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歌舞厅原为评剧团排练厅,后改建成歌舞厅(审批定员 140 人),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对外营业,为增加营业面积,又进行了扩建,并租凭给个人承包经营。个人承包经营者在未办理建审手续的情况下对该歌舞厅进行了装修:大厅顶棚采用胶合板、贴顶纸,墙壁为化纤装饰布;靠墙壁防止沙发 80 余个,沙发表皮为人造革面料,内垫为聚氨醋泡沫;电器线路采用截面为 4mm²的铝芯和铜芯塑料线,电线未穿阻燃管或金属管;该歌舞厅太平门及出入口未设疏散指示照明和应急照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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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歌舞厅为单层砖木结构,房顶为石棉瓦,耐火等级为三级,其分为大厅主体建筑和与之相连的附属建筑两部分,总建筑面积为 300 ㎡,设有两个出入口。东北角的出入口,内门窗为 0.8m,外门窗宽为 0.87m,两门直接有一小过厅,内、外门口均有一个 5 步台阶(每步 0.2m);西南出入口为太平门,通向院内,宽为 1.8m,门上常栓挂锁。该歌舞厅有 6个窗户被封堵、4 个窗户装有铁栅栏。
某日,一舞客用报纸点烟,点完烟后他将尚未熄灭的报纸塞入脚下破损的沙发洞内,引燃沙发起火,并迅速蔓延,该歌舞厅承包人赶到现场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无效后报警。当地消防专职队伍接警后到这火场时,整个歌舞厅已笼罩在一片烟火之中,屋顶已坍塌。经过将近两个小时的灭火战斗,大火被彻底扑灭。火灾共造成 23 人死亡、200 余人受伤,烧毁建筑面积 180 ㎡,烧毁音响、灯具、座椅、沙发和饮料食物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 120 万元。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歌舞娱乐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和应吸取的主要教训有哪些?
2试对这次火灾的成因进行分析。
3该歌舞厅的建筑防火措施有哪些不到位的地方?
4该歌舞厅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有哪些不妥之处?
【答案与解析】
1(1)直接原因:一舞客点烟后,将未熄灭的报纸塞入脚下破损的沙发洞内,引燃沙发所致。
(2)主要教训:
1)在起火时,出入口狭窄,安全疏散门上栓挂锁,加之无疏散指示照明和应急照明灯,断电后厅内漆黑一团,致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拥挤堵塞,来不及逃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2)该歌舞厅装修材料大量采用有机高分子易燃可燃材料,火灾时产生大量烟气和有毒气体,使现场人员短时间内中毒窒息,丧失逃生能力。
3)该歌舞厅审批定员为 140 人,起火时厅内人员严重超员,无人组织疏散,纷纷涌向入场口,相互拥挤踩压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2:此次火灾造成严重伤亡的原因有三点:
(1)燃烧速度快。由于报纸直接引燃人造革面料且内部为聚氨酯泡沫的沙发,进而蔓延至胶合板质的顶棚产生了轰燃后进入了充分发展阶段。
(2)燃烧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气体。该大厅顶棚采用胶合板,墙壁为化纤装饰布,沙发为聚氨酯泡沫,这些材料在燃烧过程中极易产生有毒气体,如氰化氢、一氧化碳和丙烯醛等有毒气体。
(3)歌舞厅空间密闭。该歌舞厅有 6 个窗户被封堵、4 个窗户装有铁栅栏且空间密闭,使得火灾产生的热量和烟气无法散发出去。
3(1)该歌舞厅大厅顶棚采用胶合板、贴纸板、墙壁为化纤装饰布,以及靠墙壁放置沙发且表皮为人造革面料,内垫为聚氨酯泡沫,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消防法》、《公安部 61 号令》等的规定。易燃可燃材料引起产生大量有毒烟气,致使大量人员伤亡。
(2)该歌舞厅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如太平门及出入口未设疏散指示照明和应急照明灯。
(3)该歌舞厅经营者违反《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未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审核;私自用胶合板、贴顶纸、化纤装饰布等大量可燃材料装修,并未做阻燃处理。
4(1)经营者明知歌舞厅属娱乐场所,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依法取得法定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违法营业。
(2)该歌舞厅顾客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无视有关法律法规的安全规定,进入公共场所未能先观察了解场所的疏散出口。
(3)该歌舞厅经营者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该场所没有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混。同时,场所超员经营,众多人员拥挤在封闭的有限空间内,致使场所内发生险情时无法顺利开展疏散。
(4)社会消防教育宣传工作薄弱。该歌舞厅顾客无视有关法律规定和安全警示。显示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