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支持安乐死?

最近,一位澳大利亚的科学家古德尔,在过完自己104岁的生日后,坐飞机到瑞士,主动寻求安乐死,吸引了全球各国媒体的广泛报道。

安乐死的前一天,古德尔在自己的临终新闻发布会上,平静的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他表示:每个人过中年的人,毋庸置疑,都应该有权利遵循个人选择、以及选择个人认可的时间点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开完新闻发布会,这位植物学家在当地的植物园度过了人生中最后一天。而临终前,他吃了自己生前最爱的 Fish&chips ,听着贝多芬的《欢乐颂》。他留给世人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等这一刻实在是太久了!

古德尔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家庭美满,儿女成群,学术上硕果累累,一直工作到102岁,直到他工作的大学以健康为理由劝他回家养老。

这位百岁老人为此很生气,但是自己衰老的身体让他更加苦恼,他日子下降的视力让他无法阅读,自己爱好的戏剧表演、网球等活动更是无法参加,而一次摔倒让他彻底生活不能自理。

古德尔并没有什么大病,但是这种等死的生活对他来说却是一种巨大的、不能忍受的煎熬。古德尔曾三次自杀,但都被及时救过来了。

因为安乐死在澳大利亚是非法的,而瑞士是目前唯一可以合法协助外籍公民实施安乐死的国家,古德尔最终选择远赴瑞士求死。

虽然颇费周折,这位可爱固执的老科学家还是用一种自己选择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圆满的一生。

但是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却远没这么幸运,虽然饱受病痛,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却没有选择的权利。

古典老师在他的精品课《超级个体》中提到,他反对安乐死,推崇尊严死。

目前安乐死在世界大部分国家是非法的,因为它涉及一个很大的伦理:杀人在原则上是错误的。安乐死相当于一种在他人协助下的自杀行为。

尊严死,顾名思义,就是死的有尊严,不做过度治疗,对于预期寿命少于六个月的疾病患者,采用安宁疗护,积极减轻患者身体不适,抚慰患者情绪,改善患者和家人的生活质量。

相比安乐死,尊严死更容易被人所接受,听起来也似乎更加合理,但是回到现实层面,对于一些慢性病患者,尊严死大多也要经历一个没有什么尊严的阶段。

就如104岁高龄的古德尔,他没什么大病,但是身体的衰老已经让他毫无生活质量可言,如果寻求尊严死,他的身边必须有很好的护理人员,而且可能还需要好几个,在老龄化日趋严重的今天和未来,能有几个老人得到这样的照顾?

到2050年,中国将会有4亿60岁以上的老人,安宁疗护的压力可想而知。而且,即使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顾,这种依附于他人的等死生活又有几个人愿意过?

因此,我支持在严格限制下的安乐死。世界范围内批准安乐死的国家也越来越多,目前,加拿大、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2019年生效)、美国(仅加州等六个州)、哥伦比亚几个国家已经允许安乐死合法化,并且也都有严格的限制。(癌症、生命所剩不多等情况……)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已经成了除了自然之外的第二造物主,既然人可以改变自然进化,人也应该有决定自己生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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