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的抄袭说 实属无稽之谈

    最近的互联网火药味显得十分重,在轮番经历过电商价格战、3B大战,天猫二选一系列大战之后。大众点评和食神摇摇打响了移动互联网的新一轮战争。不过与其说这次是移动互联网的战争,倒不如说是传统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之间的博弈。

 

  9月7日,食神摇摇再次被苹果App Store下架,这已是今年第二次被苹果app store下架了(第一次下架时间为5月23日)。那么为什么会被下架呢,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因大众点评向苹果举报食神摇摇并称其涉嫌抄袭大众点评内容,而被苹果整肃,特意下架,而后双方都发表了相关声明。食神摇摇CEO吴世春更在其微博上公布“下架”真相,表示大众点评以食神摇摇用户身份上传虚假数据,然后举报食神摇摇存在抄袭行为。

 

  大众点评和食神摇摇,同样作为提供生活服务类的产品,一个是传统互联网的王者,一个是移动互联网的新贵,属于他们之间的战争视乎早已变得无法避免。但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开战确实有点出乎意料。对于一家依靠移动互联网的公司来说,封杀其APP应用软件。对其的打击无疑是毁灭性的。而大众点评还连番运用了两次大招。不得不佩服下作为一家有着近10年运营的传统互联网企业;在扼杀对手方面确实有着超一流的意识,不过手法高不高明嘛,还是大伙自个来看吧!

 

  早在今年5月份也就是食神摇摇第一次被下架的时间之前,大众点评就曾有意收购食神摇摇。不过最终,因为“双方在价格和对未来的发展思路上未能达成一致”,大众点评未能如愿收购。而后在不到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食神摇摇就“被”下架。看到这,我忍不住想说一句:“哥们,你敢慢一点再行动成么,这样的时间段下手你不觉得有点太显眼么!”至于其中的情节还是大伙各自发挥联想吧。

 

  另外关于大众点评举报食神摇摇抄袭一说更让人觉得可笑之极,在移动互联网及WEB2.0模式的时代,传统的平台向用户提供内容的模式,早已经逐渐演变成由用户分享共享的模式,在这个时候大众点评利用几张图片来证明食神摇摇抄袭;难免让人有些无法理解,甚至让人觉得有些滑稽。举个例子:倘若我现在将这篇文章在新浪博客发表,然后再去腾讯博客重复发表这篇文章,新浪会拿着我的这篇文章跑到法庭上去状告腾讯博客抄袭他的内容吗?顺便问下什么时候这篇文章的所属权就变成了新浪或是腾讯?所以说这样由用户分享的内容能成为某家网站或者某个平台的所属版权吗?另外关于两张图片一模一样,就变成食神摇摇抄袭大众点评的证据,我不得不又拿刚刚的例子继续举例,作为两家博客的忠实用户,难道我会为了避免新浪博客拿着我的文章去状告腾讯博客。而特意另外为腾讯博客另外撰稿一篇?所以难道会有哪个用户会特意拍两张不一样的照片来分享?倘若一定非要我说这个能证明个什么,我只能说这个证明一件事情。图片加水印的重要性。这里提醒那些由用户分享的网站或者APP们记得加点水印,下次咱也可以去举报啦。

 

  我无法评判食神摇摇CEO吴世春在微博上表示揭露大众点评:“从6月底以来,来自上海的几个固定IP不断在里面提交一些虚假餐厅,利用审核漏洞上线。然后“碰巧”来自上海的竞争对手也埋上这些独一无二的‘地雷数据’。”所说的真假性。不过单单从其提供的数据来看,这几个固定IP的用意也太险恶了。不过而后马上利用其虚假信息来作为举报证据,不由得不让人联想到竞争对手,要是真的我都替大众点评觉得恶心。不过同样也从侧面说明食神摇摇有漏洞还需要完善改进。

 

  《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手机用户超过PC端用户,这代表着用户的上网习惯在发生改变着。移动互联网的争夺战就开始变得与日俱增,不可否认的是移动互联网是充满变革的一个行业,大众点评网在PC端位居生活美食类网站头筹地位,但还是无可避免的需要接受来自食神摇摇的直面挑战。我一直相信有挑战才能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为用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倘若一味利用在传统PC端上的优势恶意打压竞争对手,这样的做法实在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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