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陷商标纠纷 部分商标权落入他人

昨天,记者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腾讯公司在2011年1月24日,向中国工商总局商标管理局递交了第9类(电子公告牌类服务)和第38类(通讯类服务)的商标申请,而在2011年1月17日北京联智昭阳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抢先一步申请了第38类商标,递交申请一周之差造成腾讯公司的两个商标被驳回。

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目前对于“微信”来说最重要的第38类商标,确实处于争议之中,而且共有三家企业申请了这个商标。早在2010年11月12日,微信出品之前,创博亚太(山东)科技有限公司率先在最重要的3802类别(即时通讯)申请了微信的商标,2011年11月收到异议后进入再审阶段;而北京联智昭阳文化传播公司提前腾讯一周又抢先申请“微信”商标,分类为3801(新闻广播),在2012年2月20日被部分驳回,经过初步审定后,6月27日,联智昭阳抢来的商标又收到“异议”,开始审阅补充材料。

不过,按照商标法中“同一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北京联智已经拿到部分商标权,专用权期限为201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6月27日。

目前,国家商标局网站的信息显示,北京联智所持的微信商标处于“异议”状态,而腾讯的商标信息页面显示“驳回复审”,这说明腾讯正与该公司进行争夺。

关于“微信”的第9类商标,在2010年同样被创博亚太抢先注册,但是已经成无效状态。腾讯的第9类微信商标尚处于异议中,目前显示驳回复审完成,可能已经回到腾讯手中。不过,对于微信商标纠纷,腾讯方面表示内部法务部和产权部门正在积极处理,不做任何回应。

记者同时查询发现,“腾讯微信”的商标腾讯公司已于2011年9月21日提出38类商标申请,申请号为9989936,初审公告日期为2012年11月20日,“商标流程”一栏暂无显示,表明暂时没有公司和腾讯争夺“腾讯微信”的商标。同日,腾讯也申请了9类的“腾讯微信”商标。

两类商标权至关重要

除了第9类和第38类的商标被抢注之外,“微信”商标第25类(婚纱类)也被汕头市钊兴纺织有限公司注册,目前已经进入初审公示期;第18类(背包、旅行包),第16类(文具、印刷品),第29类(食品),第32类(饮料)已经被西安阿格瑞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目前也已经进入初审公示期。

微信定位为一款即时通讯产品,所以能否夺回第9类和第38类这两类商标权对于腾讯至关重要。根据商标法的定义,第38类即电信类别是指“至少能使二人之间通过感觉方式进行通讯的服务”,包含两个子类,分别是3801(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和3802(通讯服务)。北京联智已经拥有的部分是“电视广播、新闻社”,这都是属于3801子类下,而与腾讯产生争议的部分主要是3802子类,目前就这一部分腾讯已经审核复议,处于待审核状态。如果腾讯拿不到这个类别的商标将直接影响到腾讯微信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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