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只有我手的四分之三大,可我还是没能握住它

人经历过的事情多了,就留下很多记忆。过去的时间久了,记忆就会变淡。你怕遗忘或者突然想起,就想诉说……

记不住第一次抽烟是因为什么,却知道怎么也戒不掉这点依赖;不喜欢喝一杯杯苦涩怪味的酒,却爱极了醉的模样;明知道一切早早物是人非,却还时不时的在回忆里面寻找那点思念。思绪万千被拉扯回到某个时间点,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首歌、一句歌词或是一点点似曾相识的画面。

你是年少的喜欢,那时候的恋爱向来与生活无关,回顾往昔,还记得你最勇敢的一次奋不顾身吗?我记得,就在昨晚,我见过你们最暖的一次浪漫。

你是我最愚蠢的一次浪漫

我曾经因为喜欢你,放弃了我自己

不知道从何时起,所有关于对方的后来,只能从朋友的口中得知,不敢表现出任何情绪,却把每个字都牢记于心,想念的时候冷暖是你,晴雨是你,就连杯中的酒,口中的糖都是你。

其实比起遗憾,更多的是无奈吧,就像听见朋友那句浅声的呢喃:她的手只有我手的四分之三大,可我还是没能握住它。

时光总是轻轻又缓缓,好像总是能够在不紧不慢的脚步里将爱的人剥离,在那些渐行渐远的时光里,别离,就真的像古书上写的那般老死不相往来。

好像总是后知后觉,才能发现当时的小秘密

当初那个陪你说大话的人,那个青葱岁月里陪你肆意大笑或大哭的人,后来也都一个个穿上了西装,变成了大人模样,偶然聊起来,总是一句:他们最后没在一起吗?好可惜。

我们都知道,真正的忘记,都是不动声色的。

“你忘记她了吗?”

“忘了。”

“可我还没说她是谁。”

忘不掉的总说记不住,记不住的总藏在记忆里,我总在想,如果你见过我奋不顾身跑向你的模样,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喜欢,是一杯喜忧参半的酒

我遇到了那么多像你的人,却都不是你。

有那么一个人,他不符合你的审美,有你最不喜欢的还毛病,但就是那个人,会一直一直吸引你注意,久久不能忘记。

“年少时我们爱一个人,不计代价,不计得失,心无旁骛,百折不挠。” 可是爱过以后呢?所有燃烧殆尽的热情,都需要自己慢慢的理。

闲暇时分,还是会想起,我们应该分开很久了吧,久到再没遇到过那时的暖阳,久到我记不清你的模样和当时可以脱口问出的手机号码。假如喜欢是一杯喜忧参半的酒,你一定是最甜和最苦的那一口。

喜欢到爱,往前一步是恋人,往后一步是天涯

那时候可以为了她爱的演唱会,在冬夜里排着长队到凌晨;把早餐裹在怀里,送到她面前,温度刚刚好。现在想起来,自己傻乎乎去喜欢的样子,好可爱。

我能想到的最幸福的事,都是有关你的事。你是我这一生最奋不顾身的勇敢,是我辗转反侧时笑出声的画面,是我最想要炫耀的归属感。

总有人说,经历过一场奋不顾身之后,就再也无法不顾一切的去爱一个人了。好像自此之后爱隔山海,可山海皆不可平。可是,今天在这里,我还是想和你说一句:我曾经,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留下你最想告诉TA的话,留下你曾经为了爱情做过最奋不顾身的事。#

你可能感兴趣的:(她的手只有我手的四分之三大,可我还是没能握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