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与华书房#华杉注王阳明《传习录》【100】

读书求背诵,讲话时一言不合就背诵一大段,这属于玩物丧志,不是真有学问,也不是真好学。即物穷理,到处去“学习”,也是玩物丧志。王阳明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今天的社会,玩物丧志的学习狂也很多,就是要“学习”,你不知道他想干啥,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干啥。

【来书云:“闻语学者,乃谓‘即物穷理之说亦是玩物丧志’,又取其‘厌繁就约’、‘涵养本原’数说标示学者,指为晚年定论,此亦恐非。”

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而为二矣。夫求理于事事物物者,如求孝之理于其亲之谓也。求孝之理于其亲,则孝之理其果在于吾之心邪?抑果在于亲之身邪?假而果在于亲之身,则亲没之后,吾心遂无孝之理欤?见孺子之入井,必有恻隐之理,是恻隐之理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在于吾心之良知欤?其或不可以从之于井欤?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欤?是皆所谓理也。是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果出于吾心之良知欤?以是例之,万事万物之理莫不皆然,是可以知析心与理为二之非矣。夫析心与理而为二,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之所深辟也。“务外遗内,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是果何谓而然哉?谓之玩物丧志,尚犹以为不可欤?

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合心与理而为一,则凡区区前之所云,与朱子晚年之论,皆可以不言而喻矣。】

你来信说:“听说您对学生讲,朱熹‘即物穷理’的学说,就是玩物丧志。然后又拿朱熹的‘厌繁就约’,‘涵养本原’几封信给学生看,说这才是朱熹晚年悔悟,确定的学说,这样不太好吧!”

说即物穷理是玩物丧志,读者可能也不太好接受。不过,这倒不是王阳明的发明。前面有个典故,主角是明道先生程颢,和宋朝大儒谢良佐。

谢良佐去拜程颢为师。程颢问他:你平时读什么书?谢良佐说:史书。程颢顺手从成堆的史书中抽出一本,翻开一页,问谢良佐这段讲的什么。谢良佐把程颢提到的一大段整个背了下来,一字不差。程颢再抽出一本书,从中翻一页,谢良佐仍然一字不差地背了下来。之后,谢良佐恭敬地站立着,等待老师的嘉许。不料程颢冷冷地说了四个字:“玩物丧志。”谢良佐登时面红耳赤,汗如雨下。

读书求背诵,背诵之后还好表演,讲话时一言不合就背诵一大段,这属于哗众取宠,玩物丧志,不是真有学问,也不是真好学。即物穷理,到处去“学习”,也是玩物丧志。王阳明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今天的社会,玩物丧志的学习狂也很多,就是要“学习”,你不知道他想干啥,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干啥。

第二个话题,说王阳明拿朱熹的信来说是他的晚年定论,是指王阳明编辑了一本《朱子晚年定论》的书,收集了朱熹和朋友之间的一些通信,挑选若干和王阳明观点一致的段落,还找到了朱熹的原话。王阳明放在第一篇的信里,朱熹写到:“此是向来定本之误,今幸见得,却烦勇革。不可苟避讥笑,却误人也。”这是我的注解定本上搞错的地方,如今有幸发现了,却苦于没有勇气改正。不能只为了避免被人讥笑,就误人子弟啊!

王阳明读到朱熹这些通信,如获至宝,编辑刊印成书,广为宣传,说朱熹自己都认识到自己的书错了,只是他没有勇气改,私下和朋友通信他都承认了。

王阳明这样说朱熹,当然对朱熹不公平,也被学界诟病。《朱子晚年定论》这书流传下来,但是,断章取义的东西,并不被学界看着是朱熹的思想,而把它当成王阳明思想来学习。

至于朱熹其中有两封信中提到“厌繁就约”,“涵养本原”,这本事儒者经常讲的话,当然不能因为朱熹说了一句厌繁就约,就说他否定了自己的即物穷理。所以顾东桥对王阳明有批评。

王阳明回答说:

朱熹说的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即物穷理,就是在事事物物上求定理,用我的心,在事事物物上求理,那就把心和理一分为二了。

在事事物物上求理,就好像在在父母身上求孝之理。在父母身上求孝之理,那理是在我心上呢?还是在父母身上呢?假若在父母身上,那父母百年之后,我心里就没有孝之理了吗?

看到一个小孩子有危险要掉进井里去,那一定有恻隐之理。那恻隐之理,在那小孩子身上呢?还是在我心中的良知呢?我能不能为了求小孩而跳进井中呢?还是伸手把他拉上来呢?这都是理。这些理,又是在那小孩子身上呢?还是在我心中的良知呢?以此为例,万事万物的道理都是如此,这就可以知道,把心和理一分为二,是不对的。把心和理一分为二,就是告子“义在心外”之说,孟子已经深刻地批评过了。“向外探求而忽视了内心,追求博学却不得要领”,你也知道这样不对,为什么还要说这样的话呢,说他是玩物丧志,难道不可以吗?

鄙人所谓的格物致知,就是在事事物物上致我心之良知,我心之良知,就是天理。致我心之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致我心之良知,就是致知;事事物物皆得其理,就是格物。这就是心与理合二为一。心与理合而为一,那我的说法,和朱熹的晚年定论,都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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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传习录》学习参考书目:

《传习录 明隆庆六年初刻版》,王阳明撰著,谢廷杰辑刊,张靖杰译注,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

《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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