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5

对象:

在Java中对象是程序的核心,“万物皆对象”。

对象可以看成是静态属性(成员变量)和动态属性(方法)的封装体。

类是用来创建同一类型的对象的“模板”,在一个类中定义了该类对象所应具有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构造对象:

和类同名,没有返回值,void也不能有。

构造函数是定义在Java类中的一个用来初始化对象的函数。

使用New + 构造方法来创建一个对象

继承(extends):

通过继承,子类自动拥有了基类(父类)的所以成员(成员变量和方法)

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允许多重继承。

权限修饰符:

2014-6-5_第1张图片

重写:

在子类中可以根据业务的需要对从父类继承来的方法进行重写。

重写方法必须和被重新的方法具有相同的名称,参数列表和返回值。

重写方法不能使用比被重写方法更严格的访问权限。

继承中的构造方法:

子类的构造过程中必须调用父类的的构造方法。

子类可以在自己的构造方法中使用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使用this关键字调用自己的构造方法。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显示地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则默认调用父类无参数的构造方法。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既没有显示的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而基类中又没有无参的构造方法,则编译出错。

多态(动态绑定):

要有继承,要有重写,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

实际当中new的什么类型,就调用什么类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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