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讲义读书笔记5

刑法中因果关系一节中思考题:想一想,甲卷已从屋顶推下,再以要坠机之前并用枪射穿,已的心脏造成乙死亡,那么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我认为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这个果它是多因一果。即使没有丙用枪射穿你的心脏,那乙也有两种结果,要么致残,要么致死。不管是致残还是致死,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知者无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社会危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有两个要素认识和意志。我比较感兴趣的是意识要素里面提到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如果希望就是直接故意,如果是放任就是间接故意。课本节后思考题,张三在公园里用气枪打鸟,鸟在树枝上位置很低,公园人很多,张三全然不顾周围游人结果打伤游人,张三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我的理解是间接故意。张三用气枪打鸟鸟在树枝上位置很低,那他有可能会旁边又有很多的游人,张三对其可能达到游人的结果是放任的,所以说我认为是间接故意。那他的本意是打鸟而不是打人。

过失犯罪于无罪过事件。犯罪过失包括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或是相当于犯了一个一般人不应该犯的错误,违背了人类生活的共同准则,所以要受到惩罚。过失有两种异物一事,由于有一是过于自信,过失中的避免义务,应当避免而没有避免二试疏忽大意中的预见义务,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这些义务或来源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来源于社会习俗。比如沟通不能乱抛物,这是社会生活的常识,是我们作为人类共同体应该知道的。换言之,如果你违背了人类共同体应当具备的审慎义务,那就必须要为粗心大意付出代价。本节后思考题张某和赵某长期一起赌博。某日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张某大力推了赵某一把,赵某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按照老师前面所讲,我的理解是属于过失犯罪,以为没事推了一把。没想到自己的力气大了,导致了受害人死亡。对此行为我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犯罪目的就是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的心理态度,可以分为普通犯罪目的和特定犯罪目的。而动机是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也达到某种犯罪目的的内心起因。动机是一种内在的心理。我很佩服那些刑事案件的侦查员们,是如何走进犯罪人的心理发现他们的犯罪动机的。本节思考题目的和动机是一种什么关系?那我的理解目的就好比是我们的一个目的地。而动机就是我们到达目的地的这个路线。不管你走的是直线还是曲线,总之你都到达了目的地,也就是说实施了犯罪,最终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动机是目的实现的一种内在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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