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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haskell的概念解释范畴论。翻译自 wikibook : http://en.wikibooks.org/wiki/Haskell/Category_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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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对范畴论进行简单的介绍,最终目的是为了将它应用到Haskell语言。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会一边介绍数学上的定义,一边给出对应的 Haskell代码。我们并不追求绝对的精确对应,只期望读者在读完以后,能对范畴论的基本概念以及跟Haskell之间的联系有一个直观的感受。
本质上讲,范畴就是一个组合,它包括三部分:
许多事物都构成范畴。比如所有集合就能构成一个范畴 Set ,函数(译注:这里说的函数是指集合论中的函数)就是它的态射,态射的组合就是函数的组合。所有群也构成范畴 Grp ,保持群结构的函数就是它的态射(群同态),比如任意两个群 G 和 H , G 的操作符为 :m:* , H 的操作符是 :m:circ ,那么函数 只要满足如下条件就是一个态射:
初看起来似乎所有态射都是函数,实际上也不一定,比如下面这个例子,任何偏序结构 (P , ) 都构成范畴,该范畴中的对象就是 P 中的元素,任意两个元素 a 和 b 只要满足 ,那么 就是一个态射。另外,在相同的源对象和目的对象之间可以存在多个态射。我们拿 Set 范畴为例, 和 都是从 到 的函数,但是他们不是相同的态射。
范畴需要满足三个公理。第一个就是态射的组合操作需要满足结合律。记作:
第二,态射在组合操作下是闭合的。所以如果存在态射 和 ,那么范畴中必定存在态射 使得 。比如以下面这个范畴为例:
f 和 g 都是态射,所以我们一定能够对他们进行组合并得到范畴中的另一个态射。那么哪一个是态射 呢?唯一的选择就是 。类似地, 。
第三个公理,对任何一个范畴 C ,其中任何一个对象 A 一定存在一个单位态射, 。这个态射是组合操作的单位元。
本文重点关注一个叫 Hask 的范畴,该范畴由Haskell中所有类型组成,Haskell的函数就是它的态射, (.) 操作符便是态射组合,函数 f::A->B 就是 Hask 中的一个从类型 A 到类型 B 的态射。第一和第三个公理很容易验证通过,因为 (.) 操作符本身就是满足结合律的函数,而且很显然,对于任何函数 f 和 g , f.g 还是一个函数。在 Hask 中,单位态射就是函数 id ,而且显然也满足第三个公理:
id
.
f
=
f
.
id
=
f
OK,我们已经介绍了一些范畴,这些范畴里面都有些对象,还有一些态射能神奇地把对象关联在一起。下面我们要介绍一个范畴论中相当重要的概念,那就是 函子 ,它甚至能把两个范畴关联在一起。函子本质上说其实就是范畴之间的转换。比如对于范畴 C 和 D ,函子 能够:
“健忘”函子就是典型的一个函子: ,它能将群转换成它底层的集合,并将群的态射转换成集合上的相同行为的函数。另一个例子就是幂集函子: ,它能将集合转换成他们的幂集,并将函数 转换成函数 ,后面这个函数接收所有 组成的集合(译注:也就是集合 X 的幂集),将它转换成 ,其中 。对所有的范畴 C 都可以定义一个所谓的单位函子,也叫做 ,它将对象和态射直接转换成它们自己。在后面要讲的 monad公理和他们的重要性 一节中,我们将会看到单位函子的作用。
同样的,函子也需要遵守一些公理。第一,给定一个对象 A 上的单位态射 , 必须也是 上的单位态射,也就是说:
第二,函子在态射组合上必须满足分配率,也就是说:
也许你已经看出来了, typeclass Functor 确实和范畴论中的函子概念关系紧密。首先函子包括两部分:首先它将一个范畴中的对象转换成另一个范畴中的对象,其次它还将一个范畴中的态射转换成另一个范畴中的态射。Haskell中的函子其实是从 Hask 到 Hask 的子范畴 Func 的,范畴 Func 是在定义该函子的类型上面的一个范畴。比如函子 list 就是从范畴 Hask 到范畴 Lst 的函子, Lst 范畴只包含一个类型 list ,也就是说函子 list 能将任意类型 T 转换为 [T] 。范畴 Lst 中的态射就是定义在 list 类型上的函数,即: [T]->[U] 。那么所有这些东西又如何跟Haskell的 Functor typeclass 联系在一起呢?我们回忆一下 Functor 的定义:
class
Functor
(
f
::
*
->
*
)
where
fmap
::
(
a
->
b
)
->
(
f
a
->
f
b
)
我们再定义一个实例:
instance
Functor
Maybe
where
fmap
f
(
Just
x
)
=
Just
(
f
x
)
fmap
_
Nothing
=
