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Jason Bourne / Matt Da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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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谍影重重》系列给了达蒙在影史上留下足迹的作品,最好的特工系列之一。这个系列,显然属于他的巅峰之作。多少人心目中的Jason Bourne就是马特达蒙,再也容不下他人。以至于第四部《谍影重重:伯恩的遗产》中,Jeremy Renner实际上演的并不差,却只是因为Bourne系列少了达蒙,观众于是先入为主地否认了他。

Bourne由于失忆产生的无助、彷徨,和与内心心境截然不同的,是他表现超凡的专业素养。从被动的追杀到主动出击,他一步一步地逃亡和寻找真相,却一步步地更加迷失。达蒙几乎是为这个角色而生。达蒙的面相内敛,比如皮肤白,窄尖脸,却同时具有硬汉特征,比如薄嘴唇、下垂的嘴角,眉毛和眼睛距离近,且眼眶深陷,都让他看来坚毅冷峻,且表情不甚丰富。但这些恰好具有伯恩所需要的特点。

另外在打斗场面中,敏锐的反应,和细微动作的展示,都完美展现了特工利用一切手边之物进行伤害或灭迹的素质。用奖杯杂志打斗、在地铁迅速摆脱跟踪、用面包机烧毁房屋等,在精心设计过的动作显得一气呵成、毫无斧凿痕迹。在打斗的激烈场景中,展现人物内心状态,并且让观众注意到是十分不易的。首先是伯恩这个人物的复杂性,决定了达蒙如何演绎。而达蒙的演绎,确实使这个复杂的人物立体起来。伯恩既不单单是一个迷茫无助的失忆人,也不是一个头脑简单的鲁莽特工。他是一个融合了残酷、冷静、谨慎、专业、敏捷等冷血素质,和迷茫、悔恨、渴求爱、追寻正义等柔性素质于一身的复杂人物。《谍影重重》的众多让人痴迷的技术细节,就不一一赘述了。

向最完美的特工致敬,每一张海报都曾经那么熟悉。

如果说伊恩·弗莱明的007是个优雅浮华的代号,那么罗伯特·勒德姆创作的杰森·伯恩的真实低调恰恰是007的反面。他不会身着燕尾服、喝着马蒂尼、开着阿斯顿·马丁跑车、换女人如换衣服,不会逢人就骄傲地自报家门,更是个世间少有的痴情种子,可比起那个大英帝国的特工,这个忘记自己身份的男人却以坚韧刚毅的性格、粗犷帅气的外形、无所畏惧的态度、矫健实战的身手、无人能敌的机智赢得了间谍影片至尊,而《谍影重重》电影的诞生才不过几年而已。

