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内部类不能引用本地变量?

Java新手可能会经常碰到提示
“Variable is accessed from within inner class ,need to be declared final.”。
意思就是,在内部类中不能引用本地变量,需要声明为常量。
于是上网查阅,发现了两篇有意思的文章。

第一篇
http://blog.csdn.net/woshichunchun/article/details/7925823
1)从程序设计语言的理论上:局部内部类(即:定义在方法中的内部类),由于本身就是在方法内部(可出现在形式参数定义处或者方法体处),因而访问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形式参数或局部变量)是天经地义的.是很自然的
2)为什么JAVA中要加上一条限制:只能访问final型的局部变量?
3)JAVA语言的编译程序的设计者当然全实现:局部内部类能访问方法中的所有的局部变量(因为:从理论上这是很自然的要求),但是:编译技术是无法实现的或代价极高.
4)困难在何处?到底难在哪儿?
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与局部内部类的对象的生命周期的不一致性!
5)设方法f被调用,从而在它的调用栈中生成了变量i,此时产生了一个局部内部类对象inner_object,它访问了该局部变量i .当方法f()运行结束后,局部变量i就已死亡了,不存在了.但:局部内部类对象inner_object还可能一直存在(只能没有人再引用该对象时,它才会死亡),它不会随着方法f()运行结束死亡.这时:出现了一个”荒唐”结果:局部内部类对象inner_object要访问一个已不存在的局部变量i!
6)如何才能实现?当变量是final时,通过将final局部变量”复制”一份,复制品直接作为局部内部中的数据成员.这样:当局部内部类访问局部变量时,其实真正访问的是这个局部变量的”复制品”(即:这个复制品就代表了那个局部变量).因此:当运行栈中的真正的局部变量死亡时,局部内部类对象仍可以访问局部变量(其实访问的是”复制品”),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局部变量的”生命期”延长了.
那么:核心的问题是:怎么才能使得:访问”复制品”与访问真正的原始的局部变量,其语义效果是一样的呢?
当变量是final时,若是基本数据类型,由于其值不变,因而:其复制品与原始的量是一样.语义效果相同.(若:不是final,就无法保证:复制品与原始变量保持一致了,因为:在方法中改的是原始变量,而局部内部类中改的是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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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http://blog.csdn.net/cuipengfei1/article/details/9153481
小结
Scala和C#的编译器通过把局部变量包装在另一个对象中,来实现lambda表达式内外的数据同步。
而Java的编译器由于未知的原因(怀疑是为了图省事儿?)没有做包装局部变量这件事儿,于是就只好强制用户把局部变量声明为final才能在匿名内部类中使用来避免数据不同步的问题。

前者讲解了在java的瓶颈(可能仅仅是特点)下这这样处理的必要性。后者对比了其他语言中不需要如此声明的范例。
java的内部机制我还需要更多的理论的学习。

记得自己曾经写过一个绘制Android加速度传感器动态数据图像的例子。其中通过一个线程不断地将传感器的数据复制给一个数组。同时将数组传递给另一个函数线程中进行绘制。当时确实是理解不了为什么有一些参数没法传递。
现在看来确实是自己见识的太少了。多读理论多做实践,日积月累,一些问题,一定会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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