Nothing
关键的来了:type constructor Maybe 将任意类型 T 转换成新类型 Maybe T ,同时定义在 Maybe 上的 fmap 能将函数 a->b 转换为函数 Maybe a->Maybe b 。这样,我们就已经把函子的两个组成部分都定义了,将 Hask 中的对象转换到另一个范畴中的对象,并将 Hask 中的态射转换到该范畴的态射。所以 Maybe 是一个函子。
对于Haskell的 Functor 一个直观的感觉就是,他们代表了一类可以被map的类型。它可以是 list 或是 Maybe ,也可以是树这样复杂的结构。利用它我们可以编写一个执行实际map操作的函数,和 fmap 组合起来,然后就可以传递任意 Functor 结构给它。比如你可以写一个通用函数可以取代 Data.List.map , Data.Map.map , Data.Array.IArray.amap ,等等。
我们继续来看函子公理,多态函数 id 可以替代任意的 ,所以第一条公理是满足的:
fmap
id
=
id
直观地看,这句代码的含义是说map一个结构,然后对其中每一个元素啥也不做,和从一开始就啥也不做是等价的。
第二,因为态射组合就是 (.) ,那么:
fmap
(
f
.
g
)
=
fmap
f
.
fmap
g
这条公理还挺实用。这里我们可以把函子想象成类似 list 这样的容器,等号右边就是一个要遍历容器两遍的算法:首先map这个容器,对其中元素执行函数 g ,产生一个新容器,然后map该新容器,执行 f 。而这条公理告诉我们,这个算法可以换成一个只需遍历一遍的算法,并对其中每一个元素执行 f . g 。这个过程叫做 fusion (译注:fusion啥意思不懂)。
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范畴论的概念要如何转换到Haskell上面呢? 在这方面 Functor 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关键在于记住以下几点:
Monad是Haskell中一个相当重要的概念,实际上,它们最开始就是来自范畴论。monad 是一类特别的函子,它们拥有一些独特的结构。monad都是从一个范畴映射到其自身的函子。下面我们来看详细定义,Monad是一个函子 ,并且对于 C 中每一个对象 x 都存在如下两个态射:
在随后的讨论中,只要不产生混淆,我们就去掉上标 M ,只说 和 。
现在我们来看看它是如何对应到Haskell的typeclass Monad 上的:
class
Functor
m
=>
Monad
m
where
return
::
a
->
m
a
(
>>=
)
::
m
a
->
(
a
->
m
b
)
->
m
b
类型约束 Functor m 可以确保我们已经拥有了函子结构:即对象和态射的一组转换关系。 return 就是对应的 。不过下面我们就遇到问题了,虽然 return 的类型酷似 unit ,但 (>>=) 的类型却很难跟 join 联系起来。反而下面这样的函数: join :: Monad m => m (m a) -> m a 看起来倒是跟 join 挺像的。实际上它们之间是可以互相转换的:
join
::
Monad
m
=>
m
(
m
a
)
->
m
a
join
x
=
x
>>=
id
(
>>=
)
::
Monad
m
=>
m
a
->
(
a
->
m
b
)
->
m
b
x
>>=
f
=
join
(
fmap
f
x
)
所以给出 return 和 join 和给出 return 和 >>= 是等价的。只不过在范畴论中通常用 unit 和 join 来定义monad,而Haskell程序员则更喜欢用 return 和 (>>=) _[3] 。范畴论的方式通常要更合理一点,因为对于一个结构 M 来说,如果存在一种自然的方式将任意对象 X 转换为 ,并能将 转换为 ,那么该结构很可能就是一个monad。这一点可以从下面的示例中看出。
前面描述过的幂集函子 可以形成一个monad。对每一个集合 S 都有 ,将其中 S 的每一个元素映射到只含有该元素的一个集合。注意到这些只有一个元素的集合都是 S 的子集,所以 返回的正是 S 的幂集中的元素,这样就满足了 monad 对 unit 的要求。我们再来定义函数 ,输入为 ,它是:
然后我们返回这些集合的并集, 这样就得到了 S 的另一个子集(译注:即 的一个元素,也即成功地从 映射到了 ),公式如下。
由此可见 P 确实是一个 monad 。
其实 P 跟 `list` 几乎是等价的;除了后者处理的是列表而前者是集合,他们在其他地方基本一致。见表:
集合上的幂集函子 | Haskell中的List Monad | ||
---|---|---|---|
类型 | 定义 | 类型 | 定义 |
给定集合 S 和态射 : | 给定类型 T 和函数 f :: A -> B | ||
fmap f :: [A] -> [B] | fmap f xs = [ f a | a <- xs ] | ||
return :: T -> [T] | return x = [x] | ||
join :: [[T]] -> [T] | join xs = concat xs |
