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陷阱之我的交易对象是个“坑”

合同不仅是商事活动最重要的内容,与我们的日常生活也息息相关。有交易就会有风险,签订一份高水平的合同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对本行业常见法律风险有所了解。篇幅所限,本文仅就常见合同风险进行分析,建议各位看官签署合同前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最大程度的减少和避免纠纷。

1.交易对象主体资格要核查

有些企业主认为,合同只不过是个形式,我和对方交往多年,靠的是信誉,有没有主体资格无所谓。殊不知一旦对方发生经营异常,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时,你将会因为合同主体问题而承受损失。

律师建议:

·签署合同时需要核实对方是否为取得正式营业执照并在存续期间的企业,合适该企业是否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如果是以某车间、科室签约的,应要求对方出示法人授权。



2.交易对象资信状况要了解

笔者代理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签订合同时未对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如果合同约定你是支付款项一方且负有在先履行的义务,那很可能是付了款才发现对方已人去楼空,支付的款项无法收回。

律师建议:

签署合同前要查验对方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信息,对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进行了解,切不可草草签订合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3.担保合同不能流于形式

有些企业在谈判时为了争取机会,会主动提供担保人,对己方进行担保,而企业主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觉得多了一层保障,反而放松了警惕,让担保合同成为了“形式”。有且担保企业本身就已经负债累累,甚至已经被吊销,一旦交易双方发生问题,再想去找担保人赔偿,也将成为不可能。

律师建议:

·对担保企业借鉴前文所述要求,详细审查相关信息。

·如果担保企业和交易对象为高度关联方,更应审慎核实企业资信状况。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应避免此类担保行为。


4.财产抵押应积极查验

有的企业主说,担保人资信不好核查,那我要求对方提供抵押不就行了!实践中,并非如此简单。有些企业在同一个财产上会设置多个抵押,财产实际价值远低于被担保的财产价值,最终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权力,抵押权也形同虚设。还有些企业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或抵押物本身为禁止流通的,都将导致抵押合同无效。

律师建议:

1.   审查抵押物所有权人,要求对方提供产权登记证书(切记!法定代表人财产不等于企业法人财产)

2.以房屋、车辆作为抵押的,一定要核实抵押登记情况并要求对方为自己办理抵押登记。

以上是合同常见的交易对象风险及应对策略,在具体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其他陷阱,应结合实际情况见招拆招,有不能确定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在促成交易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交易安全。最后,欢迎关注法务指南(fawuzhinan123)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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