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车队养内鬼1年半盗1680部iPhone4S

1680部iPhone 4S在从上海组装厂运往美国苹果总公司的路上被调包了!装货时是iPhone 4S,卸货时发现是一堆塑料板。

  从A公司仓库,由B公司运输到浦东机场,经航空运输到美国,哪个环节上演了这出“狸猫换太子”?

  浦东警方近日会同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经过10多天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盗窃iPhone 4S手机的特大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谋划作案长达1年半,花费5万元定制与手机分量完全一致的塑料模块、包装箱等,在从A公司仓库运输到浦东机场途中,调包1680部iPhone 4S,以每部手机1400元人民币的价格销赃。

  1680部苹果手机不翼而飞

  2011年12月26日,上海某电子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将组装的一批iPhone 4S手机通过航空货运发往美国苹果公司。不久,美国方面发现其中的2托(每托840部),共计1680部被人调包成塑料板。

  2012年1月5日,浦东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根据从美国寄回来的1托塑料模块,侦查员们发现里外两层包装箱都是原装的,换进去的塑料模块重量与手机的重量完全吻合。因塑料模块的重量与手机一致,因此在装上飞机前的称重中,工作人员根本没有察觉出任何异常。

  从整个作案过程来看,显然是一起精心策划的盗窃案件。

  从2011年12月26日这批装箱的手机离开A公司,3天后抵达美国,一共经历了从A公司仓库打包,装上货车,由物流公司(简称B公司)运输至其设在浦东机场的仓库,后从该仓库运输到航空公司堆场,经航空运输到美国4个环节。

  经过对这4个运输环节的分析,侦查员判断,最有可能出问题的是从A公司仓库到B公司仓库这一段。

  经过走访,侦查员们发现,B公司的运输任务都包给了另一家物流车队(简称C车队)。2011年12月26日当日,这个车队一共派出了4辆车运输这批iPhone 4S手机。

  经过仔细走访,侦查员们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一名车队队长回忆,运输当日曾发生过一个小“意外”——原来,从A公司仓库到B公司仓库,车队走的路都是有规定的,当日,3辆车都是走规定路线,在出发后半小时内抵达目的地,不过,有一辆车拖延了两个半小时。这辆车的司机名叫李伟,当日,他向车队解释车子轮胎爆掉,他要去换轮胎,又找地方吃中饭,所以,晚了这么长时间。

  网上激活找到被盗苹果

  所有的iPhone手机在启用时必须上网进行注册激活,此时,苹果公司发现越来越多的被盗手机开始使用。

  据此,侦查员们找到了其中的机主,据他们反映,他们使用的iPhone 4S手机都是从南京某网上专卖店那儿以4900元的价格购得,且由一个名叫“叶一”的男子通过快递公司,由深圳发货到上海。

  于是,专案组立即派出侦查员前往南京和深圳展开调查。南京这家网店店主交代,他们的货源都来自于深圳某通讯器材市场。顾客在网上下订单后,他们直接在该市场采购手机,然后,加价卖给顾客,并且,直接从深圳由他们的上家“叶一”发货。警方随即将调查重点转移到深圳。

  “黑苹果”被转手网店出售

  经过缜密侦查后发现这批手机先后6次被人分包转手流向市场,最顶层的上家是一个名叫季某的上海籍男子。巧的是,季某在案发3天后,即2011年12月28日乘坐飞机赶到上海,次日在上海发送了一大单货品至深圳,随后,深圳市场里开始有iPhone 4S手机售出。

  至此,警方基本确定,季某有重大嫌疑。然而,就在侦查员们寻找季某的时候发现他已经销声匿迹了。

  侦查员们发现12月29日,季某的妻子曾把200多万元款项打到了一个上海的账户上。围绕户主的社会关系,警方展开了缜密调查。随后,侦查员们发现,这名女性户主的男友樊某有3个关系密切的好友。蹊跷的是,2011年12月22日,樊某在杨思的某酒店开了两间房,与他的3个好友同时入住。警方侦查后发现2011年12月26日中午11时30分,樊某4人先后离开酒店,离开时手里拿的似乎是封箱带和一卷黑色的塑料膜。

  至此,警方基本确定,樊某4人以及货车司机李伟是盗窃iPhone 4S手机的嫌疑人。

  经过精密部署,2012年1月18日晚,警方先后在本市普陀区、江苏省海门市、启东市抓获犯罪嫌疑人樊某等4人。

  2012年2月2日,货车司机吴某(化名李伟)在重庆落网。

  “塑料换iPhone4S”每部1400元销赃

  通讯员 蒲恭轩 早报记者 臧鸣

  1680部iPhone 4S手机究竟是怎么被调包的?这背后是一幕“潜伏”大戏,时间长达1年半。

  经警方调查,嫌疑人樊某等人与货车司机吴某原本相识,他们都曾做过物流公司的司机,对出口货物的整个物流流程非常熟悉。

  一年前,他们在无意中听闻A公司专门替美国苹果公司组装各类产品,在商量之后,准备做一起大案子。

  经过打听,他们得知B公司是其中的一家物流公司,而C车队则是专门替B公司运送货物的。在2010年6月,经过仔细谋划,吴某办了名叫“李伟”的假身份证和驾驶证,应聘进入了C车队。

  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吴某在运货的同时记下A公司每单货走的路线、时间,以及相应的流程,同时,利用送货的机会,打开包装箱,记下了苹果各类型产品的重量,以及最外面一层塑料膜的规格、型号。

  尽管吴某有很多运送苹果产品的机会,但这伙人并不急着动手,他们还在等待一个最合适的机会。

  2011年11月,他们听闻iPhone 4S手机即将上市,而且,负责组装的正是A公司,他们认为动手的时机已经成熟了。2011年11月底,他们花费5万元,定制了一批用以调包手机的分量完全一致的塑料模块,以及一些包装箱。

  不久,吴某通知樊某等人,2011年12月26日,正好轮到他来运送其中的一批iPhone 4S手机。

  当天13时25分,樊某4人与吴某在事先约定的临波路附近碰头,将1680部手机分别装在樊某4人开来的全顺客车以及别克商务车上,随后,将事先准备的塑料模块和纸箱装入大箱内,用封箱带和黑色塑料膜将大箱恢复原状后离开。

  2011年12月28日,樊某等人以每部手机14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季某,随后各自逃逸。

  目前,樊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相关审理、追赃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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