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那会儿,我喜欢过一个女生,就是那种笑起来像花一样的女生。 那个时候,我也不懂什么是爱情,只是每次看到她的时候都会开心得像个傻逼,而她那个时候,也在用对待傻逼的态度对待我。
想起来她是知道我喜欢她的,就像当时的星光照在脸上都会有温度一样,我那么欣喜若狂的贪恋着这种感觉。
她经常在逸夫楼四楼最南边的教室自习,那里人总是很少,如她一样安静。四楼靠近楼梯的地方有一个半圆形的小月台,晚上从小月台上可以看到美丽的城市夜景还有天上半明半暗的星星,有一阵子我每天都可以在那看到她,只不过是远远的遥望,从楼底空地往上面的一瞥。
认识她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能算得上是半个陌生人,就是擦肩而过只有我会认出她的那种。对啊,那时她是那么的美丽,昏暗的灯光也掩盖不住她流露出来与生俱来的美感的。而我永远是那个站在空地上喜欢看妹子的猥琐大叔,带着痞气没有正经。所以我们距离其实挺远的,不只是空地到四楼南边小月台的距离。
后来我也总是去四楼最南边的教室自习,故意制造偶遇的效果。她没有和我说话,同样我也没有话对她说。日子一天天过,体内微量高效的荷尔蒙终于在夏天闷热的空气催化下变得无比欢腾,在那个没有风的晚上,我走到她的对面,期待着像电视剧里男女主角一样来一场的风趣搭讪,直面她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柔弱,现实生活中哪里有这么多的主角啊,最起码我不是。硬着头皮强制完成了对话,我现在都还会觉得尴尬。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啊,张小花”
“和你说什么?”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嗯,那就这样吧,我要看书了”
对话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其实我也始料不及,那尴尬被凝结在了闷热的空气中,在慢慢蒸腾,我拉拉衣襟,下定决心再也不去自讨没趣了,我要比她还酷。
以后的日子有一搭没一搭的继续着,我俩总是会在四楼最南边的教室相遇。
在我意识到心里还住着那个笑起来像花的张小花时,我正在看着她,她不经意间眼神和我的目光交汇在了一起,脸一下子就红了。目光交汇的瞬间我心里流过一阵暖流,那种突如其来的美好一下子击溃了我内心的屏障,至今难忘。我想我应该是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翩翩少年,在阳光下笑得灿烂。日后一想,不过是那时候无法释怀的对别人的嫉妒,我始终不是那个样子。
一个人越是难以接近,她内心就越是脆弱和柔软,这是在和张小花的拉锯战中明白的。她小小的心扉对我打开了,我顺理成章的住进了她的心里。我对张小花说我这辈子都不会放弃你的,我会一直在的。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是认真的,没有丝毫的迟疑和停顿。
张小花虽然没有到校花级别但也算是广大男性同胞心中的女神,怎么会和陶二狗这种猥琐男在一起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大批张小花的追随者,有时候我也会想这个问题,但张小花都不介意,我也就不想再去费脑筋了。不过等等,有一点还是要申明,陶二狗,也就是我,其实还好,没有那么不堪。
张小花喜欢我这事儿是真的,因为她有一次和我说过“我们以后结婚了可以不要孩子的,我们就不用担心孩子长得像你了”。我当时听了特别生气,像我又怎么了,我tm还不是追上你了吗?不过后来才意识到,她真的喜欢上我了。
当时特别喜欢王小波,我给张小花读《黄金时代》,读到王二和陈清扬的“伟大的友谊”时,她问我为什么要以“伟大的友谊”的名义做爱?王二明明是喜欢陈清扬的。我说不知道,不过我也想向你献出我的伟大的友谊,你会像陈清扬一样报之以伟大的友谊吗?
二十来岁的年纪,我也像王二一样,经历了无数次的勃起,但都不及和张小花的那一次雄浑有力。 刚开始我和张小花讲,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所以我也不会轻易的说什么我爱你之类的话。她听得特别认真,一切都好美好。之后在一起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都特别开心,就是那种抛开了所有都要在一起的样子。最后我还是和她说了我爱你,她很开心,还是让我收回了那句话。我想也对,我们结婚的时候这句话是为你留的。
我俩还是会在四楼最南面的教室自习,时不时去那个半圆形的月台,看看远处的灯光,看看她像花一样的面容。张小花说“陶二狗,你喜欢我吗?虽然你很丑可是我还是好喜欢你啊!”她是那么天真可爱,我看着她,觉得这个世界好美。“我也真的好喜欢你啊,张小花”。陶二狗和张小花一定会在一起的。
大三大四的日子过得真快,我和张小花一起为考研复习刷题,起早贪晚,那段时间里虽然很苦但因为彼此的鼓励也算是熬过去了。
考研结束,她成绩还不错留在了本校读研,我放弃了到外校读研的机会,到南方某报社做了记者,一路摸爬滚打,也还算过得去。刚开始还不习惯,整宿整宿开视频,小长假总是会回去看她的,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对二十来岁的心来说不算远。
后来工作越来越忙,很少有时间能回学校去看她,打电话也聊不上几分钟,她也变得越来越忙了。我们联系越来越少,到后了一星期都没联系上一次,我们都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也说不上为什么,感情就这么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淡了,我们都还来不及回头看看哪里出了差错就再也回不去了。
张小花读研期间表现一直不错,很受导师赏识。后来在导师的推荐下去美帝读了PhD,我们是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她去的时候给我发了消息“陶二狗,不用送我了,我走了。”我想这或许是对我们之间的感情的最后告别吧,这条消息就像是放多了芥末的寿司,我每咬下一口都会被抢的流出眼泪。 “再见,张小花” ,我没有去追,就这样吧。
这个时候虽然我已习惯了白衬衫,但这一件白衬衫被洗得过于白了,还满是漂白水的味道。我想哭,可是大男人怎么能流泪。张小花走后的那几个也晚里我总是梦见她,她笑起来像花一样,又把我带回了学生时代,我穿着白衬衫好好打扮牵着张小花在太阳下笑得灿烂。终究还是会醒来的。
我辞去了记者的工作,在一家杂志社做了编辑,收入还可以,也经常会写点东西,身边都是些志趣相投的朋友,我只穿白衬衫了。
前几天张小花给我发微信,说国庆节会回来到时候大家聚一下吧。我特别开心,我让她给我发张照片都好几年都没见了,她朋友圈都没发过。过了好久终于手机屏幕亮了,张小花还是那么漂亮,旁边的那位男士文质彬彬和她十分般配。“我们打算回国结婚”,她说。我笑笑,“挺好的”。 我多想告诉她,其实陶二狗从来没有忘记过张小花。可是真的回不去了。
总有一天我还是会忘记你吧,张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