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语法有那么重要吗?别被乔姆斯基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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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这回事

当有人说克拉申的“输入输出”已经过时,嘴里蹦出一连串他自己都未必弄得明白的专有名词,再拉出乔姆斯基来当盾牌时,我都要忍住。乔姆斯基是极具影响力的精英学者,追随者众,影响了多个领域的发展。但在语言学领域,反对者毫不客气地提出,乔姆斯基至少耽误了语言学发展几十年。乔姆斯基是个可爱的老头。我欣赏他大炮抨击美国政府霸权的勇气,也赞同他在其它领域的诸多论述,但他在语言学方面的观点,我很难认同。至少,他的理论对于外语口语习得有不少负面作用。

先从普遍语法和世界语这个伪命题说起。乔姆斯基认为,儿童天生大脑就有适用于所有人类语言基本语法结构的知识。它就像是大脑里有一个句子-制图机器,孩子可以自然将单词填入句型中。很多语言学家反对这个看法。

首先,在乔姆斯基提出这个观点时并没有基于对所有人类语言的研究。人类语言目前仍有6000多中,且许多濒危语言正处于消失的边缘。我敢说,乔姆斯基至少没有研究过中文。

其次,他过于强调先天的作用。实际上,语言的学习,后天习得远比先天重要得多。

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带来一个副作用,那就是语言教师们都不自禁地陷入“pattern drill”的怪诞练习情形。

Teacher: Where are you from?
Student: China.
Teacher: Please make a complete sentence. I-am-from...?
Student. China.
Teacher: A complete sentence, please!
Student: I am from China.

实际上,学生第一次回答 China时,这个会话就已经结束了一回合。但强迫症语言老师还非要“引导”学生说出语法正确的完整句子,这与语言作为交流工具的功能和目的想违,增加了学生的挫败感,效率也低下。

当前语言学界比较新兴的研究,是关于话语 Discourse。 正如Du Bois(2003)所言:

Grammar describes sentence; discourse goes beyond the sentence.
Grammar limits options by rule; discourse is what speakers do with the freedom that is left.
Grammar is genneral; discourse varies at the will of its speakers and whim of their topics.
Grammar is meaningless, proudly so; meaning and pragmatic force lie at the heart of discourse.

语法不是不重要,但在口语会话中,研究话语要有意义得多。

比如:
小红:谁的电话?
小刚:我......烟呢?我买去。

“我......烟呢?”句法结构不完整。小刚没有直接回答小红。但很明显,为了躲避小红的追问,找了个抽烟的借口出去。

再看这个会话:
小红:你吃什么?
小刚:我吃了一匹语法。
结构:主语-谓语动词-(量词)宾语

小刚的回答句法完美,也直接回答了“吃“的宾语是“一匹语法”,可没有人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中国人普遍词汇量大阅读能力强,但口语表达差。就是因为中了完美语法的蛊。口语表达最重要的,是reach mutual understanding and keep the conversation going, 而不是去追究哪个语法点用对了,哪个词没用对。

要想突破口语,有以下两个思路:

  1. 更注重语言表现;
  2. 多使用Prefered argument structure.

要想在口语中更容易相互理解,要多一些 prefered argument structure,即多使用语法和语用优先的的语言元素句法形态。Du Bois认为,在一个小句里要避免使用超过一个完全名词词组,如: The old man is walking.

总之,在英语口语训练中虽然不可完全抛弃语法,但如果把语法摆在过于重要的位置,口语是很难练出成效来的。这就完美地解释了为何大多数中国人的口语不行。因为传统英语教学太过于注重语法的操练,没有根据口语会话的特点来进行专门训练。

而对于语言学习者而言,训练自己的语音以让自己被听懂,能听懂别人的问题并给予恰当的回应,这比花大量时间练习语法,要有效得多了。

参考:
Du Bois, 2003. The New Psychology of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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