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METOO的思考及“反性骚扰应对机制”的建立想法

因为之前参与群讨论的时候,均为个人的立场。从个人的立场而言,我认为任何人都应当对自己在社会中权力关系保持敏感和审慎。因此,非常重要的是,作为个人,应当明确组织、社会关系的权力于任何场景之下,不应当超越个人的尊严及自由权利,而个人可以采取任何方式以应对对自身造成的伤害。

后来群里提出组建“反性骚扰应对机制”联盟,因此作为机构负责人,我提出以下立场:

1,机构和机构员工具有天然的权力关系,机构应当审慎自身的权力对员工的个人尊严及自由的压迫。
2,机构应当成为员工的后盾,并协助员工提高员工对自身尊严、自由、权利的认知和行动力,维护自身尊严及自由。

并根据以上立场,提出以下机制,机制包含原则和办法两个部分:

原则:

1,机构捍卫员工(包含机构聘任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志愿者等)的个人尊严和自由。
2,机构不假借任何机构利益,而将员工置于任何有可能损害自身尊严及自由的处境之下。

办法:

1,机构聘请独立的法律顾问,为员工提供法律相关的服务;并有责任为员工对接相关专业机构以应对任何员工认为对个人尊严和自由造成损害的行为。

2,机构鼓励并不干涉员工成立自愿性质的员工小组,并建立一系列制度,提高员工对自身尊严、自由、权利的认知和行动力;员工参与员工小组活动和培训时的投入,记为工作投入。

3,机构服从员工小组根据本机制建立的一系列相关制度提出的决议。

4,机构需为员工提供公共办公场所并不设立私密办公场所,员工有权不参加任何未经员工小组审议的因公活动;机构因公安排员工出差和外事活动时,需正式咨询员工意见并不得将此意见纳入员工考核标准,并提供符合员工需求的独立食宿、交通条件;员工于任何情况下,有权不参与任何因公的商务宴请、交流活动。

作为机构负责人,本人谋求将以上机制纳入机构章程,并作为机构员工积极支持员工小组成立。

宋晴川

大戟自然创始人兼执行董事;翼界科技创始人兼业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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