据库或网络、书面文件进行检索。

其中又包括体系法查询、关键词法查询、案例倒查法。

通俗一点解释就是根据法律体系进行从大到小的检索、找准涉及问题的法律关键词、通过裁判案例或文书进行法条检索。

第三步是对检索到的法条进行效力甄别与整理加工。

这个部分需要保证法条的来源一定要是权威的,法律现行是有效的,注意层级等等。

第四步是做好检索记录。

这个部分能展现自己的工作流程和体系,方便自己及时做好自身的知识积累与管理。对于目前处于实习阶段的自己来说,也能让辅助的相关人员做到心中有数,节省团队的时间。

特别提到了对未检索到有效的结果,也应将该过程予以记录,方便回忆与参照。

这里最核心原因我想应该是为了避免重复劳动。


(下午暴雨前的兴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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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再单独说说上个部分提到的体系法、关键词法、案例倒查法。

首先是体系法。

就民法而言,它是有体系的,可以从体系出发进行检索。以“夫妻一方单独处分出卖共有房产”为例,一旦就该问题进行检索,从民法体系出发,即可判断该问题必然涉及《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其次是关键词法。

关键词找地准不准是能不能高效全面准确检索的“关键”所在。关键词如何确定,实际上也是有多种方法的,比如从裁判文书中找关键词,联想法找关键词,以及背景知识法找关键词。

最后是案例倒查法。

当我们对一个领域或问题过于陌生,就相关的法律问题没办法进行精准的关键词定位时,就可以采用这个方法。因为在判决书中会有大量的篇幅去陈述案件的事实,这时候就可以在案例中倒查法条。


(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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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法条检索进行简单的学习之后,我开始对检索记录的制作产生兴趣,因为这个部分与自己直接的产出的法律检索报告非常相关。

随即开始在互联网上进行这方面知识的学习,发现想写好一个法律检索报告是非常困难与耗时的。

虽然介绍说法律检索是法律执业者的基础技能,但一份优秀法律检索报告的出具绝对是一个优秀法律人能力的体现。

一份合格的法律检索报告包括清晰的目的、工具的选定、检索到的无效与有效规定、类似的大量案例,形成自己的检索分析和结论。

看了一份简单的法律检索报告,只涉及到一个法律问题,形成的报告就有5000多字,体系相对完整,可以作为自己学习的参考模板。

后续在接触实际案例时,考虑是否详细地做一个法律检索报告,去自己实践一遍学到的相关知识。

估计耗时会很久很久很久,遇到的问题也会很多,希望不要产出一个四不像。

实习的第十七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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