《谍影重重》本身已经跳出了好莱坞爆米花快餐电影的范畴,直逼严肃文学的境界。再说一遍,《谍影重重》系列是史上最好的特工电影,没有之一。

其实杰森伯恩第一部里还是很腼腆带一些暖意的,我觉得那时候他像一个充满神奇技能的大男孩。

他一次次的尽量做到不伤害别人,他只想卸下所有盔甲,他只是想要放下。

但是没有人给他这个机会,所以他和玛丽在一起两年之后却得到的是自己的爱人被杀。之后我觉得他已经彻底明白了:自己和谁在一起就是对谁的伤害。

而他是爱国的,结果要杀他的又是自己国家的政府,你可以去揭露一些什么,但是也只不过换一波人而已,自己虽有一身本领,也不可能战胜自己国家的政府。

他明明是一个善良、爱国、渴望感情的男人,却被迫变成一个叛徒、独行者、冷血杀手。

他明明该死,生活却又不断地给他推送新的回忆。

Jason Bourne,他是“有史以来在地球上行走过的最酷的间谍”。只一秒钟的时间,伯恩就可以撂倒两名海关(或者巡警、特工等任意敌手),两秒钟内他可以记住任何一张市区地图以及列车时刻表,给他三秒钟的时间就会消失在你面前。他可以用一本卷起的杂志对付一把刀,用煤气管道和烤面包机制造爆炸,用公共电话簿和前台小姐确定对手下榻的酒店房间号码,他不仅拥有超一流的反射神经和身体机能,而且时时刻刻以极简主义风格、运用物理化学乃至生活常识设计出逃生之路。所以影片海报上会有这么简单却又明白的一句话:They should leave him alone.故事很老套,内容很精彩。一个深夜,一艘在暴风雨中作业的渔船发现了海面上漂浮着一个人,随即把他救上来,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Jason Bourne,由马特达蒙扮演。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来,干过什么和要干些什么。总之关于他身世的一切都不记得了。但他作为一个间谍所拥有的各种技能却没有消失,他能随心所欲的干成任何事,接下来就是他走遍几乎整个欧洲寻找线索,躲避追杀。我要说的是,这是我看过得最好的动作片。提到间谍片,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提到007,这部片子和007有着绝对的不同。007的邦德自始至终都保持着一幅英国绅士特有的高贵和优越感,而且总是好车相随,美女相伴。影片也是有点华而不实,不着边际的任务和任务执行方法,使得电影以一种调侃的方式进行。使我们认为间谍事业紧张刺激。但是我并不是说007系列电影不好,毕竟电影的观众群体不同,007适合大众口味,老少皆宜,但是绝对意义的动作片,要表现一个真正的间谍,那么只有马特达蒙和他的谍影重重能做到这一点。波恩的世界里黑暗中杀机四伏、阴谋无所不在,马赛、巴黎、柏林、伦敦、阿姆斯特丹、莫斯科……Jason Bourne眼神游移而坚定、颤栗而凶悍。两手插在风衣衣兜里,匆匆行走在人群之中,做事冷静利落,运用最简单实用的方法。行走在欧洲大陆上, 以最酷的方式解决问题,而马特达蒙在以以最酷的方式拍电影。我想波恩这个形象的成功塑造,和影片本身的风格是有很大关系的。影片总体风格是收敛阴郁,主色调以灰色为主,这不仅是冬天里的海洋性气候的欧洲颜色,也是波恩和电影的色调。镜头是由华丽、震颤、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速拼切而成,影片的进行以平铺直叙为主,以波恩辗转于欧洲大陆训明身份为线索。以一种粗糙而又不安的纪实风格展开情节。这是一部快节奏的影片,情节紧凑,剧情的发展就像波恩的旅程一样曲折又紧迫。观众始终伴随在波恩左右进行这一次间谍之旅,是被主角的冷酷内敛和影片的灰色纪实格调压得喘不过气来,十足的压抑和紧张会让你觉得身陷一阵暗流之中,交织着紧张与不安。同时也会因繁多的剪辑和镜头的变换而感到眼花缭乱。故事情节的发展正如波恩的旅程一样曲折迅速,紧张刺激中我们真正体验到了谍海的冷峻与危险。随着波恩一起进行下去的旅程,辗转于欧洲几大城市之间,塞纳河,埃菲尔铁塔,柏林墙,大学飘飞的莫斯科红场,一幕幕都在一片灰色的阴暗中闪过,为一部片的是波恩不断前进的脚步和他被风撩起的风衣。我不禁感叹,在世界和平稳定的表象覆盖之下,国家与国家之间还存在着如此激烈和隐晦的斗争,那是一个普通人无法了解和走进的世界,背叛,暗杀,情报充斥其中,一切事物存在的可能都显得相当的突兀,所也正常行为的逻辑都被灰色的格调所压抑,在观看完几个小时的影片后,不得不出来长舒一口气,但是接下来几天里脑子里都是街头的追逐,零落的弹壳,狙击镜观察目标微妙的晃动和不断迅速的镜头。心想我永远也不要参与其中,因为我不喜欢那种心力憔悴的感受。现在我也终于理解波恩面部那幅冷酷的表情了,他时刻紧绷神经,不对任何事物抱有主观感情(除了最后对那位俄罗斯小姑娘的忏悔),像猎物一样机敏,像猎手一样狡猾,一个危险人物。Jason Bourne,they should leave him alone.

十年前,喜欢看《谍影重重》系列首先来自于对007系列的失望,相比而言,007简直是哄人开心的娱乐片,而谍影重重则成了间谍人员的教科书。我认为各位喜欢该系列的影迷,是应该记住它小说的作者路德鲁姆(Robert Ludlum),我想作为这个系列的专吧,这里应该有相关介绍,他已于2001年去世了。实际原著非常令人怀旧,从水门事件到越战,湄公河惨案再到法国恐怖分子胡狼卡洛斯,都把人拉回了6、70年代的冷战时期。我记得关于胡狼卡洛斯,布鲁斯威利演过他的专题片。而谍影重重原著,安排伯恩去暗杀的对象,恰恰就是这位。不料伯恩头部中弹,失去记忆了,被卡洛斯反间计利用,最终暴露了CIA的绊脚石计划。原著的故事就这么简单。谍2和谍3则对谍1做了更详尽的解释。令人惊叹的是对每一个小人物的刻画,都十分真实,比如康克林的手下丹尼,一看就是一个精干的内勤,而到了谍5,一直搞不懂那个黑鬼到底想说什么?在谍1中,即便启动一个杀手(教授),也用了克里夫欧文去饰演,要知道彼时的克里夫欧文已经在欧洲声名鹊起了,早超过了初出茅庐的马特达蒙,他的演技自不必说。在教授死去的那一刻,台词是来自于原著的,他说:看看,看看你自己,都付出了些什么?实际在原著中,他俩是同期学员,相互熟悉的。

谍5是可以拍的,尽管没有了原著,但时代在演变,间谍特工依然存在。谍5紧扣了美国全球化监控这一主题,可以说抓住了很好的一个故事线索。只是编剧和拍摄一看就是仓促了。作为一名特工,连最起码的伪装都没有,这让我想起前不久俄罗斯一个特工培训班学员毕业后,租了一大批奔驰越野车在大街上庆祝,普金为此事大为光火,直接都给送到勘察加半岛上巡逻去了。这说明什么?现代的特工已经不再像克格勃时代那般敬业和专业了。影片当中杀手随意乱开枪不说,就是原著扉页上的第一句话,人们都忘了——这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谍影重重系列我也看了两三遍了,虽然我知道如果不是这样的悲剧和无奈就不足以成就一代经典,但是对于我,还是喜欢第一部一些,因为那时候他还笑过,我会祈祷第一部结束了,没有续集。。

他坐在玛丽的床边,望着她苏醒。玛丽睡眼蒙眬地问:“我可以在房间里走动吗?会留下脚印什么的吗?”他忍俊不禁。被她天真的孩子气所打动。

你看第二开头玛丽中枪身亡,伯恩在水下吻别她的那解决劲,那眼神,我操,纯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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