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kia:大家都不告我,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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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在網路上看到一個很有趣的圖片,幾筆就交代了錯縱複雜的科技大廠間互告的有趣關係。你可以看到幾個重點:

  • 越多人告:知名度高,也受爭議(蘋果、微軟、Google、宏達電…)
  • 越愛告人的,除了法務部門應該很活躍以外,也展示品牌策略以攻為守。(蘋果、Oracle)
  • 互相告來告去的不但產業接近,也有微妙的競合關係(亞馬遜 vs. Barnes & Noble、蘋果 vs. 宏達電…)

有趣的是,星巴克也被告了,原因是 Oracle 不爽他的 Java 商標字樣被拿來使用在星巴克一款 Java Chip Frappucino Ice Cream 的產品上。三星應該還有告更多公司,只是苦主以台灣面板廠居多,而非歐美科技大廠。

還有,Nokia 沒人要告他…

(消息、圖片來源:Bonkers World)

 

Tag: apple, Google, htc, lawsuit, microsoft, sams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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