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店实名制审批应该与时俱进

网上开店实名制审批应该与时俱进
 
        根据工商总局1日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根据这一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中,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也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
 
        笔者关注的是,实名审批应该与时俱进,应该及时准确。如果能通过联网,网上办公,或者一次性办公通过最好,这样也省去了很多网友开店需要奔波多次进行注册审批的烦恼。
        网络经营的实名化,相信对网络交易诈骗行为有一定的遏制作用。对规范市场也有一定的益处。实名是不是会打击人们网上开店的热情?相信很多选择在网上开店的人也不会拒绝实名化。毕竟在交易的时候,尤其是涉及到银行转账等行为的时候,实名也是一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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