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1元年终奖,反而少的1154元-年底不得不知道的秘密

  年终奖的个税是怎么算的?一般而言,根据既有规定,出于减轻个人纳税负担考虑,国家对年终奖采取了优惠计税的特殊方式。具体说来,个人取得的年终奖金主要有两种计算方式:当个人月工资不足3500元,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 的税款额;先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取得的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自从今年9月税法修正后,现 行工资薪金所得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举例来说,市民小刘今年底的年终奖为18000元,他的同事小宋年终奖为18001元(假设两人月工资都超过3500元)。小刘要纳的税额计算 方法是: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级的3%、0,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除去纳税额后,小刘实际到手 的年终奖金额为17460元。

  多了1元,小宋又得缴纳多少钱?因为18001/12的商数大于1500元,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第2级,分别为10%、105,应纳的税 额=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6305.9元。跟小刘相比,小宋实际到手的年终奖反而少了1154.1元。



  不过随着年终奖总额的增加,增加税额和增加的奖金之间的差会越来越小,直到两个刚好相抵(或称“平衡点”)时,这种情况会消失,重新回到奖金增加的幅度大于纳税额提高的幅度的状态,即多发奖金税后也能多得。

  因此,找出每一级税率对应的“临界点”和“平衡点”,就能帮你有效地躲开“多发少得”的情况。比如,当小宋的年终奖为18001元,比小刘少拿 钱,但当小宋的年终奖超过19283.33元时,这种情况将得到扭转,真正实现“多拿多得”。这个19283.33,就是这一级的“平衡点”。

  按照税务专家计算,这6个盲区分别为:[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 -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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