正如函子需要满足函子的公理,monad也有他们的公理要去满足。我们先把这些公理简单列举一下,并转换成haskell代码,最后再来探讨这些公理的重要性。
给定一个monad 和态射 其中 ,有公理如下:
现在,大家应该可以很自然地把他们转换成下面这样的haskell代码了吧:
(记住,fmap是函子定义中负责转换态射的那一部分。)乍看起来,这些公理似乎看不出存在什么深意。这几条公理究竟有啥鸟含义,凭什么非要monad遵守这几条规定?下面便让我们来探索一二。
为了方便理解这条公理,我们先用 list 作为例子。首先这条公理涉及两个函数, join . fmap join (等式左边)和 join . join (等式右边)。这两个函数的类型是什么呢?因为我们只探讨 list ,所以我们知道 join 的类型是 [[a]] -> [a] ,然后可以推出他们的类型都是: [[[a]]] -> [a] 。所以我们的参数是一个 list 的 list 的 list ,然后对这个三层 list 执行 fmap join ,然后再在返回结果上应用 join 。对 list 来说 fmap 就是我们熟悉的普通 map ,所以我们首先对最外层列表的每一个元素进行 join 操作,也就是将其中每一个元素坍缩成为单层 list 。这个时候我们就得到一个 list 的 list ,我们再在其上应用 join ,最终坍缩成为一个 list 。简单地说,我们先进入外层 list ,将第二层和第三层 list 坍缩成一层,然后再将这一层和最外层坍缩成一层。
等式右边又是怎么样一个情况呢?我们首先对我们的三层 list 进行 join ,虽然是三层 list ,但实际上 join 操作的还是两层 list ,因为 [[[a]]] 也可以当作是一个 [[b]] ,其中 b = [a] ,所以,某种意义上说,三层 list 只是内部元素也是 list 的一个两层 list 。所以如果我们将这个 list 的 list (的 list )应用到 join ,它会将外面两层坍缩成一层,而因为第二层的元素本身还是 list ,所以我们得到的还是一个 list 的 list ,然后我们再应用一次 join ,最终坍缩成为一个 list ,总结起来就是说,等式左边是先坍缩里面两层,然后坍缩外面一层,而等式右边则是先坍缩外面两层,然后里面一层。而这条公理告诉我们,这两个操作应该是等价的。其实也有点像是在说 join 操作需要满足结合律。
Maybe 也是一个 monad,因为:
return
::
a
->
Maybe
a
return
x
=
Just
x
join
::
Maybe
(
Maybe
a
)
->
Maybe
a
join
Nothing
=
Nothing
join
(
Just
Nothing
)
=
Nothing
join
(
Just
(
Just
x
))
=
Just
x
所以如果我们有一个三层的 Maybe 类型(举例来说,它可以是 Nothing , Just Nothing , Just (Just Nothing) or Just (Just (Just x)) ),公理一就告诉我们,先坍缩里面两层还是先坍缩外面两层是完全等价的。
我们再来看看第二条公理, 同样我们还是用 list 做例子。第二条公理提到两个函数的类型都是: [a] -> [a] 。等式左边表达的是对一个 list 进行map的函数,将每一个元素 x 转换成者有这一个元素的列表 [x],这样我们最终就得到一个单元素列表组成的列表。然后这个两层 list 通过join函数又重新坍缩回单层 list ,右边部分,接收整个 list [x, y, z, ...],将它转换成单元素 list [[x, y, z, ...]] ,然后又坍缩成为单层列表。这条公理的含义没那么容易一下子说清楚,不过大概就是说,当你在一个monadic值上面应用return,然后再对见过使用 join另它坍缩,不管你是在外层应用return还是在内部应用return,其效果是一样的。
最后两条公理就更加不言而喻了,要展现他们的真实性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将他们扩展开来:
OK,前面我们已经对monad必须遵守的一些公理进行了一些直观的陈述,但是这些公理为什么如此重要?这个问题的答案当我们看到do语法的时候就清除了。我们知道do只是一个语法糖,它其实就是多个 (>>=) 操作的组合:
do
{
x
}
-->
x
-- test
do
{
let
{
y
=
v
};
x
}
-->
let
y
=
v
in
do
{
x
}
do
{
v
<-
y
;
x
}
-->
y
>>=
/
v
->
do
{
x
}
do
{
y
;
x
}
-->
y
>>=
/
_
->
do
{
x
}
另外,我们其实可以通过上面提到的这些公理和 (>>=) 的定义,对 haskell 中的 monad 公理进行证明(证明过程有的地方比较复杂,如果没有兴趣也可以直接跳过):
return
x
>>=
f
=
join
(
fmap
f
(
return
x
))
-- 根据 (>>=) 的定义
=
join
(
return
(
f
x
))
-- 根据公理三
=
(
join
.
