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的舆情回应,执笔的人难道是留学生?

已经是9102年了,再LOW的自媒体,文章里也不会出现“震惊”二字。

但是今天上午,点开这篇新闻的瞬间,我还是想说,震惊,太震惊了!

山东大学的舆情回应,执笔的人难道是留学生?_第1张图片

这是山东大学关于“学伴”事件的回应。

不带任何主观情绪评价,这篇文章的水平,略等于四年级的小学生。

一是格式错乱。

从广义上说,加盖公章的文字,都可以称为公文。

公文的格式,有固定的标准。

这一篇文章,却几乎可以当成公文写作的反面典型,录入公文改错题库,而且分值不会低于20分:

标题写的是“山东大学”,文末的落款,却是“山东大学国际事务部”,错;

正文的每个段落,每行都空了两格,错;

使用“1.2.3.4.”作为第一层次序数,错……

可能有人会说,学校又不是党政机关,不用这么当真。

这可是天大的误会。

大学是有行政级别的,而且管理模式,基本上都是参照党政机关。

山东大学是副部级建制,校长与副省长平级。

国际事务部作为下属机构,应该是副厅或者正处,级别相当于县政府。

这么大一个单位,怎么会不知道,公文就是机关的“脸面”?

退一万步说,即便这篇文字不算公文,但总归是公之于众的东西,就不能尽量整齐、美观一点吗?

那个公章,至少可以盖正的。

二是病句连篇。

这是最让人无语的地方。

成分缺失,句式杂糅,语义重复,言语啰嗦,几乎每段都能找出病句:

“我校举办的中外学生‘学伴’”,后面是不是应该加上“活动”二字?

“符合国家来华留学质量规范标准”,这说的是个啥?他们难道不担心,本校的黑人留学生,看到这句话,也会满脸都是问号?

“并非为单独为国际学生寻找学伴”,两个“为”是几个意思?

“就已经制定了规章制度,在活动现场宣读,督促中外学生遵守”,我的天,竟然整段都不见主语。

“在学伴举办之初……我校举办学伴活动的通知”,这两处的“学伴”,双引号去哪了……

还有很多错误,就不一一列举了。

如果是用红笔在纸上批改,估计改完之后,可以直接拿去斗牛。

堂堂一个山东大学,不管教师、学生还是临时工,文字水平都不应该低劣至此吧?

难道是情况特别紧急,采用语音输入,然后不核对也不排版,直接点击了发布?

好吧,这个锅,语音输入法表示不背。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是外国留学生写的。

嗯,极有可能。

三是格局太小。

在网络时代回应舆情,比行动迅速更重要的,是态度端正。

不管事出何因,都应该对关注的人表示“感谢”,对自身的不足表示“抱歉”,这样才显得有胸襟、有格局、有担当。

山东大学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不是“甩锅”,就是“拉垫背”,像极了旧社会里爱搬弄是非的小媳妇:

举办“学伴”活动,是国家认可的,有本事找教育部去啊!

不只我们在做,许多名校都在做,凭什么只指责山东大学?

最让人费解的是,他们在文章的结尾,还抛出了“阴谋论”,并且发出警告,“必须高度重视”。

需要谁“高度重视”?

网民吗?没有这个必要,也没有这个义务,更没有这个能力。

主管部门?那就需要另行公文、单独汇报了,在这里说算怎么回事?公开提醒上级吗?

一头雾水。

根据《红星新闻》报道,山东大学相关负责人接受电话采访时说,网上流传的《山东大学关于举办中外学生“学伴”活动的说明》,并非学校对外发布,而是通过其他途径泄露出去的,“工作人员的一个东西,不是学校的正式声明。”

这就更奇怪了。

公章斜斜地盖在那呢。

当然,也有可能,我们是真的误会了。

就在今天下午,山东大学正式发布了《情况说明》,表示将“认真总结反思,不断改进工作,不负社会各界对山东大学的期望”。

我们应该选择相信。

毕竟,人家可是百年名校,不仅坐落在孔孟之乡,还号称“文史见长”,咱们能不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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