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原理]学习笔记(二)——文法和语言

一、 对程序设计语言的描述从语法、语义和语用三个因素考虑:
a) 语法:对语言结构的定义;
b) 语义:语言的含义;
c) 语用:从使用的角度描述语言。
形式语言理论是编译的理论基础。
二、 字母表:元素的非空有穷集合;
符号/字符:字母表中的元素;
符号串:符号的有穷序列。
三、 符号串运算:
a) 符号串的连接:εx=xε=x;
b) 集合的乘积:AB={xy|x∈A,y∈B};{ε}A=A{ε}=A;
c) 符号串的幂运算:x=abc,x^2=abcabc;
d) 集合的幂运算
e) 正闭包A+与闭包A*:A*={ε}∪A+
四、 形式语言:字母表上按照某种规则构成的所有符号串的集合,其不考虑语义。描述形式语言的方式有两种:
a) 枚举——当语言为有穷集合时;
b) 文法——描述了无穷集合的语言。
五、 文法:G=(Vn,Vt,P,S)
a) 规则P:也称为产生式,是一个符号与一个符号串的有序对(A,β)
A→β
i. 一组规则定义了一个语言的语法结构;
ii. 规则中出现的符号分为终结符号和非终结符号
b) Vn为非终结符(non-terminate);
c) Vt为终结符(terminate);
d) S为非终结符号,称为文法的开始符号/识别符号,至少要在一条规则的左部出现。
六、 推导:推导的依据是规则
a) 直接推导:仅使用一次规则;
b) 推导:至少使用一次规则;
c) 广义推导:经过0步或若干步的推导。
d) 最右推导又称规范推导,推导出的句型为规范举行;与之对应的最左规约为规范规约。
七、 句型、句子和语言:
a) 句型:S=*>x, x∈(Vn∪Vt)*,其中S=*>x为广义推导。
b) 句子:S=*>x, x∈Vt*,其中S=*>x为广义推导,x必须是终结符的闭包(可为ε)。
c) 语言:L(G[S])={x|S=+>x且x属于Vt*},其中S=+>x为推导,至少使用一次规则。
八、 递归:
a) 递归规则:在规则的左部和右部具有相同非终结符的规则;
i. 规则左递归:A->A…;
ii. 规则右递归:A->…A;
iii. 规则递归:A->…A…;
b) 文法递归:对文法中的任一非终结符,若能建立一个推导过程使得右部再次出现该非终结符,则文法是递归的。如:U->Vx, V->Uy|z,虽然这两个规则都不是递归规则,但组成的文法是递归文法U->Vx->Uyx。所以含有递归规则的文法一定是递归文法,而递归文法不一定含有递归规则。
九、 短语、直接短语和句柄:都是针对某一句型的
a) 短语:S=*>αAδ且A=+>β,则称β是相对于非终结符A的句型αAδ的短语;对应语法树中的子树概念。
b) 直接短语:其中A=>β为直接推导;对应语法树中的简单子树。每个直接短语都是某规则的右部。
c) 句柄:是直接短语(即某规则的右部),且具有最左性;对应简单子树中最左的一棵。
十、 文法的二义性:如果一个文法存在某个句子对应两棵不同的语法树|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右(最左)推导(规约),则该文法是二义性的,可以利用文法之间的等价性来消除二义性。
a) 不改变文法中原有的语法规则,进增加一些语法的非形式定义,如优先级;
b) 构造一个等价的无二义性文法。
十一、 文法的分类:
a) 0型文法/无限制文法:α->β,其中α∈(Vn∪Vt)*且至少含有一个非终结符,β∈(Vn∪Vt)*。
b) 1型文法/上下文有关文法:αAβ->αuβ,其中A∈Vn,α,β∈(Vn∪Vt)*,u∈(Vn∪Vt)+。
c) 2型文法/上下文无关文法:A->β,其中A∈Vn,β∈(Vn∪Vt)*。常用于句法分析。
d) 3型文法/正规文法:常用于词法分析
i. 右线性文法:只能对推出式的右边展开,A->αB|α,A,B∈Vn,α∈Vt*。
ii. 左线性文法:只能对推出式的左边展开,A->Bα|α,A,B∈Vn,α∈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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