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灾备系统招标

  

山东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灾备系统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山东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灾备系统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灾备系统
二、投标单位评审得分及废标原因:
1、各包评审得分
序号
推荐名次
投标人名称
最终得分
1
1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90.88
2
2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87.76
3
3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87.38
4
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59
5
5
山东泰华电讯有限责任公司
84.68
2、废标及不予评审投标文件说明
序号
投标单位
存在问题
对应招标文件条款号
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UPS的制造商授权书不是针对本项目。
2.UPS的制造商授权书有效期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90天的要求。
3.IBM硬件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和UPS的制造商授权书为复印件。
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P33第7条、P17 3.3 第1条、P19 3.5 第5条。
2
北京直真节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 项目经理为上海社保局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2. 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为复印件。
1.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P33第5条
2. 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部分P33 第7条
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2010年1月29日至2010年2月4 日)在公示期间内,各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均可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或招标人反映或举报有关情况,招标人将据此进行核查。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2004】第11号令)规定的投诉公示截止日后的举报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
招标人电话:0531-85693965
监督电话:0531-85693078            0531-85693092   

 

山东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灾备系统招标
  所在地区 : 中国
  招标编号:0627-09128443
   开标时间:2010-01-2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000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负责人:郭丽手机:13671269940
  
   1.招标条件
   山东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鲁交规划【2009】83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灾备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为提高山东省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便捷、快速、安全的通行方式与支付方式
   ,有效地缓解收费站的拥堵,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不停车收费系统,主要包括对
   现有收费系统的升级改造、非现金支付与结算等公共平台的建设;完成对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
   系统建设;建立通信网络备份;设置客户服务系统。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
   山东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建设项目中一期工程中灾备系统建设。
   建设地点为:结算中心(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灾备中心(平度)。
   2.3计划工期
   机电完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检测合格后6个月;交工
   验收:试运行期满后进行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为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缺陷责任期结束后进
   行竣工验收。
   2.4本项目招标共分为1个包。
   招标内容情况表
   名称 工期
   灾备系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灾备系统或数据中心建设施工及成功运行经验,并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产品中
   的存储设备(含数据同步设备)须在近两年内有成功应用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主要产品须有制造商授权书,其中UPS须有国家权威部门(省级及以上)的检测报告。
   3.5 项目经理要求
   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项目经理或国家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
   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包进行投标,否则按废
   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8 日至2010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
   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10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开标时间:2010年1月27日上午9时30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负责人:郭丽
  手机:13671269940
  联系电话:010-88180465 88205060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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