return
)
(
f
x
)
=
id
(
f
x
)
-- 根据公理二
=
f
x
m
>>=
return
=
join
(
fmap
return
m
)
-- 根据 (>>=) 的定义
=
(
join
.
fmap
return
)
m
=
id
m
-- 根据公理二
=
m
(
m
>>=
f
)
>>=
g
=
(
join
(
fmap
f
m
))
>>=
g
-- 根据 (>>=) 的定义
=
join
(
fmap
g
(
join
(
fmap
f
m
)))
-- 根据 (>>=) 的定义
=
(
join
.
fmap
g
)
(
join
(
fmap
f
m
))
=
(
join
.
fmap
g
.
join
)
(
fmap
f
m
)
=
(
join
.
join
.
fmap
(
fmap
g
))
(
fmap
f
m
)
-- 根据公理四
=
(
join
.
join
.
fmap
(
fmap
g
)
.
fmap
f
)
m
=
(
join
.
join
.
fmap
(
fmap
g
.
f
))
m
-- 根据函子的分配率
=
(
join
.
join
.
fmap
(
/
x
->
fmap
g
(
f
x
)))
m
=
(
join
.
fmap
join
.
fmap
(
/
x
->
fmap
g
(
f
x
)))
m
-- 根据公理一
=
(
join
.
fmap
(
join
.
(
/
x
->
fmap
g
(
f
x
))))
m
-- 根据函子的分配率
=
(
join
.
fmap
(
/
x
->
join
(
fmap
g
(
f
x
))))
m
=
(
join
.
fmap
(
/
x
->
f
x
>>=
g
))
m
-- 根据 (>>=) 的定义
=
join
(
fmap
(
/
x
->
f
x
>>=
g
)
m
)
=
m
>>=
(
/
x
->
f
x
>>=
g
)
-- 根据 (>>=) 的定义
这几条使用 return 和 (>>=) 的monad公理,可以翻译成如下的do语法糖:
无参(points-free)风格 | do语句块 |
---|---|
return x >>= f = f x | do { v <- return x; f v } = do { f x } |
m >>= return = m | do { v <- m; return v } = do { m } |
(m >>= f) >>= g = m >>= (x -> f x >>= g) |
do
{
y
<-
do
{
x
<-
m
;
f
x
};
g
y
}
=
do
{
x
<-
m
;
y
<-
f
x
;
g
y
}
|
现在,monad公理就变成了关于do语句块如何才能正常运转的称述了,如果有一个公理不满足,都会导致用户的困惑,因为do语句块的行为将和你期待的不一样。所以本质上说,monad公理其实是一份关于monad的可用性指南。
在这一章中,我们一路走到现在,我们知道了范畴是什么,他们对应了haskell的哪些概念。我们介绍了包括函子在内的许多范畴论中的重要概念,同 时还介绍了monad这样的高级话题,并且看到了他们对于haskell来说是多么的关键。我们没有介绍范畴论中其他一些基本概念,比如自然转换,因为就 我们的目标来说并不需要。我们希望让你能对haskell背后的范畴论概念有一些直观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